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你好,我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到账了。开始我对司法救助还不太了解,你们不厌其烦地关心和帮助我们,我们一家的生活有了盼头,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人黄某某收到救助金后,主动电话联系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3年11月,黄某某的丈夫梁某某驾驶摩托车和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梁某某倒地受伤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后因重伤医治无效去世。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梁某某在治疗期间共花费医药费二十多万元,但被告人刘某某仅支付部分费用,未足额赔偿。
丈夫的离世,高额的医疗费用,导致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给黄某某一家的生活蒙上一层阴影,黄某某无奈之下只好向检察机关申请帮助。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梁某某案发前系家中主要劳动力,黄某某主要在家照看两个上小学的孙女。黄某某的儿子在案发后,辞职回家处理家事,家中暂无收入来源。被告人刘某某为脱贫户,目前尚无赔付能力。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某的丈夫梁某某因刘某某交通肇事罪一案死亡,导致黄某某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司法救助。为最大化帮助黄某某一家解决家庭实际困难,该院及时报请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联合救助,最终两级院对黄某某进行了救助。
下一步,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让司法阳光温暖更多因案致贫的农村困难群体。
供稿:谢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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