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法院:家事纠纷无小事 情法并用解心结

民生   2024-11-13 17:56   甘肃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成功的家事案件调解不仅能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解开心结消弭宿怨,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近日,武山县法院洛门法庭成功调解两起家事类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全部款物,实现了案结与心结的双解。

案件一

2021年9月,原告王某之子史某与被告陶某登记结婚,后史某因病身亡,史某去世后被告生下孩子。2024年4月,王某与陶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原告给付被告24万元生活费。后王某认为上述协议书是在原告极度悲伤和被告的苦苦相逼下签订,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思的表示,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特殊的身份关系,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后,多次安排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理清双方各自最真实的想法。在承办法官倾心调解下,当事人之间的分歧和误会逐渐消除,解开了心结,双方均体谅了对方的不易,握手言和。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支付被告陶某生活费及孩子抚养费共计18万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案件二

 2023年2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开始分居生活,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及赠与的手机、首饰等财物。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对彩礼返还数额有较大争议,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利用家事调解室,耐心与双方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消除隔阂,通过情理法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渐渐拉近了双方的诉求差距。通过细致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退还王某彩礼8万元,王某返还李某的个人陪嫁物品,以上财物均已当庭履行完毕。



家事纠纷宜解不宜结,两起案件不仅涉及财产关系,还涉及亲情关系,妥善化解对于原被告而言意义重大。武山县法院将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柔性司法,实质解纷”的理念贯穿到每一起家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以温情调解化解家庭矛盾,以柔性司法弥合亲情裂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洛门法庭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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