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法院:民间借贷起纠纷 倾心调解止纷争
民生
2024-10-15 17:50
甘肃
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洛门法庭适时调整调解策略,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2012年,被告秦某因急需用钱向原告初某借款15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并由被告出具了借条。然而,在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剩余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予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审阅了相关证据材料,本着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化解干戈、消除矛盾、避免正面冲突等原则,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同学关系,承办法官及时调整调解策略,通过背对背等调解方式做工作,以一对一沟通的形式耐心安抚双方情绪,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深入剖析案件事实,明确法律关系,认真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圆满化解。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很多人在借贷时因碍于情面、过于信任等原因,出借钱款时不保留书面借据,导致借款人不主动还款时出借人陷入被动的尴尬局面。其实这些看似友好互助的民间借贷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很容易被忽视。借贷双方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做到有据可查,毕竟“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出借及还款时为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履行而引发举证困难,最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履行,标注款项性质并留存好相关凭证。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擦亮双眼,谨慎对待,并保留好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