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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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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SG趋势
在本节,我们对国内外 ESG 政策动态和重要 ESG 事件进行追踪,把握 ESG 生态圈的发展趋势。国内方面,碳排双控政策体系加速构建;全国碳市场上线运行三周年,集中总结建设成果;多行业节能降碳政策发布。2024 年 8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碳排双控制度体系,旨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2024 年 7 月 21 日,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武汉召开,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年)》[8],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2024 年 7 月 2 日,生态环境部就《2023、2024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9]征求意见,在配额分配依据、间接排放管理、配额结转等方面进行调整。2024 年 7 月 15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 年)》[10],提出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两阶段目标、三大主要路径,旨在发挥存量煤电效能,带动低碳技术和转型金融发展。2024 年 7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11],旨在加快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
图表1:近1月海内外ESG热点事件追踪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美国环保署、欧洲央行官网,中金公司研究部
国内ESG趋势:
全国碳市场建设成效彰显,多行业节能降碳政策发布
2024 年 8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碳排双控制度体系,旨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14]。《工作方案》提出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建立健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并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工作方案》提出三大阶段性目标,“十五五”时期的碳排双控制度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碳达峰后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
图表2:碳排双控制度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
资料来源:国务院办公厅,中金公司研究部
在构建碳排放双控的具体工作方面,《工作方案》从国家层面、地方层面、重点行业、企业、项目、产品六大层面入手,从宏观到微观多维推进碳排放双控政策体系建设。
► 国家层面,将碳排放指标及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规划。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充分考虑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以及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等因素,合理确定五年规划期碳排放目标,并对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进行统筹部署。“十五五”时期,将碳排放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开展碳排放总量核算工作,不再将能耗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
►地方层面,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域和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等因素,将碳排放双控指标合理分解至各省份,各省份可进一步细化分解碳排放双控指标,压实地市及重点企业控排减排责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推动省市两级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
►对于重点行业,探索碳排放预警管控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以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为重点。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底数与减排潜力,常态化开展碳排放形势分析监测,对碳排放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域进行形势预警。
►对于相关企业,完善企业节能降碳管理制度。制修订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规则标准,制定出台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节能降碳管理办法。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控机制,逐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探索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加快健全完善绿证交易市场,促进绿色电力消费。
►在项目层面,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将有关审查评价意见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将温室气体排放管控纳入环境影响评价。
►在产品层面,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
2024 年 7 月 21 日,中国碳市场大会在武汉开幕,本次大会以“深化碳市场交流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主题,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共同举办。会上,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 年)》,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全方位展示了市场建设运行工作成效,展望了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报告反映出全国碳市场建设进展显著,成效逐步彰显[15]。
►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碳数据监管趋严,法治保障夯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16]和国务院颁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7]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的多层级制度体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碳数据实施月度存证和飞行检查。
►全国碳市场活力稳步提升,交易规模扩大,价格稳中有升。截至 2023 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 4.42 亿吨,累计成交额 249.19 亿元。第二履约周期碳配额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较第一履约周期分别上涨 47.01% 和 125.26%。2023 年底,综合价格收盘价为 79.42 元/吨,较开市首日开盘上涨 65.46%。[18]
►全国碳市场发展成效逐步彰显,激励企业减排,发挥碳定价功能。2023 年全国火电碳排放强度相比 2018 年下降 2.38%,电力碳排放强度相比 2018 年下降 8.78%。同时,全国碳市场交易价格为碳资产管理、配额质押等锚定了基准价格,撬动了更多绿色低碳投资。
图表3: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体系架构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中金公司研究部
►行业扩容:考虑行业排放水平、数据质量基础等因素,分阶段、有步骤扩容更多重点行业。在中国碳市场大会上,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表示,从行业成熟度上分析,水泥、电解铝、钢铁行业均达到 5 颗星,被纳入全国碳市场的优先级靠前[19];
►有偿分配:逐步推行免费和有偿结合的配额分配方式;
►交易品种:丰富交易品种和主体,碳金融有望蓬勃发展;
►CCER:积极发展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重点支持生态系统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控排、节能增效等项目。
2024 年 7 月 2 日,生态环境部就《2023、2024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延续了《2021、2022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的总体框架,在机组纳管范围和分类方式、基准线法配额分配、20%以上的配额缺口豁免机制等方面保持不变。同时,《方案》在配额分配依据、间接排放管理、配额结转等方面进行调整[20]。我们认为,《2023、2024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相较于上一方案有以下几大调整:
►基于发电量分配配额,提高配额核定的精确性:新版方案将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发电量数据直接来自企业读表,准确性高。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发电量较供电量平均高出 5%以上,因此,《方案》中的基准值较之前年份出现明显下降,不能简单地将发电基准值与之前供电基准值直接比较。
►间接排放不再纳入管控,减少企业填报与监管工作量:经测算,发电行业每年间接排放量约 500 万吨,占行业排放总量的比例不足 0.1%[21],纳入间接排放的减排作用有限,但增加了核算、报告、核查和监管的工作量。为简化工作程序,《方案》不再将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控。
►实行配额分年度履约,提升配额管理精细度:2023、2024 两个年度发放的配额将分别在2024 年年底和 2025 年年底完成清缴,分年度的管理模式有利于提高配额管理的精细度,更好地与我国碳排放管理年度目标相衔接。
►增加配额结转规定,提升市场交易活力:新版《方案》确定了配额最大可结转量与企业净卖出配额量挂钩的原则。企业净卖出量越高,其最大可结转量越大,这有助于激励配额盈余企业积极出售配额,提高市场交易活力。
►强化配额清缴规定,取消配额预支机制:2021、2022 年因煤价上涨、疫情等因素为发电行业设置配额预支等纾困机制,该措施虽暂缓发电企业履约压力,但认定过程复杂、追缴压力大,不利于企业减排,因此在新版方案中予以取消。
2024 年 7 月 15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22](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提出煤电低碳改造 2025 年、2027 年的两阶段目标:
► 到 2025 年,首批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将全部开工,并转化应用一批煤电低碳发电技术。相关项目的度电碳排放较 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的平均碳排放水平将降低约 20%,显著低于现役先进煤电机组的碳排放水平,为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探索有益经验。
► 到 2027 年,煤电低碳发电技术路线将进一步拓宽,建造和运行成本显著下降,相关项目的度电碳排放较 2023 年同类煤电机组的平均碳排放水平将降低约 50%,接近天然气发电机组的碳排放水平,对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形成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三大主要路径:
►生物质掺烧。利用农林废弃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等生物质资源,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供应、煤电机组运行安全要求、灵活性调节需要、运行效率保障和经济可行性等因素,实施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 10%以上生物质燃料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绿氨掺烧。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 10%以上绿氨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采用化学法、吸附法、膜法等技术,分离捕集燃煤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碳,通过压力、温度调节等方式实现二氧化碳再生并提纯压缩。推广应用二氧化碳高效驱油等地质利用技术、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化工利用技术。因地制宜实施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图表4:煤电低碳化改造的三大主要路径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们认为,该方案有利于发挥存量煤电效能,带动低碳技术和转型金融发展。
煤电在我国能源低碳转型中至关重要,《行动方案》将煤电排放对标天然气机组,政策力度较大。煤电是我国能源电力系统的主力支撑,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应急备用电源”和关键支撑力,因而煤电低碳改造对我国能源系统脱碳具有重要意义。
三大改造路径适用场景各不相同,技术攻关和原料供应是主要挑战。生物质同燃煤锅炉掺烧技术,包括气化后混合燃烧、间接混合燃烧和直接混合燃烧方式,可实现 0%—100%的混合掺烧量,但生物质的大量稳定供应是主要问题。我们认为,在经济性方面,除 CCUS 路线外,应用生物质、绿氨掺烧的煤电机组造价基本不变,性价比优于燃机;从技术视角分析,虽然具有一定的技术挑战,但有望通过技术攻关得到克服。
鼓励资金支持煤电低碳改造,有望带动转型金融发展。《行动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绿色债券或申请绿色信贷、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渠道融资,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和支持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我们认为,煤电企业对转型
金融的需求或将增加,可期待更多转型金融产品落地,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
2024 年 7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旨在加快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支撑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行动计划》对电解铝行业提出一系列节能降碳量化目标,主要分为 2025、2030 两个阶段[23]:
图表5:《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分阶段目标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们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加速产能优化,从用电端促进绿电绿证价值实现。《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 年底,电解铝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 30%”,“依法依规退出和处置电解铝落后低效产能,加快淘汰 200kA 以下预焙阳极铝电解槽”。
鼓励电解铝企业直连可再生能源机组,助力可再生能源消纳。《行动计划》指出,“鼓励电解铝企业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生能源为主的微电网”,也即鼓励电解铝企业直连可再生能源机组,能够提振绿电的消费需求,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此外,欧盟 CBAM 对于间接排放的计算为“原则上使
用默认值,直连或购电协议可以使用实际值”,对绿电的零碳属性予以确认,电解铝企业直连可再生能源机组有助于减少产品碳强度,帮助其适应 CBAM 等国际碳壁垒的要求。
海外ESG趋势:美国环保署持续进行节能减排投资,欧洲央行披露投资组合减排成果
美国环境保护署(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计划提供 43 亿美元的拨款,用于资助 30个州减少气候污染的项目。这笔资金计划用于 25 个旨在应对交通、电力、商业和住宅建筑、工业、农业、废物和材料管理的温室气体排放的不同项目[24]。
这些拨款源于国会民主党人批准的 2022 年气候法案款项《通胀削减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包括近 4000 亿美元的支出和税收抵免,以加速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扩张,从而加快国家从石油、煤炭和天然气的过渡。
我们认为,环保署的拨款有利于美国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然而《通胀削减法案》与相关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是拜登政府在任期间成果,随美国大选变局可能产生新变动,需要持续关注后续动向。
欧洲央行宣布公司债券组合碳足迹降低 35%
2024 年 6 月 25 日,欧洲央行(ECB)宣布发布气候相关财务披露,提供有关其投资组合的碳足迹及其面临气候风险的信息,表明其 3670 亿欧元公司债券投资组合的碳排放强度从 2021 年至 2023 年下降了 35%[25]。
该报告是欧洲央行继 2021 年推出气候行动计划后的第二批气候相关披露,该计划包括承诺提高气候相关透明度,以及进一步将气候变化考虑因素纳入其货币政策框架的举措,以增强其风险评估工具和能力,以更好地将气候相关风险纳入投资过程。欧洲央行还在 2022 年宣布,开始将气候变化因素纳入其货币政策框架,实践操作包括逐步对其持有的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脱碳,以及引入与气候相关的抵押品披露要求。
我们认为,欧洲央行发布的披露信息展现出欧洲金融机构对于投资过程中的气候相关可持续信息披露高度重视,有望引领欧洲金融机构加强气候信息披露、气候风险应对与碳核算实践,并为中国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风险评估和投资端降碳提供参考。
ESG投资
国内ESG产品:
本月主动型环境主题基金表现较好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中国存续 ESG 概念相关的主动型基金共有 216 只,其中有 24 只 ESG主题基金,10 只泛 ESG 主题基金,175 只环境主题基金,7 只社会责任主题基金。2024 年 7 月,主动型 ESG 主题基金新发行 2 只,累计发行份额 14.46 亿元。
图表6:国内ESG公募基金新发行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在碳中和、碳达峰的背景下,以“环境”“社会责任”为考量因素的 ESG 主题,已经成为基金新的投资理念。该投资理念正被更广泛地接受、认可和应用,越来越多的 ESG 主题基金产品落地。目前,国内基金以泛 ESG 主题基金为主,即广义 ESG 基金,指投资于环境、社会、公司治理、可持续、新能源等 ESG 相关范畴的基金。具体来看,以主动型基金为主,偏股混合型是主动型 ESG 基金中的主要投资方式。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193 只存续超过一月的主动型基金有 61 只在近一月取得正收益,共有 53 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基准指数。
图表7:主动型各主题基金规模增长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8:主动型各主题ESG基金收益表现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24 只主动型 ESG 主题基金规模约为 114.82 亿元,在 2024 年 7 月有3 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2.71%,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0.32%,其中共有 2 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4 只主动型公司治理主题基金规模约为 14.01 亿元,近一月平均收益为-1.7%,其中共有 2 只产品本月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6 只主动型社会责任主题基金规模约为 64.52 亿元,近一月有 2 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1.29%,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6.25%,其中共有 2 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所有产品平均超额-0.89ppt;159 只主动型环境主题基金规模约为 1621.15 亿元,近一月有 56 只产品取得正收益,近一月平均收益为-1.17%,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7.81%。
图表9:主动型ESG主题、社会责任、公司治理主题基金收益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从总体的收益表现来看,截至2024年7月31日,共有126只存续超过了一个月的被动型基金,其中在2024年7月共有58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共有125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
图表10:被动型各主题基金规模增长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1:被动型各主题基金收益表现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iF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截至2024年7月31日,12只被动型ESG主题基金规模约为6.75亿元,近一月共有2只产品取得正收益,平均收益为-0.16%,今年以来平均收益为2.45%,其中共有12只产品今年表现超过同期沪深300指数,所有产品平均超额1.14ppt。
图表12:被动型ESG主题、公司治理、社会责任主题基金收益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海外ESG产品:
7月份被动型基金收益表现优于主动型,被动型ESG主题基金年内表现最优
截至2024年7月31日,海外存续超过一个月的主动型基金共有3,657只,总规模为17,460.73 亿美元,近一月平均收益0.25%。其中根据主题分类,基金产品主要以泛ESG主题为主,规模达到9888.22亿美元,ESG主题基金规模达到1866.38亿美元,环境主题基金规模达到5414.21 亿美元,社会责任主题规模291.93亿美元。
图表13:海外主动ESG基金各主题基金规模分布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4:海外主动型ESG基金近期收益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5:海外被动型ESG主题基金及类型分布情况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截至2024年7月31日,被动型主题基金近一个月平均收益0.39%,被动型社会主题基金表现较好,近一月平均收益0.95%。
图表16:海外被动型基金近期收益
注:截至2024-7-31
资料来源:EPFR,中金公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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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2024年8月7日已经发布的《ESG 月度观察(29):碳排双控政策体系加速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成果彰显》
分析员 潘海怡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3070001 SFC CE Ref:BTZ191
联系人 郭婉祺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123040068
联系人 祁 星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4080003 SFC CE Ref:BUF318
分析员 刘均伟 SAC 执业证书编号:S0080520120002 SFC CE Ref:BQR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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