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2023年11月23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安徽证监局已于2023年11月28日受理公司提交的辅导备案申请,备案日期为2023年11月28日。辅导机构为海通证券。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025年1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已受理辅导机构提交的本次变更辅导备案板块的相关资料,辅导备案证监局仍为安徽证监局,辅导机构仍为海通证券。2024年10月14日,公司辅导机构海通证券向安徽证监局报送了《关于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说明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公司的辅导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102.35万元、6602.47、3040.4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70%、19.28%、7.72%,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一)《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二)安徽钜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报板块变更申请受理截图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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