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第七起为侵犯商业秘密及虚假宣传案。
自2019年以来,某淘公司(下称当事人)未经授权许可,利用破解某平台快递的电子面单系统等非法技术手段,获取了某网络交易平台大量商品订单信息、物流信息等经营性数据,并利用非法获取的交易信息,在其经营的网络刷单网站将商家商品订单替换为在当事人处购买的小额礼品进行发货,并将小额礼品的物流信息同步至商家的店铺后台替代商品物流信息,从而实现以”拍A发B”的方式达到增加商品销量的目的。
截至案发,当事人累计非法获取他人经营性信息52万余条,提供”拍A发B”刷单服务589874单,累计交易额100余万元。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72.5万元罚款。
(目前,该处罚决定已生效,2024年10月23日,拱墅区市监局已向拱墅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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