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三维逻辑探赜
黄广友 李娜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发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历史嬗变与逻辑演进过程中,是中华大地各民族之间长期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等交往交流交融活动碰撞交织、融合积淀的历史产物。中华大地各民族在地理空间分布上的差异所引发的交往需求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自然地缘因素,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别所催生的交流互动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客观历史前提,而“天下观”和“大一统”的政治哲学思想与崇尚和合精神的民族文化认同思维,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和文化根基。
(一)地理空间分布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所引发的交往需求与交流互动分别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自然地缘因素和客观历史前提
中华大地是我国多民族繁衍生息与文明建构的地缘依托空间。我国“大杂居、小聚居”民族分布格局的形成与发展,历经了一个漫长悠久、复杂多变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华诸族群在一定地域内的流动、互动与交融,逐渐形成稳定并具有高度精神集聚及其认同效应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自夏商周形成的“五方之民”,历经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及隋唐至元朝时期的民族大迁徙与大融合,直至明清时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格局正式形成。这既是自先秦以来中华民族人口复杂流动、民族迁徙和文化交流的历史产物,亦是长期以来各民族地理分布格局打破与重组的必然结果,也是自然地理条件界定之下民族分布的自然历史延伸和文化历史延续。“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在统一的地理空间内是密切联系、相互依存的共同体。”
正是基于各民族所处地域在地貌、地势、气候、资源等天然地理环境上的特殊差异性,各族人民为了获取发展所需的资源与其他技艺,历经人口迁徙、商贸往来、战争征伐、朝代更迭、文化交流等,不断在这片古老疆域上进行着中原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之间的族际互动与交融。由此,中原民族向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外向辐射与少数民族向中原地区的内向跃迁愈益频繁。而在杂居、族落聚居的空间格局基础上,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广袤疆域,协力发展了密切的商业贸易和经济联络,携手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璀璨文化和悠久文明。
对于幅员辽阔、地缘空间上分布差异巨大的中华疆域而言,我国南北方、东西方的地理条件差距悬殊,生存环境差别显著。恰如费孝通所言:“民族格局似乎总是反映着地理的生态结构。中华民族不是例外。”同时,这一复杂的地理结构也“孕育了中华民族向内凝聚的统一性与对外开放的包容性”。长久以来,汉族集中居住于地势平坦、气候适宜、土壤肥沃、资源丰厚、环境宜居、交通便利的黄河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具备开展农耕渔猎和发展生产力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基础。因而,汉族在生产发展过程中造就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的领先性和优越性,自然而然会带给少数民族以强大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除人口数量较少这一特点以外,还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天然的生态屏障,这恰恰是汉族人口众多地区生产生活发展所需的资源凭依和物资保障。因而,跨越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制约,各民族之间的经贸往来、文化融通乃至族裔融合则成为必要和可能。
尽管这种交流和沟通通常会伴随着激烈的族裔冲突和军事对抗,但从历史主线和文明发展的视域上看,一部中华民族的历史可谓是建立在整体和共同利益基础之上的各民族交流合作、融合发展、共同进步的多元一体格局的文明缔造史,也是中华民族历经分合演变,从自在逐步走向自觉的发展史。
(二)“天下观”和“大一统”的政治哲学思想与崇尚和合精神的民族文化认同思维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和发展的思想基础和传统文化根基
“天下观”和“大一统”等古代中国政治哲学思想与崇尚和合精神的民族文化认同思维,既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产生的思想基础和传统文化根基,也是以中华文明为表征的崇尚群体主义的东方文化与以古希腊、古罗马文明为代表的张扬个体主义的西方文化的重要区别之一。“‘天下’是‘大一统’实施的范围。”马戎认为,所谓“天下观”,即“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同一个‘天下’体系中,都是这个体系的组成部分”。“大一统”作为中华文明突出统一性的内核理念,“不仅是一种维护国家统一的理念,也是历代封建王朝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工具之一,更是自秦汉以来历代王朝所追求的政治目标和价值观”。此外,“‘天下观’和‘大一统’在社会运转过程中相辅相成”。“‘天下观’‘大一统’‘和合’思想、‘华夷一体’等观念,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生成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发展的思想基础和传统文化根脉之一。
从史前文明来看,古老的中国大地是人类起源的重要地区之一。中国境内不同地区的文化遗址充分揭示出创造中国古老文明与璀璨文化的祖先群体,在中华大地上秉持着自然万物共生共存的和谐理念,在共享生存空间与可用自然资源的同时,探索出了古老的东方生存法则与思想智慧,为人类文明增添了具有进化意义的史前文化。中华民族共同体真正意义上的历史起源则是在先秦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
自秦汉时期伊始,生息于中华大地上的各民族则已初步形成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雏形。费孝通认为,“自秦汉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这两千多年当中,统一的时间约占三分之二,分裂的时间约占三分之一,所以说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秦朝以中央集权制度的正式建立,在实现诸夏统一的同时也融合了诸多少数民族地区一并进行统治,并辅之以郡县制、三公九卿制及在“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等方面的政治举措,通过中央集权自上而下地对所辖各族地区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正式建成了中国历史上首个统一多民族国家,推动了中央与地方、各族之间的政治文化认同。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独尊儒术”以实现思想的“大一统”,主张政治和思想的统一。他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武帝以后,“大一统”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历代王朝的政治思想共识,也成为维系统一多民族国家政权和提升统一多民族国家认同的有力武器。司马迁在《史记》中首次专设了《匈奴列传》《南越列传》《东越列传》《西南夷列传》等列传,通过客观记录各族之间的友好往来与交织融合,充分肯定了中原华夏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关系的深化,以及各族同源的“华夷共祖”思想,在当时对于“大一统”政治的推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经过两汉几百年的发展,“大一统”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历史主流意识,并日益扎根于民众精神意识与内心深处,渴求民族团结和统一发展、拒斥国家分裂动荡逐渐演进为中华民族的国家政治追求与思想文化共识,奠定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在生成的重要思想根基。
至魏晋南北朝时期,长期的动乱、战争也促使各民族之间人口迁徙与民族融合愈益明显的态势。居于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建立了众多分散的政权,延续和实践着西汉以来的“华夷共祖”思想,纷纷以“华夏”之后自居,追求正统地位。鲜卑拓跋氏成功结束五胡十六国的政权混乱局面,建立起具有政治合法性的北魏政权,再次推动了“大一统”思想在魏之后长时期的延续和践行,同时使北方各民族在获得政权统一、和平安定的生活之余,进一步增强了内心深处中华各族紧密不可分离的民族认同感和命运与共感。至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到不断孕育与生发。
历史发展历经隋朝“大一统”“开皇之治”和唐朝建立以后开创的“贞观之治”“开元盛世”等时期,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大一统”的观念意识日益深入人心。而宋辽金时期,各政权对“中国”的认同进一步加强。元朝是少数民族执掌的“大一统”全国性政权,实现了对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的直接行政管辖。元朝统治者对维系“天下一家”的局面非常重视,主要政治举措是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开展的。明朝延续元的土司制度并达到繁盛,但与元代的土司制度又存在差异。明朝统治者重视在土司地区普及儒学教育,土司承袭者必须接受儒学教育。同时明代在西南等民族地区开始初步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这在一定意义上是普及中华文化的体现。清代则通过实行“改土归流”以及不同于以往的民族政策,并贯彻“满汉一体”的民族观念,在延续这种民族一体观的基础上继续强调满汉官民皆一家、天下一家等,达到了深化民族共识、推进疆域统一的目的。经过元明清“大一统”的持续推进,各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等交流更为频繁,为近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萌生与自觉奠定了重要基础。“无论是‘五方之民’还是‘华’与‘夷’的区分,都是在‘天下’这一政治空间内进行的,因此不管是如何分化,都依然被视为‘天下一体’‘华夷一家’下的一个共同体。”
自鸦片战争以后,中华民族面临严峻的民族生存危机,开始逐渐觉醒,在一些文人志士、思想启蒙家关于“民族”“中华民族”等概念问题的探讨与宣传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近代得以启蒙并逐渐形成。梁启超、章太炎和杨度等人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先驱者。自梁启超1902年首次使用“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之后,著名立宪派代表杨度在其创办的《中国新报》所连载的《金铁主义说》一文中也多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提出“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可决知也。故欲知中华民族为何等民族,则于其民族命名之顷,而已含定义于其中”,并阐发了对“中华”二字、民族识别、民族认同以及中华民族一体化的融合发展的理解。章太炎在《中华民国解》一文中也使用了“中华民族”概念,同时主张历史民族观,认为:“近世种族之辨,以历史民族为界,不以天然民族为界。”孙中山也逐渐倡导中华民族观念,在《三民主义》一文中称:“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顾颉刚对民族问题高度关注,尤以“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观点最具代表性。他指出:“我们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经由梁启超“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杨度关于“中华民族”含义的解说、孙中山关于中华民族观念的探讨、顾颉刚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加之五四运动之后民族意识的普遍觉醒以及严峻民族危机下中华民族意识的全面激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由“自在”转化为“自觉”。
由此可见,正是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合与巩固过程中,各民族通过日益频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交流,促进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共鸣、意识涤荡与价值融合,逐步形成了集群体交往、融通和合、繁荣与共于一体的民族实体,伴随着各族人民的文化认同、共同心理与情感共识逐步得到强化。中华民族逐渐走向了多元一体的“自觉”实体,从而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渐成为中华儿女的群体记忆和精神基因,并建构起了其获得主流思想文化认同、政治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历史逻辑。
除了历史逻辑之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深化还具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正是伴随着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历史进程,在对这些思想理论成果进行守正创新的基础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具有了深邃的历史特质和丰富的价值内涵。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梁启超的“中华民族”观等民族理论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民族理念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与理论基石。
(一)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成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共同体思想是唯物史观重要内容,也是马克思政治哲学的重要理论基底。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着眼于“共同体”的发展与演化历程,首先可以明晰的是,人类个体的生成和发展与共同体的发展具有同步性,共同体逐渐伴随着社会历史前进发展的趋势变化成为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立足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和现实境况,尤其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挖掘和汲取早期哲学家共同体思想的积极成分,逐步生成了以寻求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总体关切和终极旨归的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体现了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辩证统一。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主要包括自然共同体、抽象或虚幻的共同体、真正共同体三大发展形态。其中,真正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在对原始社会的自然共同体、阶级社会的虚假政治共同体进行逻辑审视、现实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新范式,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只有在真正共同体中方能得以实现。
自然共同体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个历史形态,形成于原始社会人类寻求生存需要的共同劳动过程中,既表现为部落与种群的集体劳动,也表现为第一个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在这种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中,第一个前提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家庭和扩大成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自然共同体是人类社会最原始的共同体形式,主要存在于以人的相互依赖关系为特征的原始社会。在这一共同体形态中,人类只是为了自身生存自发走向联合,是基于血缘关系与土地关系形成的人类生存方式。因而,自然共同体对于社会发展并未有实质性的推动作用,伴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发展以及社会与人交互作用的逐步提升,必将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所更替。
自然共同体所拥有的属性和特点已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要,建立在社会分工与阶级剥削基础上的虚幻或抽象的政治共同体成为代替自然共同体的新形式。虚幻共同体的产生根源主要在于社会分工生产条件下逐渐生成的剥削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导致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愈益尖锐的矛盾。正是基于社会交往形式下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矛盾的不断扩大化,国家这种完全独立于矛盾利益之外的虚假共同体形式应运而生。但需明确的是,虚幻的国家政治共同体并非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保障,它的产生缘由与指向对象都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在这种共同体社会里,个人或家庭的社会地位及发展都隶属于阶级或统治者,其实质是隐藏在资本主义国家共同体形式背后的共同利益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由此而知,国家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虚假共同体本质上是抽象的、虚幻的国家共同体,是诉诸普遍利益的外衣进行的金钱利益往来关系,必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走向消亡。
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的过程。如果说,自然共同体主要是生产力低下的必然产物,而抽象或者虚幻的共同体则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和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不管是人对人的依赖关系,还是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本质上都是对人自由和全面发展的束缚。马克思通过对这两种共同体的剖析与扬弃,提出了“真正共同体”的伟大设想,亦即他的“自由人联合体”思想。马克思“真正共同体”思想的形成是“马克思对限制个人自由的抽象的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彻底批判的理论结果”,是马克思针对人类现存的限制个人实现个性解放的片面发展方式,以现实的人为逻辑出发点,提出的未来社会发展最高目标和终极取向。在马克思看来,这种“真正共同体”产生的两个最基本条件,一是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充分丰盈,二是私有制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消失。只有这样才能摆脱自然共同体和抽象或者虚幻的共同体的桎梏,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马克思关于自然共同体、抽象或虚幻的共同体,特别是真正共同体的论述。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而言,彰显着唯物史观和科学方法论意义上的思想启迪,具有一脉相承的理论特质和逻辑理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是体现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逻辑,最终是要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外联动和同心构建,向着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构想的真正共同体即自由人联合体的终极实现协同迈进,与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具有高度同构性、连贯性与延续性。因而,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不仅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重要理论逻辑,同时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式提出亦是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的理论延续和创新发展。
(二)近代“中华民族”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初步萌生
深入追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渊源,首先需明晰“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着重把握梁启超作为近代史上最早提出“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民族观点,这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初步萌生的重要标志。1901年,梁启超身怀亡国灭种的严峻危机意识,借鉴近现代西方民族主义思想及其历史作用,在《中国史叙论》中以上世史、中世史及近世史三个时代的叙述为时间轴对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进行了系统划分,并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1902年梁启超进一步提到:“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在“中国民族”概念基础上引申出“中华民族”这一更具民族团结意蕴的概念。其后,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中初步表达了“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自始本为一民族乎?抑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乎”的观点,认为中华民族实际上是由多民族融合而成的共同体。而在之后的《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梁启超在对“中华民族”概念进行了更为翔实的叙述,开始注意到民族意识的独特意蕴。“民族成立之唯一的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何谓民族意识?谓对他而自觉为我。”这是各族人民从整体文化认同向个人心理认同层面转化的进步性体现,也是古代中国在迈向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意识觉醒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体现和时代转折,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价值。
(三)中国共产党人历史上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建构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是建立在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之上的。其中,毛泽东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思想、邓小平的民族发展理论、江泽民关于民族工作的思想、胡锦涛的和谐民族关系思想等都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理论根基和理念前提。
毛泽东始终秉承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内核理念及价值原则。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他都坚持遵循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紧密结合的思考路径,致力于构建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共处格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便主张各民族应实现空前大团结,共同面对外来侵略、挽救民族危亡,并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明确表示“我们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但是国内各个党派各个阶级的,而且是国内各个民族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向前看,携手寻求中华民族的独立自主,并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同时中国共产党人在内蒙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起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也明确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并在1954年的宪法中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式确立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将民族平等提升到关涉社会主义事业兴衰的战略高度,并主张通过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的处理与维护力求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激发出所有民族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动力,进而确保民族的团结与国家的统一。毛泽东的民族平等团结思想及其价值理念,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与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发与培育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始终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处理民族问题,反对民族歧视。他主张通过消除民族隔阂与民族歧视,汇聚多民族共创美好未来的强大合力,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强化推进民族平等团结的工作基础,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邓小平强调,“只有在消除民族隔阂的基础上,经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的大家庭”,并明确阐释了汉族摒弃大汉族主义、少数民族摒弃狭隘民族主义的重要意义,主张汉族表率作用和民族之间的信任意识培育,擘画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爱一家的美好画面,推动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与维系。同时,他还主张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尊重与维护少数民族人民的基本权利,合理公正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的纠纷与问题,真正实现少数民族当家做主,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进而深化各族人民的民族认同感与国家认同感。这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具有理论推动作用。
江泽民在继承毛泽东和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基础上,就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作出了重要论述,具体而言,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江泽民提出了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江泽民认为维系与加强民族团结是促进国家经济进步、政治文明、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加强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强调应将各民族团结、正确处理民族关系作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核心与关键,进一步提升各民族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其次,强调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价值。江泽民认为在漫长的历史锤炼与演变过程中,我国各民族逐渐走向融合,形成了具有强大民族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民族精神与民族凝聚力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是维系整个中华民族生存与延续的内生力量。质言之,江泽民关于民族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论述,对于新时期发展语境下的和谐民族关系构建、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格局,具有重要的理论启发意义与内生影响作用。
胡锦涛的民族和谐思想既是对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内核表述,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构成内容。2005年,胡锦涛在全国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民族关系处理与维系的重视程度,这是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国际国内发展形势,秉承中华民族崇尚和合的传统思想与和谐观念,提出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民族理论创新性成果。探寻与构筑和谐的民族关系,既是维系民族团结与和谐共处的重要保障,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2006年,胡锦涛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这既高度肯定了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本质的价值,也对民族和谐的重要性进行了充分肯定。胡锦涛和谐民族关系思想,一方面倡导将新型民族关系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另一方面强调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凝聚各族人民的向心力构建起和谐民族关系,这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和谐理念根基与思维逻辑保障。
(四)习近平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内涵与守正创新
习近平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毛泽东关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思想、邓小平民族发展理论、江泽民民族工作思想、胡锦涛和谐民族关系思想以及统一战线思想的基础上,结合新时代国内外客观形势,回应国家发展战略而提出的重大时代课题,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及多民族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不断中国化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关于民族理论与工作的重大探索和创新。习近平从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将其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经过了一个逐步发展和成熟完善的过程。习近平最早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2014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他提出:“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同年9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他又进一步强调:“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则进一步深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他再次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他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更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大力倡导通过党史学习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同时争取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维护各民族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上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习近平的重要讲话从党史学习教育中赋予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全新内涵和精准指向,更加昭示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意义。2022年5月27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2023年10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的创新性提法,为我们从中华文明起源与历史发展维度挖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路向提供了方法指引,深刻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华文明历史研究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大问题的高度重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要创新体现在:一是更加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性和中国化与时俱进的时代性。面对新时代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习近平始终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实现国家统一作为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最高利益,“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将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坚定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之路。二是更加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政治引领和统一领导,更注重健全和完善政治、法律制度建设以观大势、谋长远的优势和灵活具体的体制机制建设,用政治、法律制度维护和保障民族团结,更加强调国家统一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民生保障与社会福利,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使各民族能够最大限度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四是更加注重思想文化和精神血脉认同,更加重视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注重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家庭的团结和维护。习近平强调“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积极向全国各族人民传达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的理念共识,以期努力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五是更加弘扬百年党史中留存的红色文化资源、革命历史佳话等红色资源的时代价值。主张通过强化以党史为重点内容的“四史”学习,特别是加强大众化的党史学习教育以提升全国各族人民对于百年党史的全面认知和深入把握,引导各族人民从百年苦难辉煌的党史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体悟我们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救国、兴国、富国、强国百年历史征程的艰辛不易和初心使命,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新时代我们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重要作用,更加精准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理论体系逻辑中线和内核旨趣的内涵定位。六是不仅重视对消解各族间偏见隔阂、正确开展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更加注重对港澳台及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的民族情感、思想文化和价值理念的引导。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论断,是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历史传统的准确把握,是对中华民族团结进步规律的深刻揭示,必将引领中华民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大团结大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标志着我们党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与实践又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高度,也是为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乃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贡献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深刻的现实价值和世界意义。
进入新时代,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战略全局,要求必须努力培育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打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伟力和团结合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需要而提出并不断丰富发展。
(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实现民族复兴的现实选择
从现代化与文明发展视域进行剖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伴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以及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的时代推进中逐渐生成发展的。作为“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中国式现代化以其“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扎根中华传统文化根脉,历经长期实践探索的文明赓续成果结晶,而且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中华文明重焕荣光,不断书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的重要凭依,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历史最好的继承就是创造新的历史,对人类文明最大的礼敬就是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面对中华文明的时代重塑与现代转型需要,分别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与中华五千年文明发展视角提出的重大时代课题。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交流互鉴下的自觉选择与时代沉思,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中国历史文化多元一体发展演进进程下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更高层次内容表达与内在精神标识,能够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凝聚文明力量、提供文明支撑、奠定文明根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发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两个建设”的实践演进紧密相关,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推进路径下担负新的文化使命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时代新篇章的现实选择,也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实现的重要保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通过在坚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团结引导各族人民合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携手打造、相互契合、协同推进,形成共同体建设的内外同心圆磅礴伟力,全面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力推进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型与时代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能够持续推动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发展,助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面实现。
(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实选择
从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维度进行剖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是顺应共同富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矛盾以及贯彻共建共享等新时代发展理念和发展战略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跃升,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伴随着社会经济活力的持续迸发、市场范围的逐步扩大,以及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精准扶贫政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性目标实践举措的全面施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落后面貌焕然一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和交流联络日益频繁紧密。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历史和现实诸多因素的制约,少数民族地区的总体发展状况相较于东部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进而制约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全面汇聚和现代化目标的共同实现。作为国家整体发展而言,扎实推进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就是要求确保各民族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亟须引导各族人民牢牢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立特色发展产业体系,让各族人民都能够充分享受国家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丰硕成果,从而真正贯彻和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本质和根本宗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的稳固铸牢。
(三)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巩固民族团结工作实践的现实选择
从政治文明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践维度剖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是契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求和民族工作实践目标规划的现实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某些地处偏远的边疆民族,由于与外界联络的闭塞性和滞后性,影响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共识的树立与培育。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真正实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任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亦要求继续丰富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非常重要,我们五十六个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五十六个民族凝聚在一起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家园,能够有效汇聚各族人民团结合力,结成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进一步提升中华民族整体的组织性、团结度和执行力,一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携手共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面对民族关系维系和民族工作处理领域中的民族问题,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统一战线基石,汇聚全民思想共识、凝聚全民团结意志、坚定民族一体信念,便成为习近平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的核心内容。由此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不仅从民族理论维度上成功“开启了创新‘中华民族’凝聚的新途径和新维度”,而且是强化国家政治建设和提升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必然趋势,更是巩固民族团结和推进国家完全统一的不二选择。
(四)应对意识形态风险挑战和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现实选择
从意识形态与国家总体安全维度进行剖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是反对民族分裂思想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现实选择。面对民族分裂思想和势力,也包括国际上甚嚣尘上的民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美西方敌对势力,反对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势力及意识形态渗透,既是国家着力部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理应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共同责任和共同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更要团结一致、凝聚力量,确保中国发展的巨轮胜利前进。”因而,坚决反对民族分裂行为、有力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从思想上进一步提升加强民族团结的文化认同和价值共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五十六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从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中国精神和中国力量,就显得非常迫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正是基于这样的现实实践需要和实现未来目标的客观要求,提出的根本遵循,成为维系中华民族共同利益、夯实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携手实现伟大复兴梦想的时代要求和必然选择。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利益共识的重要思想基础,是处理中国多民族关系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和谐,筑牢新时代统一战线,擘画中华民族最大同心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维护祖国完全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治国方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其强大的黏合力,可以减少民族成员彼此的摩擦和矛盾,由内而外自发、自觉地形成强大的凝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质就在于为各民族人民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以广泛动员全体中华民族共建并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成果。
综观古今中外,一个缺乏民族认同感、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民族必然会出现四分五裂的局面,更难以谈及国家安全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于中华民族长期的历史演变与文明发展历程,启迪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以及近代中华民族实现自觉过程中的“中华民族”观,建构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的伟大时代进程之中,是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成员共同利益目标和共同价值追求的真实反映,是思想理论逻辑、社会历史发展逻辑与现实实践逻辑共同孕育的理论结晶,对于维护我国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与安全,意义重大而深远。只有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不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安定团结与永续发展。当然,这种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弘扬和光大,对于实现世界各国和人民的和平友好相处、共同繁荣进步和推进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愿景,也具有重大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