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自称“小芳”的女生,对方温柔体贴,没几天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小芳”时不时以各种理由向小刘借钱,小刘心疼女友,每次都慷慨解囊。可后来小刘发现,“小芳”不仅消失得无影无踪,自己的钱也打了水漂……
2018年3月初,王某某为筹措赌博资金及其日常消费资金,谎称可以帮助小刘介绍其表妹“小芳”作为相亲对象,经王某某的介绍,小刘添加了“小芳”的微信。不久,小刘和“小芳”二人在微信上确定为男女朋友关系。
2018年3月至6月期间,“小芳”以其母亲需治病等理由向小刘借钱,共计获取6.5万元。“小芳”获得钱款后用于赌博及其日常消费。后小刘发现被骗,预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挽回损失。经查实确认,“小芳”的真实身份系王某某。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筹措赌博资金,以谈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小刘钱款共计6.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经认定王某某具有社会危险性,遂依法对王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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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蓝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