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山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一
2020年,原告甘肃某新能源公司给被告武山某公司安装石墨烯地暖。完工后,经双方核算,工程款共计6万元。被告支付了4万元后,剩余的2万元原告多次催要但一直未支付,原告为维护其权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以后,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确定了案件实事和争议的焦点,随后与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倾听双方诉求,认真梳理问题症结。为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没有选择简单的“坐堂问案”,而是选择深入现场,实地查看暖气安装情况,听取专业人员的检修意见。最终,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温情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例二
“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耐心细致,为公司解决问题速度快,效果也好!”这是武山县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后,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签订调解协议后的感叹。近年来,武山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综合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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