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执一体化”是2024年武山县法院工作的重要创新点、突破点,是运用系统思维、整体思维解决立案、审判、执行存在问题、形成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整体合力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武山县法院立案庭认真落实全院立审执一体化工作部署,立足岗位特点及工作实际,坚持把诉源与执源治理工作并举,努力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源头解决。
向当事人明确告知诉讼风险和执行风险,使当事人对可能面临的结果有清晰的认识。发放诉讼指南,详细说明诉讼流程和执行程序,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
积极引导当事人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财产保全,降低届期履行不能的风险,同时倒逼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履行义务,减少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提供财产保全申请的指导和协助,确保保全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信息采集,全面采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财产状况等,为后续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明确分流机制。对案件进行初步筛选和分类,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及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通过向繁简分流要效率,向诉调对接要发展,强力助推诉源执源“双源头”协同共治。
规范调解程序。制定详细的诉前调解工作流程,包括调解申请的受理、调解期限的确定、调解方式的选择等,确保调解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在调解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
规范调解文书制作。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可具执行性的调解协议,对调解协议中涉及到执行内容的事项表述准确、严谨,内容做到具体、明确、无争议,防止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二次争议、延缓或抵触履行。并向当事人释明可约定违约条款,促使债务人从“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的观念转变。
将调后促执工作融入办案工作中,在履行期将要届满时,利用审理案件、了解案情的优势,通过电话、短信、约谈、上门回访等方式,提醒、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
加强履行义务告知,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等多种形式,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拒执犯罪等刑事责任的措施,在执行立案前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
建立审结案件工作台账,收集信息资料,填写工作备忘,既方便查阅,又有利于查找问题,确保案件在回访过程中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
来源: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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