温馨提示:如若接访领导因工作冲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当天的接待日接访活动,我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领导接访。
赣州市南康区综治中心一楼(市民服务中心西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告申诉举报)。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5.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
6.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供稿:曹秋明
监制:蓝书生
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 | 原创文章16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