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真正做到“只见公仆不见官”。案件无小事,事事连民心,近年来,云南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云南高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如我在诉”专栏,体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带着良知释法说理、带着感情答疑解惑,用情理法解开纠纷的闪光瞬间。
“无论是立案大厅的接待人员
还是诉前调解的相关工作人员
他们都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
专业工作能力
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周某在给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人民法院的
感谢信中写道
2023年11月,经营某科技公司的原告周某与被告某企业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价为579168元。周某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供应了项目货物及服务,并于2024年1月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根据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被告需在90天内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024年4月,被告支付原告131850元后,剩余447318元一直未支付。被告拖欠货款的行为给周某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周某经多次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楚雄市法院将案件委派诉前调解服务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我们也不想造成现在的局面,贷款一直没有批下来,实在没钱。”
“有难处可以理解,但原告企业的设备已经交付使用,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货款是你们的法定义务。要解决这个问题,咱们首先得拿出积极的态度。”在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多轮沟通后,法官了解到被告因申请的贷款还未获审批,无法支付剩余货款。在安抚原告情绪后,法官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向被告讲解法规、厘清责任,同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消除误会与隔阂。
在多番沟通协调下,被告表示一定会在贷款到账的第一时间支付货款。了解到被告企业的实际困难和还款意愿,原告周某的态度也缓和了下来,同意被告提出的请求。“协调的过程很暖心,我们非常认可。”被告动情地向法官表示感谢。
“我都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了,没想到10天就解决了问题,效率真是太高了!”几天后,周某高兴地告诉法官,已经收到剩余的全部款项,要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与撤诉申请书一并寄到法院来的,还有原告周某的一封感谢信。
“诉前矛盾纠纷调解
有助于在法律框架内准确
高效解决双方诉求”
该案从法院登记收案
到委派调解成功
耗时不过10天
自2021年8月
成立“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以来
楚雄市法院
坚持与诉前委派调解机构协调联动
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截至2024年11月
共接收诉前委派调解案件3270件
调解成功2879件
调解成功率达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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