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发展有所需、法院有所为”,红河法院为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政务   2024-11-18 14:37   云南  


2024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各级法院进一步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事关营商环境”的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审判执行全流程、各环节,以做实“三个强化”为得力抓手,积极探索以法治稳预期、提信心、促增长的新路径,着力推动审判质效提档升级、不断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充分运用司法力量跑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度”。



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工作机制


全州法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文件等精神,有针对性地细化工作任务。



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红河中院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密切配合的整体合力、横向到边与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营商环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一年来印发《审判管理信息通报》26期,统筹推动全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强化能动履职,服务中心大局

全州法院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戒、威慑功能,聚焦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等破坏生产经营、影响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刑事案件261件。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对涉及企业劳动争议等批量案件坚持类案同判,力求减轻企业诉累,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商事案件373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94件。发挥破产案件审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成立破产审判工作专班,完善破产程序启动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审结破产案件11件。



依法审理涉企行政审批收费处罚、重大项目生产要素保障、征地拆迁补偿等类型案件,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依法纠正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行为,保障相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因招商引资、特许经营、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引发的涉行政协议纠纷案件8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中小微企业及拖欠企业账款等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严禁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共执结涉企案件12133件,执行到位金额32.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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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司法惠企,厚植为民情怀


全州法院认真落实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六条措施,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推行“云上办、马上办、快速办”,确保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次办好”,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诉讼服务需求。



探索建立完善涉企小额案件“速裁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中调解+商事速裁”模式快速化解涉企纠纷,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省心省力。搭建矛盾纠纷化解诉前调解平台,加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全州法院共设立诉调中心14个,44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一年来,立案前调解矛盾纠纷20026件,调解成功9624件。围绕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下沉一线、为民办事、助企纾困”活动,深入企业、行业协会走访座谈、释法答疑,为企业破解法治领域堵点、痛点问题,共开展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服务活动70余次。



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下一步,红河州法院将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坚决做到“发展有所需、法院有所为”,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不断完善机制保障、提升审判质效、创新服务举措,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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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赵赢
编辑 | 杨忠莉 和银海 彭艳红
来源 |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 罗旋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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