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研究:概述与反思
杨耕 | 文
杨耕,哲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部委员。中国辩证唯物主义学会副会长,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副会长。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精品课程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图书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人物奖、韬奋出版奖获得者。曾任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哲学)组长,教育部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
摘 要:概述与反思中国、苏联、东欧、西方学者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象、性质和职能的研究,并提出作者对这些问题的独特的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以“经验观察”为前提,从实践活动出发研究和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同时,对现存的一切进行“前提”批判,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因而是“真正实证的科学”和“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历史唯物主义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研究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以社会发展规律为基础探寻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条件和途径,因而是科学理论和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历史唯物主义以现存世界的本体为基础建构认识论,以认识论为依据使本体论得以真正确立,在现时代,应以历史认识论为理论生长点,并对之进行深入研究、系统论证,从而使自身成为本体论和认识论高度统一的理论形态。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真正实证的科学;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经验观察;实践
任何一门学科、一种学说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除了要研究新问题外,往往还要不断回过头去重新研究自己的对象、性质和职能这样一些对学科、学说的发展具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问题。哲学以及历史唯物主义更是如此。同时,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并没有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作出集中、专门的论述,而是在不同场合,从不同侧面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正因为如此,后辈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对象、性质和职能的理解不很一致甚至很不一致,并产生旷日持久的争论。本文拟就当代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对象、性质和职能的研究作一概述、反思和评论,以期深化我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
一、苏联、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对象与逻辑起点的理解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公认的历史唯物主义经典著作中,马克思并没有提出、使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甚至没有提出、使用“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概念。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是通过“历史科学”“这种历史观”“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这四个概念表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和任务的。马克思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这种“历史科学”“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30-31页)这是其一。其二,“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研究“整个历史的基础”,阐明意识形态的产生,从而完整地描述社会发展全部过程,“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并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同上,第42、43、29页)其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就是要“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就是要改变现存世界,从而使在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中“彼此完全脱离”的“唯物主义和历史”结合起来。“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同上,第51、48页),从而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确立“有个性的个人”(同上,第86页)。可以看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历史科学”“这种历史观”“实践的唯物主义”“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实际上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地说,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历史,其任务就是解答意识与存在、观念与实践的关系问题,探寻人类历史发展的最一般规律;其宗旨就是改变现存世界,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确立“有个性的个人”。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恩格斯首次明确提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并在不同的场合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一是具体阐释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含义。1890年8月5日,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第一次提出“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恩格斯指出:“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并不是按照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然后设法从这些条件中找出相应的政治、私法、美学、哲学、宗教等等的观点……但是,许多年轻的德国人却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套语(一切都可能变成套语)来把自己的相当贫乏的历史知识(经济史还处在襁褓之中呢!)尽速构成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32-433页)可以看出,恩格斯是把“历史唯物主义”和“我们的历史观”以及在这封信中提到的“唯物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概念是恩格斯在1859年的《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首次明确提出的。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要点”在马克思的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已经作了扼要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26页)](同上,第382页)作为同一概念使用的。1892年,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中,对“历史唯物主义”一词作出解释,即“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达一种关于历史过程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之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704-705页)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实际上是指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二是明确了历史唯物主义中“历史”的内涵,即包含社会在内的历史。恩格斯指出:“历史在这里只是政治的、法律的、哲学的、神学的——总之,一切属于社会而不仅仅属于自然界的领域的集合名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95页)。“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38页)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是通过剖析社会结构研究人类历史。从认识论的视角看,历史是已经逝去的存在,同时,历史上的各种因素、关系或者以“发展”的形式,或者以“浓缩”的形式,或者以“萎缩”的形式,或者以“残片”的形式,存在于现实社会中。因此,人们只有认识现实社会的结构,才能真正把握历史的规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既是关于社会的理论,又是关于历史的理论,是社会理论和历史理论的统一。列宁干脆就说:“社会的(或历史的)唯物主义”。(《列宁全集》第2卷,第469页)三是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即揭示人类历史的“一般运动规律”。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指出:“现代唯物主义把历史看作人类的发展过程,而它的任务就在于发现这个过程的运动规律”,“思维的任务现在就是……揭示这一过程的内在规律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64、363页)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指出: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起作用的一般运动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7页)但是,“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内涵在恩格斯这里又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或者说,具有多义性。1890年9月21日,恩格斯在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我的《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同上,第697-698页),而且“这一阐述包括了相当多的领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47页),即不仅包括哲学、伦理学,而且包括政治经济学的对象与方法、社会主义的历史与理论。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历史观,而且是包括科学社会主义在内的社会历史理论。正因为如此,1895年,恩格斯以《论历史唯物主义》为题,在《新时代》杂志上发表了《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正因为马克思没有专门、直接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恩格斯所阐述的“历史唯物主义”具有多义性,所以,后辈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的理解并不一致。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首先集中、专门且深入探讨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是苏联学者。拉祖莫夫斯基在1924年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教程》中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关于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这是苏联学者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对象的最初定义。这一定义一直影响苏联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对象的理解,后来的任何一个定义都没有从根本上推翻或取代这个最初的定义。以康斯坦丁诺夫主编、1954年出版的《历史唯物主义》和1982年出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第6版)这两部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权威著作为例。《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研究整个社会发展的规律,研究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相互作用,回答什么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过渡,决定社会发展。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历史过程的一般规律”,“对社会科学的最一般、最根本的理论问题和方法论问题提供唯一正确和唯一科学的解答”。(康斯坦丁诺夫,1955年,第9页)把这些论述概括起来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则明确指出:“现代唯物主义的最高形式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首先而且主要是研究社会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即社会经济形态产生和存在的规律以及发展的动力”,“提供了社会发展最一般的规律和动力的知识,因而它是科学的一般社会学理论”。(康斯坦丁诺夫,1985年,第11、218页)无需多言就可以看出,拉祖莫夫斯基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这一最初定义,以有所变化的形式一直在苏联哲学界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如何理解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苏联学者却有不同的看法。其中,巴鲁林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巴鲁林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纳入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并认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是通过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作用而得到阐发和揭示的。换言之,对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认识中体现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我们可以把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定义如下: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相互关系,关于社会的结构、发展和发挥功能的最一般规律和关于社会动力的科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最重要目的是辩证唯物主义地解决针对社会而言的哲学基本问题和揭示社会的整体性”。(巴鲁林,第81页)巴鲁林强调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与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问题的关联性,强调只有和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社会发展规律才能是社会发展的最一般规律,才能成为作为哲学学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巴鲁林的观点旨在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质,有其合理因素。历史唯物主义当然要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对历史规律的客观描述,而是从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视角来研究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确定一门学说是否具有哲学性质,其标准就在于它所研究的问题是否与哲学基本问题具有直接联系。既然历史唯物主义要解决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就必然具有哲学性质,从而成为“为历史服务的哲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就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的理解而言,中国学者与苏联学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点。具体地说,中国学者也认为历史唯物主义要揭示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并非仅仅局限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并形成了四种不同的观点。其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社会结构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其理由是:历史已经过去,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现实社会;现实社会是历史的延伸,并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历史。从认识过程看,人们只有首先认识社会结构,然后才能发现历史规律,前者为后者提供了认识的基础和前提。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规定为人类历史的一般规律,缩小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围。其二,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现实的人。其理由是:人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存在的“第一个前提”,历史本质上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历史,只有把人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才能发现历史运动的内在规律;人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体,只有把人作为对象,才能正确解答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其三,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历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其理由是:历史的总体活动包含三种基本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意识的关系;历史的进程始终表现为三种因素,即“人”“物”“意”的相互作用。这三种因素、三种关系实质上就是历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历史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形成了历史规律,只有以历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为对象,历史唯物主义才能完成揭示人类历史发展一般规律的任务,才能科学解答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即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问题。其四,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是社会有机体。其理由是:历史是社会发展在时间中的展开,要真正理解历史,首先就要正确理解社会本身,而社会本质上是一个有机体,社会有机体体现着全部社会生活的总体性,它既是表象具体,又是思维具体,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真正研究对象。历史唯物主义不仅研究社会有机体的横向结构,而且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纵向演变;不仅研究社会有机体的外在形式,而且研究社会有机体的内容本身;不仅研究社会有机体质的变化规律,而且研究社会有机体量的变化规律;不仅研究社会有机体的宏观整体,而且研究社会有机体的微观要素。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与任务相关的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即出发点范畴问题。从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苏联哲学界一直秉持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应用”的观点,几乎没有论及历史唯物主义的“始初范畴”问题。1974年,卡冈出版了《人的活动》一书,提出人的活动不仅保证人类生存,而且保证有目的的社会过程。由此,引发苏联哲学界对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范畴的讨论。在讨论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人的活动(劳动)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范畴,即“始初范畴”。持这种观点的苏联学者认为,要科学地确定历史唯物主义的“始初范畴”,就要按照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提出的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找到社会生活的“细胞”。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点范畴的社会生活的“细胞”应具备三个特点:一是能够体现社会历史不同于自然历史的特点;二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的、常见的、不断重复出现的社会现象;三是生成着一切社会关系、社会矛盾,以胚胎、缩影的形式体现着社会生活的本质和整体性。具有这三个特点的“社会生活细胞”就是人的活动。因此,“活动”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始初范畴”,即逻辑起点。“社会生活‘细胞’与人类活动内在地联系在一起,首先并且主要是与劳动这样的活动形式联系在一起。但活动范畴作为劳动范畴的类概念,并不表明这种‘细胞’本身,而是证实它的这种性质。正是由于这样,活动范畴的定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任何其他范畴都不相关,所以它才取得了历史唯物主义始初范畴的地位,从而成为在理论上描述历史过程的最基本的出发点。”(贾泽林等,第197页)就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逻辑起点的理解而言,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认为,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其理由是: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是社会的“抽象的规定”;人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的活动贯穿历史的各个方面,只有从人出发,才能理解历史规律;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有生命的个人”是在实践活动中得以存在的。因此,马克思指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中国学者和苏联学者的历史唯物主义逻辑起点的理解侧重点不同,但本质上是一致的。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可以看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现实的人”与“人的活动”这两个范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和本质上的一致性。马克思多次指出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人”。但是,马克思在谈到现实的人时,总是把现实的人和活动联系在一起。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我们要谈的前提是“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现实的人就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人。(同上,第23、29页)人类历史本质上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因此,要真正理解历史的前提,即现实的人,首先就要理解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因此,“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24页)物质生产,即物质实践不仅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而且是人们为了能够生活每日每时都必须进行的基本活动。而“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同上,第28-29页),并生成着自己的意识,整个现存世界也是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和发展的。实践不仅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而且构成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现实世界的基础,实践生成着并以缩影的形式映现着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这就是说,无论是在人类历史上,还是在现实社会、现实世界中,活动,准确地说,是实践或劳动构成了起点,因而应当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即出发点范畴,并由此推进、展开构成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体系、理论体系。“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象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3-24页)这种“适当”的叙述方法就是从“抽象规定”到“思想总体、思想具体”。按照马克思的观点,思维活动有两条先后衔接的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8页)“第一条道路”属于“研究方法”,“第二条道路”属于“叙述方法”。对叙述方法而言,从抽象规定到思想总体、思想具体“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同上)因此,“抽象规定”就是“叙述方法”的逻辑起点,即出发点范畴。对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来说,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就是商品,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列宁全集》第55卷,第307页)。对于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来说,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规定”就是实践或劳动,这是因为,实践既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又是现实社会中的基本活动,它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社会生活的本质和社会历史的基础,是一切社会关系“由此产生”的源泉;它是人类面临的一切矛盾的总根源,包含着一切社会矛盾的胚芽,是整个社会历史的“缩影”,正因为如此,历史唯物主义“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8页)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的实践不是历史中的实践,而是现实的实践。“最一般的抽象总只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在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2页)就实践或劳动而言,“劳动”或“劳动一般”这个抽象范畴的真实意义只有在现代社会,即资本主义社会中才能凸显出来。这是因为,“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于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说来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同上)正因为如此,“‘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所以,这个被现代经济学提到首位的、表现出一种古老而适用于一切社会形式的关系的最简单的抽象,只有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真实的东西。”(同上)由此,马克思不仅为历史唯物主义确定了逻辑起点,而且为确定这种逻辑起点提供了科学方法,这就是实践反思法。所谓实践反思法,就是从“感性的人的活动”,即实践出发去理解和说明“对象、现实、感性”何以成为这样的存在,从现实社会出发去理解过去的历史,即“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它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是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被认识之后才能真正得到理解。在马克思看来,在人类历史上存在着和古生物学一样的情况。“基督教只有在它的自我批判在一定程度上,可说是在可能范围内准备好时,才有助于对早期神话作客观的理解。同样,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的、古代的和东方的经济。”因此,通过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结构和生产关系以及对它的正确理解,我们就能“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4、43页),从而发现和把握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由此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历史观,更重要的,是本体论(存在论)和认识论独特而高度统一的哲学学说。“问题不在于有没有运动,而在于如何用概念的逻辑来表达它”。(《列宁全集》第55卷,第216页)作为本体论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哲学学说,历史唯物主义正是以“实践”为出发点范畴,通过“概念的逻辑”、范畴的运动来反映、再现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现实的历史运动。“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整个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2-143页)正是以“实践”为出发点范畴,通过“概念的逻辑”“范畴的辩证运动”,历史唯物主义展现为一个“思想总体”,从而在理论上反映了自己的研究对象,完成了自己的理论任务,通过研究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关系揭示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二、苏联、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理解与建构现代历史唯物主义
在苏联(俄国)马克思主义以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对历史唯物主义作了集中、专门、深入而全面研究的,应首推普列汉诺夫。列宁高度评价普列汉诺夫的《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和《唯物主义史论丛》,认为前者“培养了整整一代俄国马克思主义者”(《列宁全集》第19卷,第308页),后者“对辩证唯物主义作了极其完美的有价值的阐述”(《列宁全集》第4卷,第67页)。按照普列汉诺夫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它是唯一能够正确说明马克思的哲学的术语”。(《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一卷,第768页)这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世界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唯物主义世界观……既包括自然界,也包括历史。无论是在自然界或是在历史方面,这种世界观‘都是本质上辩证性的’。但因为辩证唯物主义涉及到历史,所以恩格斯有时将它叫作历史的。这个形容语不是说明唯物主义的特征,而只表明应用它去解释的那些领域之一”(《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二卷,第311页),这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反映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历史唯物主义”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领域之一。一言以蔽之,历史唯物主义是“说明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同上,第510页),即“马克思的历史哲学”。普列汉诺夫多次把历史唯物主义称为“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并指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叙述着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理论”。(《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一卷,第785页)在普列汉诺夫的视野中,历史唯物主义,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就是马克思的历史哲学,其理论性质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学科性质属于哲学。在列宁看来,普列汉诺夫是“最通晓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党人”。(《列宁全集》第23卷,第153页)所以,无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阐述,还是对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关系的阐述,列宁都继承了普列汉诺夫的观点,同时,又“修正”了普列汉诺夫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列宁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阐述留下的痕迹最深、影响最大的观点,就是明确提出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唯物主义”或“一般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运用”。在《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列宁指出:“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列宁选集》第2卷,第311页)在《卡尔·马克思》中,列宁指出:“发现唯物主义历史观,或者更确切地说,把唯物主义贯彻和推广运用于社会现象领域,消除了以往的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同上,第425页)这里,从“哲学唯物主义”或“一般唯物主义”“推广运用”出“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是:“既然唯物主义总是用存在解释意识而不是相反,那么应用于人类社会生活时,唯物主义就要求用社会存在解释社会意识”(同上,第423页);“一般唯物主义认为客观真实的存在(物质)不依赖于人类的意识、感觉、经验等等。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不依赖于人类的社会意识。”(《列宁全集》第18卷,第341页)在列宁看来,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基本前提”、两个“重要部分”,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同上,第345页)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基础,即哲学唯物主义”(同上,第346页),“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辩证唯物主义”(同上,第11页),历史唯物主义则是具有“应用”性质的历史观。斯大林把列宁的“推广运用”说发挥到了极致,明确提出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生活、社会领域中的“推广”与“应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所以叫作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斯大林选集》下卷,第424页)斯大林的这一观点持久而深刻地影响了苏联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影响着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理解。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列宁的另外一个观点,即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历史观)是“社会学”中的“唯物主义思想”。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中,列宁在分析了《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基本思想,分析了以往的社会学家思想的根本缺陷,批判了米海洛夫斯基的社会学思想后提出: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学”中的“唯物主义思想”,并认为正是历史唯物主义把“重复性这个一般科学标准”“应用到社会学上”来了,从而“第一次把社会学提高到科学的水平”,“第一次使科学的社会学的出现成为可能”。(《列宁选集》第1卷,第7、8、14页)列宁的上述论述又潜蕴着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思想。布哈林则使列宁的这一潜蕴的思想凸显出来,并发挥到极致。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中,布哈林明确提出:“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是关于社会及其发展规律的一般学说”。(布哈林,第7页)同时,历史唯物主义还“包括为数不少的所谓‘一般世界观’的问题”。(同上,序言,第1页)可以看出,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布哈林等人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理解并不一致,苏联学者、中国学者对普列汉诺夫、列宁、斯大林、布哈林等人观点的理解又不一致。由此,导致苏联学者、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关系的认识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在苏联哲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无论是“本体论派”,还是“认识论派”,都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起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同的是:“本体论派”认为,辩证唯物主义有自己的关于存在的学说,研究的是外部世界运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是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解答”,其本质特征就是从本体论的视角单独研究社会存在本身,以及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认识论派”则认为,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和贯穿始终的基本线索,辩证唯物主义的全部范畴,既是本体论范畴,又是认识论范畴,辩证唯物主义力图认识存在,但“它不是直接地研究存在及其形式,而是把它们看作人的感性的、物质的、革命批判的实践活动的客体,所以它也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因此它同时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科普宁,第36页)这就是说,在“认识论派”看来,辩证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在认识论的意义上,二者是同一哲学理论,即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表述。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理解,除了“本体论派”与“认识论派”的观点外,还有一种观点值得注意。这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哲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哲学,具有双重属性,即“哲学-社会学”。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社会学理论。“历史唯物主义就其对象和内容而言,是分析人类社会的两个方面(哲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有机统一。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科学,因为它从社会运用的角度来解决哲学的基本问题。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学科学,因为它揭示出作为特殊社会整体的社会的功能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但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不解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相互关系问题,就不能揭示社会发挥功能和发展的内部联系和规律性。”(拉津,第11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存在着两个系列的范畴,即“哲学范畴”与“社会学范畴”,历史唯物主义之所以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就是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存在着哲学范畴与社会学范畴这两个不同系列的范畴。在中国哲学界,除了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即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一观点外,还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哲学,属于交叉学科。其理由是:从历史唯物主义概念的内涵看,历史唯物主义是说明人类历史的唯物主义哲学,属于历史哲学范畴;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内容看,历史唯物主义是从思维与存在关系的视角来揭示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凡是探讨“由有组织的和系统化的历史研究之存在而造成的哲学问题——可以正当地要求历史哲学的称号”(张文杰等,第159页);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形成史看,它是近代哲学和历史(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哲学和历史学这两门学科共同研究一个对象,解决共同问题,正是在二者的交叉点或“共振带”上产生了历史唯物主义。第二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其理由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形成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宗旨就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马克思的哲学实现哲学革命的枢纽和焦点;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总题目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来解决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这一哲学基本问题的,在历史唯物主义之外不存在辩证唯物主义,马克思创立的是“一体化”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第三种观点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论社会学,或者说,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其理由是: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完全相同,即都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二者的关系是学科与学说的关系,即社会学是学科,历史唯物主义是其中的一种学说;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完全不同,不可能在同一个体系内并存,从哲学和科学的发展趋势看,历史唯物主义必然要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分化出去。从总体上看,苏联学者、中国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理解和阐述的主要理论依据,是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布哈林对这一问题的直接论述,但忽视了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间接论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说明“历史科学”时明确指出:“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同时,马克思又明确指出:“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页)具体地说,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制约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具有了社会关系的内涵,从而使自然成为“历史的自然”;人与自然的关系又制约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化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而使历史成为“自然的历史”。正因为如此,“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就必然造成自然与历史对立的“神话”,就“只能在历史上看到元首和国家的丰功伟绩,看到宗教的、一般理论的斗争,而且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4页)一言以蔽之,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只能走向唯心主义历史观。历史唯物主义高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双重关系中去研究人类历史,从而发现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这双重关系构成了人与世界的关系,而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理解就是世界观。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唯物主义历史观”,而且是“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仅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一种“批判的哲学”,它以确立“有个性的人”为思维坐标,“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从而“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作出当代的自我阐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16、418页);更重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是一种“前提”批判。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指出:无产阶级不是同现实的社会制度的“后果”发生“片面矛盾”,而是同现实的社会制度的“前提”发生“全面矛盾”。(同上,第466页)因此,批判必须是前提批判。从根本上说,历史唯物主义对现实社会、现存世界的批判,就是“前提”批判。正因为如此,历史唯物主义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61页)这种“真正批判的世界观”又是在批判“费尔巴哈的总的世界观”过程中形成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费尔巴哈“致力于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的基础使自己和自己本身分离,并在云霄中为自己建立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同上,第7页)问题在于,费尔巴哈恰恰不理解实践及其与“世俗基础”,即现实社会的关系,因而也就不理解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即人与世界的真实关系。费尔巴哈没有看到,现实世界是工业、社会和历史的产物,实践是“现存感性世界”的基础,“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共同的、活生生的、感性的活动”。正因为如此,“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制度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同上,第50、50-51页)马克思正是以实践基础去理解宗教世界的“世俗基础”及其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去理解“现存感性世界”,从而创立了“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即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新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由于费尔巴哈揭露了宗教世界是世俗世界的幻想(世俗世界在费尔巴哈那里仍然不过是些词句),在德国理论面前就自然而然产生了一个费尔巴哈所没有回答的问题:人们是怎样把这些幻想‘塞进自己头脑’的?这个问题甚至为德国理论家开辟了通向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道路,这种世界观没有前提是绝对不行的,它根据经验去研究现实的物质前提;因而最先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同上,第261页)这种“真正批判的世界观”之所以是“真正批判”的世界观,如前所述,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前提批判。同时,作为“历史科学”,历史唯物主义又高度重视“经验观察”。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实证主义,但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定“经验观察”、实证方法在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性。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察方法”总是从“现实的前提”,即“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出发,“只要描绘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也不再像唯心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想像的主体的想像的活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页)人们研读马克思的著作可以看出,历史唯物主义总是从实践出发,“根据经验”来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因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同上,第30-31页)但是,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非批判的实证主义”,而是“实证的批判”,集批判性与实证性于一身。一言以蔽之,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就是“真正实证的科学”和“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的统一。实际上,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对“自然界的人的本质”与“人的自然本质”、“实证的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批判”、“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人的自然科学”与“关于人的自然科学”的关系问题作了深刻的分析,并认为“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因此,自然科学将失去它的抽象物质的或者不如说是唯心主义的方向,并且将成为人的科学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8页)在马克思看来,整个人类历史不过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形成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同上,第131页),因此,自然界是关于人的科学的“直接对象”,同时,人是自然科学的“直接对象”。正因为如此,“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同上,第128页)从内容上看,这门科学就是“实证的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唯物主义)的批判的统一。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把这门科学表述为“为思辨本身的活动所完善化并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0页)这种“和人道主义相吻合的唯物主义”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又把这门科学表述为“真正实证的科学”与“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的统一。这就是说,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本质上就是包含“否定性的辩证法”在内的历史唯物主义。具体地说,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从实践出发去解释现存事物,而且从实践出发去否定现存事物,并认为“历史上进步表现为现存事物的否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7页)“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列宁由此认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列宁选集》第1卷,第32页)马尔库塞对此评论道: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现实的否定变成了一个历史条件,一个不能被作为形而上学关系状态而具体化的历史条件。换句话说,它变成了一个与社会的特定历史形式相联系的社会条件。”“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历史特征包含着普遍的否定性,也包含着自身的否定。否定之否定伴随着事物新秩序的建立。”(马尔库塞,第284-285页)马尔库塞的这一评价合理而中肯。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具有内在的关联性、高度的统一性,历史唯物主义本身就内含着一种“否定性的辩证法”。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换言之,“辩证唯物主义”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另一个称谓。用“辩证唯物主义”称谓历史唯物主义,是为了凸显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正如马克思所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这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仅仅作为自然观,同时又是理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也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仅仅作为历史观,同时仅仅具有“应用”性质的“历史唯物主义”。无论从历史上看,还是从逻辑上说,历史唯物主义都不是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生活、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运用”。从历史上看,马克思在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之前,还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更谈不上是辩证唯物主义者,因而无法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应用”到社会生活、社会历史领域。从逻辑上说,社会历史与自然界是两个本质不同的领域,在自然领域,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无意识、无目的的,一切都处在盲目的相互作用中;在社会历史领域,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预期的目的,一切都处在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的相互作用中,而且这个目的是人们“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同上,第202页)因此,从作为自然观的“辩证唯物主义”不可能“推广”“应用”出作为历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爱尔维修早就“把他的唯物主义运用到社会生活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65页),得到的却是唯心主义历史观。把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规定为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生活、社会历史中的“推广”与“应用”,实际上否定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是马克思的“第一个伟大发现”,否定了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历史性维度及其彻底性和完备性,历史唯物主义的划时代贡献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抛弃了。重新探讨历史唯物主义的对象、性质和职能,又引发了重新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的问题。在这一方面,苏联学者没什么建树,中国学者则提出了富有启示性的思路。有的学者明确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要实现从“经典历史唯物主义”向“现代历史唯物主义”的转换。具体地说,就是以人的实践活动过程、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和人的自我发展过程的统一为基本原则和思想轴心对现行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内容——范畴、规律、原理进行全面的知识更新,同时,重构理论形式,即科学地确定整个体系的出发点范畴,通过单个范畴——成对范畴——范畴群——范畴系列的辩证运动,构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体系,由此,实现从“经典历史唯物主义”向“现代历史唯物主义”的转换。还有的学者明确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要发现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并依据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本身的发展成果,拓展这个“理论生长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具有三重意义: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创始人有所论述,但又未具体展开、详尽论证的观点,或者说,是以胚胎、萌芽形式蕴含在“经典历史唯物主义”中的观点;二是这一观点内含的问题是现代实践、科学和哲学本身的发展所突出的问题,即“热点”问题;三是现代实践、科学以及哲学本身的发展又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正是在这三重意义上,历史认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生长点。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看,历史唯物主义创立之初所面临的首要理论问题,就是批判“历史思辨”,确立历史观的唯物主义基础,着重研究的是历史本身的过程及其规律。对历史本体论,马克思、恩格斯做了深入而系统的论述,历史认识论只是以胚胎、萌芽的形式包含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中。无疑,历史认识论必须以历史本体论作为其立论的依据或前提,否则,历史认识论就会成为“无根的浮萍”,但问题在于,历史本体论的真正确立又有赖于对人们认识历史能力和途径的分析,即有赖于历史认识论的研究,否则,就会成为形而上学的“独断论”。正因为如此,在现代,历史哲学的研究重心已从历史本体论转换到历史认识论,更重要的是,历史本体论和历史认识论出现了“合流”的趋势——人们在“复活”历史本体论的基础上深化历史认识论的研究。因此,我们应在深化历史本体论的基础上强化历史认识论的研究,使以胚胎、萌芽形式蕴含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历史认识论思想凸显出来,并给予深入而系统的论证,使之和历史本体论相“匹配”“平衡”,从而使历史唯物主义成为以“实践”为基础的本体论和认识论高度统一的现代历史唯物主义。正如英国著名学者莱尔因所说,重新建构历史唯物主义“既不需要对马克思学说的本义是什么进行独断的肯定……也不需要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根本的和系统的修改,而只需用同样的要素建立起新的平衡,这些要素有的是含蓄地存在于马克思著作中,有的是通过马克思思想的一般逻辑推导出来”,同时,“也需要变化一下所强调的重点,排除不适宜的解释成份”。(莱尔因,第15页)三、东欧、西方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理解与重建历史唯物主义
这里所说的东欧学者是指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前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学者,西方学者主要是指属于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的学者。从总体上看,东欧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与职能的理解和苏联学者的理解大同小异,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作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南斯拉夫“实践派”对历史唯物主义性质与职能的理解却迥然不同于苏联学者。按照“实践派”的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本质上是人本主义的人道主义,是“对真正的人的世界的人道主义展望”,其中心概念是“人”、人的实践,思想主旨就是关于人的自由和人的解放;辩证唯物主义是由列宁加以描述、斯大林赋予最终形态的,同马克思的哲学毫无关系,辩证唯物主义的中心概念是“物质”,“明确地拒绝关于人的哲学讨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本体论’原理即关于自然界先于精神,物质先于意识的原理,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认识论’原理即关于人的意识是对现实的反映的原理一样,是和马克思的基本思想即实践的思想相对立的”(贾泽林,第206页),因此,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不仅不能同构,而且根本对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就在于,以“实践”为基础把“人的利益的基本领域”和“人本身的历史领域”统一起来了,是一种社会批判理论、社会实践理论,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的哲学,即实践哲学的本质特征。实践哲学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自己的一个特殊理论而包含于自身之中”,“在实践哲学中,人被理解为自由的创造性的存在物,他通过自己的活动实现自身和自己的世界。然而,正因为是自由的存在物,人也可能自我异化,成为自我异化的不自由的存在物,成为经济动物。正因为人自我异化,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对自我异化的社会和人的解释及批判有其存在的理由和相对的价值。但是,从实践哲学的整体中分离出来的、孤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但不能作为关于社会和人的一般理论,甚至不能充作关于阶级社会和阶级的人的完整的见解”。(衣俊卿等,第281页)这是因为,这种“孤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不能解释社会和自我异化的人是非人道的这一根本命题,只能描述现存社会,不能理解与现存社会根本不同的、消除了异化的社会的可能性。尽管南斯拉夫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探讨及其成果具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甚至有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实践派”强调历史唯物主义的人道主义因素及其批判性,但忽视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规律”基础及其科学性。但是,从总体上看,南斯拉夫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探讨及其成果不乏真知灼见。正如“实践派”所认为的那样,南斯拉夫“战后哲学发展的基本成就之一,就是发现了人,这个人,是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斯大林主义版本中作为抽象物排除掉了的,而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人却居于中心位置。”(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第242页)“实践派”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新探讨被西方学者誉为“比其他人更早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思想”,重新点燃了“已经熄灭了的马克思人道主义的火炬”,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的文艺复兴时代”。(岩渊庆一)西方学者对“实践派”的评价有其合理性,但这一评价又内含着对南斯拉夫另一个哲学派别,即“辩证唯物主义派”的偏见。实际上,不仅“实践派”,而且“辩证唯物主义派”也“重新发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并认为马克思主义把人道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更高的阶段,即从抽象的人道主义转变为“现实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种现实的、具体的共产主义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是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不仅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而且关注人类世界和人本身的价值,关注历史规律是如何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实现的,具有“人本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是“科学性和人道主义的统一”,是“批判的辩证唯物主义”。即使在研究对象上,南斯拉夫的辩证唯物主义与苏联的辩证唯物主义也有很大的不同。按照“辩证唯物主义派”的观点,“辩证唯物主义,其对象不能只是没有人和与人无关的自然界或客观现实,也不能只是和自然界不发生关系的人”,而是“关于世界和人的基本和一般的哲学理论”。(贾泽林,第245页)可以看出,无论是“实践派”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探讨,还是“辩证唯物主义派”对辩证唯物主义的探讨,都开创性地研究了“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本质”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问题,体现了南斯拉夫学者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特性”。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南斯拉夫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新探讨占有特殊地位,那就是,他们所建构的南斯拉夫“型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突破了苏联“型式”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本来如此”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即作为科学性与革命性、真理观与价值观高度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用南斯拉夫学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南斯拉夫“型式”的马克思主义不是苏联“型式”马克思主义的“摹本”,而是建构了科学决定论与人本主义的人道主义有机结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从一开始关注的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这是因为,在西方学者看来,马克思首先创立的就是作为他的政治经济学和革命学说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而且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现实的关系最紧密,最容易受到现实发展的检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的创造性首先表现在他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奠基者,他从哲学上论证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辩证唯物主义是恩格斯把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结合在一起,并利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制定的,是一种思辨的形而上学,远远超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范围。马克思是“历史唯物主义之父”,恩格斯是“辩证唯物主义之父”。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是不能等量齐观的,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是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背离。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经验社会学”或“实证社会学”,具有反形而上学的实证主义性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强调形而上学的思辨不能发现关于世界的真理,实证科学的方法是理解世界的唯一方法,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地运用于人类社会的事物;历史唯物主义拒斥思辨的形而上学,要求对人类社会进行实证科学的考察,社会生活的事实应当用观察(感性经验)来确定。这一观点的主要代表是英国学者阿克顿。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充满道德义愤的批判学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要是作为一个资本主义的批评家,作为一个燃烧着要消除社会贫困和社会不公理想的人而写作的,在马克思那里,历史规律实际上就是“耶和华惩治罪恶社会的神意”。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既不是科学,也不是神话,而是一种创造历史的方法。在历史唯物主义那里,全部人类历史是人们为着一定目的、价值而行动的结果,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为实现某种目的、价值而提出的,它要在生活中展开才能被证明是有效的知识。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美国学者胡克。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学的历史观”,对于马克思来说,“劳动和资本决不仅仅是经济学的范畴;它们是人类学的范畴,在这些范畴中包含着植根于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立场的价值判断”(复旦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室编译,第53页);马克思的人道主义立场又是同异化思想密切相关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类历史就是人不断发展同时又不断异化的历史。他的社会主义概念就是从异化中解放出来;就是人回到他自身,就是人的自我实现”(同上,第56页),因此,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人的异化的学说,“异化”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全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思想是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那里接受过来的异化的思想。由这一思想出发,并把人的解放看成为反对人的本质的异化而进行的积极斗争,这样,我认为就可能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内容和理解马克思的基本著作《资本论》的结构”。(陆梅林,第146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隐藏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信念背后,隐藏在他一生全部科学创作背后的,是伦理的、人道主义的动机,由异化思想和人道主义动机所形成的价值判断构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主题。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的自我异化是正在发生的现实的、物质过程的结果;既然有这种自我异化,也就有扬弃它的现实条件,换言之,人的自我异化的条件同时就是人的自我实现的条件;历史唯物主义总是以人的自我异化来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把握“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上人的生活的基本特征”,所以,“《共产党宣言》的第一句话稍加改动可以这样表达:到目前为止的一切历史都是人的自我异化的历史”。(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恩室,第290页)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德国学者弗洛姆、朗兹胡特、迈尔,法国学者伊波利特。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历史观,“使我们有能力从历史的角度(科学地)考察当代,不仅看到当代的表面现象,而且也看到实际推动事件的那些比较深层的历史动力”。(卢卡奇,1999年,第317页)同时,历史唯物主义“是按其真正的本质理解过去事件的一种科学方法”,尤其是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方法,“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任务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作出准确的判断,揭露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同上,第317、318页),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观和方法论的统一,其职能就是认识和把握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认识和把握历史发展的深层规律;历史唯物主义不是纯粹的认识工具,而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历史唯物主义的首要功能就肯定不会是纯粹的科学认识,而是行动。”(同上,第318页)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论和实践的统一。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西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卢卡奇。有的西方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人道主义,相反,历史唯物主义是“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精密”的关于“社会构成”的科学,它在研究“社会整体的结构”,考察其中的“历史概念的秘密”的过程中,发现历史的真正主体不是人本学意义上的人和人的关系,而是客观的生产关系,不是人的关系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的结构决定人的关系,历史的真正主体是生产关系;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同时,又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密切相关,历史唯物主义包含着马克思确立的一个新的总问题、一种系统地向世界提问的新方式、一些新原则和一个新方法,所以,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一种新的历史科学,“同时还含蓄地,但又必然地提出一种涉及面无限广阔的新哲学”,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像泰勒士建立的数学‘导致了’柏拉图哲学的产生,伽利略建立的物理学‘导致了’笛卡儿哲学的产生一样,马克思所建立的历史科学‘导致了’一种新的、革命的实践哲学和理论哲学的产生,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阿尔都塞,第253页)这就是说,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这种观点的主要代表是法国学者阿尔都塞。西方学者对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性质的理解,既有合理、深刻的理解,又有误读、误解甚至曲解。在这种种解读中,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那就是,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主义化,建构所谓的以实证科学为特征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或者把历史唯物主义人本主义化,建构所谓的以人道主义为核心的“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这两种倾向各执一端,但又有一个共同之点,那就是,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原则与价值原则、科学分析与批判精神对立起来,并认为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科学原则与价值原则、科学分析与批判精神是一种无力解决、无法统一的矛盾。美国学者古尔德纳在其著作《两种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中的矛盾和异例》中就认为,存在着两种马克思主义,即“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与“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并把“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与“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这两种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归结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存在着内在矛盾,即科学性与批判性的矛盾。在古尔德纳看来,马克思主义既有科学因素,本质上又是意识形态;既有冷静的理性批判,又是激愤的政治实践。之所以产生“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与“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这两种不同的马克思主义,归根到底,就在于科学性与批判性、唯意志论与历史决定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客观存在而又无法调和的矛盾。古尔德纳看到了某些合理的事实,但他又把这些合理的事实溶解于不合理的理解之中。的确,历史唯物主义既是科学,又是意识形态;既包含着理性分析,又指向“革命的实践”,即政治实践;既包含着历史尺度,又包含着价值尺度以及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抗议”。但是,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科学与意识形态、理性分析与政治实践、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科学判断与“道德抗议”并不是处在不可调和的矛盾之中,而是处在内在的统一性之中。马克思对劳动者、无产阶级当然怀有真挚的同情。但是,正像妙手回春的圣医并不是以对病人的同情代替诊断而开出药方一样,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立论依据却不是这种“同情”,而是社会发展规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任何一门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任何一种学说要成为科学,就必须要发现和把握某种规律。“无产阶级宣告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的存在的秘密,因为它就是这个世界制度的实际解体。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就已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5页)正因为如此,在历史唯物主义中,人类解放“何以可能”与社会发展“何以可能”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具有内在的、高度的一致性。抽掉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历史唯物主义”就会成为无魂的躯壳;抽掉社会发展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就会成为无根的浮萍;抽掉资本批判以及政治批判,“历史唯物主义”就会成为无病的呻吟。马克思不是心怀济世的救世主,而是科学家和革命家的完美结合;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启示录”,而是科学理论和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是“真正实证的科学”和“真正批判的世界观”的高度统一。实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所追求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是,这种价值追求又是建立在发现和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的。换言之,历史唯物主义是从社会发展规律中探求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可能性、条件和途径。在历史唯物主义中,道德判断、价值尺度以科学判断、历史尺度为根据,同时,科学判断、历史尺度又蕴含着道德判断、价值尺度。包括历史唯物主义在内的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对世界各国社会主义者所具有的不可遏止的吸引力,就在于它把严格的和高度的科学性(它是社会科学的最新成就)同革命性结合起来,并且不仅仅是因为学说的创始人兼有学者和革命家的品质而偶然地结合起来,而是把二者内在地和不可分割地结合在这个理论本身中”(《列宁选集》第1卷,第83页)。根本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仅仅作为实证科学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也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仅仅具有人道主义性质的“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首先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是西方学者。20世纪20年代,卢卡奇就提出“重建马克思主义”,卢卡奇“重建马克思主义”实质上就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20世纪70年代,哈贝马斯明确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在莱尔茵看来,“任何重构历史唯物主义的企图都包含下面双重含义:第一,认为这种理论仍然是有价值的,这种理论仍然能够为社会科学和政治实践提供重要的指导作用。第二,认为这种理论的主要原则是不能令人满意的,需要进行全面修改。”(莱尔因,第4页)莱尔因的这一评论可谓一语中的,入木三分。1922年,卢卡奇出版了《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力图用“总体性”重建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即唯物主义辩证法。卢卡奇指出:“不是经济动机在历史解释中的首要地位(Vorherrschaft),而是总体的观点,使马克思主义同资产阶级科学有决定性的区别。总体范畴,整体对各个部分的全面的、决定性的统治地位(Herrschaft),是马克思取自黑格尔并独创性地改造成为一门全新科学的基础的方法的本质。”(卢卡奇,1999年,第79页)因此,应用“总体性”重建马克思主义。在《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中,卢卡奇又重申,“在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中重建马克思主义”。(同上,第658页)研读《历史与阶级意识》可以看出,卢卡奇“重建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重建唯物主义辩证法,重建唯物主义辩证法实际上就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这是因为,在卢卡奇的理论视野中,历史主体与客体的辩证法在唯物辩证法中居于中心地位,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一体化”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的、辩证的唯物主义。“马克思的辩证方法,旨在把社会作为主体来认识”,“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归根到底就没有什么独立的法学、政治经济学、历史科学等等,而只有一门唯一的、统一的——历史的和辩证的——关于社会(作为总体)发展的科学”。(同上,第80页)这门“关于社会发展的科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研读《历史与阶级意识》还可以看出,“历史”是其中心概念。按照卢卡奇的观点,历史是实体,是人们社会实践的客观过程;历史又是主体,是人们自己的能动活动创造的,历史不过是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动态展开,其本质就在于,它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历史的总体性归根到底来自人的实践活动的总体性。“历史唯物主义在方法上划时代的功绩恰恰在于,这些表面上完全独立的、自我封闭的自律体系仅仅被看作是一个综合整体的一些方面,而它们表面上的独立性也会被扬弃。”(同上,第324页)正因为如此,历史唯物主义“使我们有能力从历史的角度(科学地)考察当代,不仅看到当代的表面现象,而且也看到实际推动事件的那些比较深层的历史动力”。(同上,第317页)由此可以看出,就实质而言,卢卡奇“重建马克思主义”就是力图用“总体性”“实践性”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在卢卡奇看来,这种“重建”实际上是“回到马克思”,重建“经典的历史唯物主义”,从而使马克思“再次成为哲学发展的动力”。(卢卡奇,1993年,第658-659页)1975年,哈贝马斯出版了《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这部著作中,哈贝马斯明确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1938年,斯大林把历史唯物主义法典化,后果严重,自那时以来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始终受着这种理论框架的禁锢。现在,斯大林确认的历史唯物主义解释,需要重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应该有利于批判地研究各种相互竞争的理论观。”(哈贝马斯,2000年,第139页)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拆开”,用新的形式“重新加以组合”,以更好地达到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所确立的目标。这种新的形式就是以“社会交往”为中轴的社会进化理论。“我将不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某种启发物,而看作是一种理论,一种社会进化理论”。“马克思已经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某种可领会的社会进化理论来理解,并把关于资本主义的理论看作其中的一部分”。(哈贝马斯,1989年,第133、129页)这就是说,哈贝马斯力图以“社会交往”为中心,重建一种作为社会进化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为此,哈贝马斯深入而全面地研究了社会交往问题,不仅分析了劳动与“互动”的关系,凸显了精神交往的重要性,而且从语言哲学的角度分析了精神交往的结构。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劳动,即物质生产是“工具的活动,或者合理的选择,或者两者的结合”(哈贝马斯,1999年,第33页),体现的是人与自然,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互动”,即精神交往是以语言为媒介,遵循的是得到“主体间”承认的规范,交往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语言在“主体间”的运用。“互动取决于大家熟悉的语言交往”。(哈贝马斯,2000年,第22页)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被扭曲的交往结构不是最终的东西,它植根于没有被扭曲的语言的逻辑中”。(哈贝马斯,2010年,第13页)所以,“人类特有的生活方式”不是由劳动决定的,而是由“互动”,即精神交往决定的,而精神交往取决于语言,交往结构因此归根到底决定于语言结构。正因为如此,哈贝马斯借鉴、吸收了西方语言哲学成果,提出了“普通语用学”,并认为“普通语用学”的任务就是确定“交往行为的一般假设前提”(哈贝马斯,1989年,第1页),即交往为了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的必须提出的有效性要求。可以看出,哈贝马斯以“社会交往”为中心“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是以语言为前提和出发点“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卢卡奇以“总体性”为方法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有其合理性,强调“总体性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性本身也并不为错。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就指出:“每一个社会中的生产关系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4页);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马克思指出:社会本身就是一种有机体,“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5-236页);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并认为建构理论体系就是从“抽象规定”到“思想总体”的过程,如此等等。可以说,“总体性”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由此否定经济的必然性对历史发展的首要性、决定性和根本制约性却是错误的。从历史上看,没有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不为一定的政治、观念等社会因素所引导、所伴同、所追随,经济必然性不可能脱离政治、观念等社会因素而纯粹的发生作用;同时,没有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的起源不能用经济必然性来说明,经济必然性从根本上制约着历史的进程,构成了历史运动的“中轴线”。正如恩格斯所说,“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是在既定的、制约着他们的环境中,在现有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创造的,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关系不管受到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它构成一条贯穿始终的、唯一有助于理解的红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732页)脱离了经济这个“基础”,割断了经济必然性这条“红线”,用所谓的“总体性”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只能是沙滩建楼。哈贝马斯以“社会交往”为中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有其合理性,强调“社会交往”范畴在历史唯物主义中的重要性本身也并不为错。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不仅考察了“交往活动”“交往形式”“交往关系”,而且分析了“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的关系,并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页);与物质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交往形式,即物质交往是“全部历史的发源地和舞台”,构成了“整个历史的基础”,物质生产决定精神生产,物质交往决定精神交往,即使“语言也和意识一样,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同上,第34页);“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类型的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所以,交往形式的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为各个新的一代所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同上,第83、81页);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内部结构都取决于它的生产以及内部和外部的交往发展程度,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有关的世界交往的普遍发展为前提”,因此,“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和交往的关系的基础”(同上,第39、79页),如此等等。可以说,“社会交往”同样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上,哈贝马斯是力图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语境中研究马克思交往理论的第一人,他所深入探讨的精神交往及其语言、规范问题,的确是马克思没有深入研究、详尽探讨、系统论证的问题,的确是马克思的交往理论的局限性。就这一意义而言,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的确是对马克思的交往理论的一种“补充”。但是,与卢卡奇力图“回到马克思”,即回到“经典的历史唯物主义”以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不同,哈贝马斯是在批判马克思的交往理论,否定物质交往对精神交往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重建历史唯物主义”的。按照哈贝马斯的观点,“劳动和互动之间并不存在一种自动发展的关系”,“把互动归结为劳动或者从互动中推动劳动,都是不可能的”。(哈贝马斯,1999年,第23、33页)由此,哈贝马斯把交往结构归结为语言结构,具有明显的把语言独立化、先验化的倾向。同时,由于把交往结构归结于语言结构,为了解答交往规范问题,哈贝马斯又求助于“商谈伦理学”和“协商民主论”,前者指向建构有效性的伦理规范,后者指向使规范制度化,以使规范既具有人人愿意遵守的合理性,又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可以说,哈贝马斯以“社会交往”为中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在出发点上就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在根本原则上同样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以这样一种脱离物质交往基础的“社会交往”“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只能是“海市蜃楼”。马克思仿佛预见到这种把语言独立化、先验化的倾向似的,明确提出:“正像哲学家们把思维变成一种独立的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要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的王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正因为如此,在研究交往与社会进化关系的过程中,哈贝马斯已经悄悄地踏上了历史唯心主义的道路;也正因为如此,在如何消除“被扭曲的交往结构”和人的自我异化时,哈贝马斯只能求助于“没有被扭曲的语言的逻辑”,求助于“商谈伦理”和“协商民主”等“合理的”精神交往。实际上,这正是马克思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时所说的那样,是在“用词语来反对词语”。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从而使“过去的被迫交往转化为所有个人作为真正个人参加的交往”,使“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同上,第48、77页)哈贝马斯把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拆开”,用“新的形式重新加以组合”,即“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更好地达到历史唯物主义所确立的目标”,相反,偏离了历史唯物主义所确立的目标,即“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及其“重建的历史唯物主义”也许“可爱”,但绝不“可信”。[1]阿尔都塞,2010年:《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商务印书馆。[2]巴鲁林,1987年:《当代历史唯物主义发展趋势》,李树柏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3]布哈林,1983年:《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李光谟译,人民出版社。[4]复旦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研究室编译,1983年:《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复旦大学出版社。[5]哈贝马斯,1989年:《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 1999年:《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等译,学林出版社。 2000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年:《理论与实践》,郭官义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6]贾泽林,1982年:《南斯拉夫当代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7]贾泽林等,1986年:《苏联当代哲学》,人民出版社。[8]康斯坦丁诺夫,1955年:《历史唯物主义》,刘丕坤等译,人民出版社。 1985年:《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李光谟等译,人民出版社。[10]科普宁,1982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导论》,马迅等译,求实出版社。[11]拉津,1988年:《历史唯物主义是社会哲学理论》,徐小英等译,求实出版社。[12]莱尔因,1991年:《重构历史唯物主义》,姜兴宏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3]《列宁全集》,1984年、1988年、1990年,人民出版社。[15]卢卡奇,1993年:《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上卷——社会存在本体论引论》,白锡堃等译,重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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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杨慧宇
文章来源:《哲学研究》202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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