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中心公开征集2025年研究课题

健康   2024-11-06 18:48   辽宁  

来源:国家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   编辑:wangxinglai2004


2024年11月06日,国家药监局不良反应中心发布了《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监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选题的通知》,征集意见截止2024年12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监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工作,广泛听取药物警戒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开放课题选题,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选题建议应聚焦药物警戒“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围绕药物警戒相关技术方法的研究及验证,指导药物警戒实践的相关指导原则的研制起草,创新药械、高风险药械、特殊人群临床用药风险安全性评价实证研究等内容。  
二、选题要求  
选题建议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600字以内论证材料(见附件),重点就推荐选题的科学依据、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预期成效等方面进行论述,并结合以下要求:  
1.应针对具体的药物警戒相关科学问题,具备较强的专业性。  
2.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具备实用性。  
3.应在研究内容、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创新,具备新颖性。  
4.应考虑开放课题实施周期(2年),避免研究内容过大过泛,具备良好的可行性。  
三、征集范围  
全国医药类高校、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均可作为选题推荐单位。  
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每单位推荐选题不超过2个。不支持以个人名义推荐。  
四、选题采用  
国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建议进行论证,拟定2025年度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监局药物警戒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凡被正式列入申报指南范围的选题,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评审、择优立项,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推荐方式及征集时间  
选题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15日。  
各推荐单位的选题建议请填写附件表格。医药类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的选题可统一通过所在地省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汇总反馈,也可直接反馈国家中心。  
选题建议表需纸质版打印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一区4号楼。电子版(Excel版)发至邮箱mengkangkang@cdr-adr.org.cn。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孟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990937,8099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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