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检察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要求,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4年,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5件。其中,班子成员记录报告51件,占比60%,其他干警记录报告34件,占比40%。无主动过问情况。
接下来,我院将持续加强“三个规定”相关文件的学习,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逢问必录、逢录必核、违规必究”,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23日
供稿:李芳
监制:蓝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