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第5组讲师团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期3天的巡回授课顺利结课。参学干警一致表示,通过面对面地向来自全国的优秀法官学习取经,收获满满。
此次巡回授课,讲师团本着“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贴云南法院各审判业务领域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心筹备、按需送教,让大家愿意听、印象深、记得住、用得上,切实做到学有所获。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二级高级法官 吕梅青
授课的第二讲围绕“走私犯罪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和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主题,从走私犯罪所得的界定,销售、代为销售走私货物以及销售货款处置行为的定性和刑法第191条、312条和349条的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深度解读,针对走私犯罪以及其上游犯罪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从行政、民事、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民事交叉案件的处理问题和骗取担保行为的处理等三个板块进行讲解。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陈薇
第三讲以“善用裁判方法,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授课内容生动、内涵丰富,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实际,融学术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课程系统解析了实质性解纷的立法基础,对行政案件的裁判方法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解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于海燕
第四讲围绕“执行实务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主题,从执行理念、延迟履行利息、债权转让、追加被执行人、期债权相关问题和执行分配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为做实本次“送教上门”,讲师团深入西双版纳法院基层一线,通过现场答疑、调研座谈等方式,与法官干警深度交流沟通,手把手教学、面对面解惑,用理论知识为法官干警“解渴”,有效激发西双版纳两级法院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
云南法院将以本次巡回授课为契机,不断深化业务培训工作,以更加多元化的形式持续加强专业知识交流学习和培训,切实将所学所思转化为破解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的新动力,推动边疆法院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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