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武汉市推出了“一区一策”最新购房政策,为市民购房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以下为整理的各区政策汇总,可下拉到相应板块了解。
实施惠民购房补助
2024年5月1日前购买江岸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不动产证的,对已缴纳的契税按30%给予补助(该补助不与第41届房交会契税政策同时享受);
对在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个人(家庭),购买房屋面积90 m以下的(包含90 m2),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100%给予补助;
购买房屋面积超过90㎡,不超过144㎡的(包含144㎡),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补助;购买房屋面积超过144 m2的,按已缴纳契税额度的30%给予补助。
助力高层次人才安居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高层次人才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50万元;
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万元;
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0万元;
“武汉英才”入选者、市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人员8万元;“武汉英才江岸人才”、江岸杰出人才、区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万元;
正高级职称人员5万元、副高级职称人员4万元、中级职称人员2万元,标准给予购房优惠补助。
对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照博士4万元、硕士3万元、全日制本科2万元给予购房优惠补助。
促进房屋以旧换新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江岸辖区内,个人出售自有存量住房且用于“以旧换新”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对其存量住房交易过程中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助。
——硚口区——
征迁补贴
硚口区针对新启动的征收项目,对征迁户发放购房消费券,确保不低于总户数的50%能享受到这一福利。此外,为了鼓励消费,硚口区还给予购房消费券面额15%的额外奖励。
硚口区特别建立了购房消费券使用项目库。入库项目除了接受购房消费券外,还将为购房者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额外购房优惠。
人才补贴
对于在硚口区租房的人才,无论是人才房还是其他房源,租房期间或租赁期满后2年内购买新房的,均可享受租金全返的优惠。
针对在硚口区就业、创业的毕业6年内的博士和硕士,购买新房时,博士可获得5万元的补贴,硕士则可获得3万元的补贴。
团购房补贴
对于指定项目,只要购房者拼团购买10套以上房源,即可享受每套不少于2万元的购房优惠。
保交付、保质量承诺与退房
硚口区在指定项目中推行了保交付、保质量的双保承诺,确保购房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满足购房者的多元化需求,硚口区还推出了15天无理由退房政策。
——武昌区——
契税补贴
契税最高补贴50%在5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新建住宅的购房者,将享受契税50%的补贴;购买二套新建住宅的购房者,将享受契税25%的补贴;购买商办类房产的购房者,也将享受契税50%的补贴。
对于在5月1日前购买房产,并在2024年5月1日—12月31日之间办证的购房者,将给予20%的契税补贴。
人才补贴
在5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新房的购房者,根据不同的人才层次,将享受不同额度的补贴。
其中,两院院士可享受50万元的补贴;B类、C类、D类人才可享受10万元的补贴;正高级职称的人才可享受2万元的补贴。此项补贴与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卖旧买新补贴
在5月1日—12月31日内购买武昌区指定房源的购房者,如同时出售旧房,将享受2%的增值税补贴;此外,还将根据新房售价给予1%-10%的补贴;若购房者所购新房的征地补偿为货币形式,购买新房价格与补偿金额的差额征缴的契税将予以全额补贴。
凭购房合同入学
购房者只需凭购房合同、缴费凭证及落户手续,即可为适龄儿童申请入学。
——东湖高新区——
降低购房门槛
降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促进光谷人才安居
对国家重点联系专家、省级重点联系专家、楚天英才、武汉英才及在东湖高新区创业就业的3551光谷人才、高级职称人才和海外人才,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10万元安居兑换券。
支持大学生购房
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对毕业6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贴(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购房补贴(参照契税缴交标准,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对毕业2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5万元安居兑换券。
改善多子女家庭住房
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政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家庭发放6万元安居兑换券。
推行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购房人多方联动,实现旧房“以旧换新”。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商品住房的家庭,每套发放3万元安居兑换券。出售的自有商品住房需在武汉市或武汉新城范围内。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水平
对在东湖高新区就职的教师、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等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5万元安居兑换券。
——洪山区——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以家庭为单位在洪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住房按已缴契税额度全额给予补助,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契税已缴额度的50%给予补助优惠。补贴上限为3万元。
强化人才住房保障
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洪山区就业创业且符合武汉市人才租赁房资格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个人(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个人领取一次性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武汉市人才租赁房补贴。
优化购房入学模式
在洪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子女有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即日起凭借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排队入学。在洪山区出售原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子女,可自由选择在原有住房或新房所在学区排队入学。
——青山区——
发放购房补贴
对毕业6年以内全职在青山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新购买青山区指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对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购房消费券补贴。
推进“卖旧买新”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经纪机构、购房者、金融机构多方联动,通过开展“卖旧买新”方式推动新建商品房销售。
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本区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本区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15天无理由退诚意金
支持鼓励区内新建商品房项目通过安居链平台开展“放心购”“安心购”“省心购”服务,承诺“15天无理由退诚意金”。
——汉阳区——
契税补贴
只要在汉阳区就业并缴纳社保、个税分别满1年,购买新房时可以享受首套新房契税50%的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
对于在汉阳区内就业、创业的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推出了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博士可获得8万元补助,硕士可获得5万元补助,本科生则可获得3万元补助。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针对购买120平方米以上(含)新房的多孩家庭,根据家庭孩子数量的不同,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二孩家庭可获得5万元补助,而三孩及以上家庭则可获得10万元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不与其他补贴政策叠加,且不适用于购买别墅的情况。
企业高管购房补贴
对于在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任职的高管,只要这些企业首次被认定或年贡献达到100万以上,每户高管即可获得5万元的购房补贴。
——经开区——
首套房契税全额补贴
自5月1日—12月31日,凡在经开区购买首套新房的购房者,将享受全额契税补贴的优惠政策。对于在5月1日前购买新房,但在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证的购房者,将给予20%的契税补贴。
人才购房补助
在经开区购买首套新房,根据购房者的职称或学历,给予购房补助。
正高级、副高级或博士研究生:补助5万元;
中级或硕士研究生:补助2万元;
中级以下或大专及以上学历:补助1万元。
卖旧买新契税补贴
在5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经开区购买新房,或在购买新房后的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将享受一定的契税补贴政策。
·如出售的是经开区内的旧房,购房者将享受增值税和契税的补助。
·如出售的是武汉市内经开区外的旧房,购房者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或契税的补助。
——东西湖区——
完善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
为在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就业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人才购房补助,新引进的在我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住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200万元购房补助。
支持重点社会民生领域人才引进
在我区工作并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教育领军人才、教育杰出人才、教育骨干人才分别给予150万、100万、30万元购房补助;我区卫生系统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名医、名师”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助,获得省级及以上“名医、名师”或入选湖北省知名专家库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助。
支持企业人才引进
在我区落户的专精特新企业、“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研发技术人员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每人分别给予每套1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多元助力企业安才稳才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院校、医院、重点企业等单位人才的住房需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和开展住房团购。支持企业给人才筹集购房首付款,在东西湖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给予企业适当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为一年,按银行同期5年期以上住房贷款计息。
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区创新创业
来区就业创业的毕业六年内的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完善人才租房保障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
——长江新区——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对已缴纳的契税,首套房按缴纳契税的全额给予补贴,二套房及以上按缴纳契税的60%给予补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长江新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对已缴纳的契税按60%给予补贴。
2024年6月1日前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房,且在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按已缴纳契税的20%给予补贴。
实施更大范围人才补贴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江新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10%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10万元、硕士最高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3万元。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非长江新区工作、毕业6年内并在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5%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5万元、硕士最高补贴3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1万元。
实施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优惠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长江新区工作的从教、从医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等基本公共服务人员在长江新区购买特定项目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5万元购房消费券。
开展住房团购活动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在长江新区集中团购住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一定购房优惠。
——江夏区——
今年4月,江夏区发布《江夏区关于推动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聚集的若干措施》,完善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措施。
其中,人才购房补贴方面,对首次在江夏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引进汤逊湖A类人才,根据购房金额给予100%的房票补贴。
对首次在江夏区购买商品住房的新引进汤逊湖B、C、D、E类人才,按照购房款的60%、30%、20%、10%分别给予房票补贴。
——黄陂区——
鼓励农村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
黄陂区农村户籍居民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每套给予10平方米奖励。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每套给予5平方米的奖励。
保障教师、医护人员住房
教师、医护人员凭执业证明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每套给予10平方米奖励。
保障青年人才住房
对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每套分别给予15平方米、12平方米、10平方米的奖励。
支持创业就业人员购房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我区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带动3人以上(含3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人员,其本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每套给予10平方米的奖励。
改善多子女家庭住房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凭新生儿证明,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生育二孩家庭每套给予5平方米奖励,生育三孩家庭每套给予8平方米奖励。
来源: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