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大宁、南栅、九门寨等3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
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虎门镇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
10月30日,中共虎门镇委员会和三个社区党委(党总支)关于巡察集中整改的进展情况,在虎门镇人民政府官网公开通报。
▲中共虎门镇委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01
中共虎门镇委员会关于专项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大宁、南栅、九门寨等3个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虎门镇委员会(以下简称“虎门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虎门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全面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一)提高站位。虎门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领,由镇委书记牵头抓总,不折不扣狠抓落实,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二)快速行动。为推动整改落实,夯实主体责任,镇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召开镇党委会议研究审定《虎门镇推进社区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整改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压实措施。制定《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两大方面问题,列出8项分类问题,共19条具体问题,由8个牵头部门负责落实,督促指导社区完成巡察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社区作为整改责任主体,制定各自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切实解决整改巡察反馈问题。
(四)确保成效。虎门镇不折不扣地按照市委第五巡察组整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坚决态度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镇委召开3次党委会议,镇领导班子集中听取整改情况,作出工作部署。分别召集镇相关责任部门及被巡察社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督促社区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并要求责任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社区每周提交最新整改情况,牵头部门每两周汇报指导整改情况,形成6期虎门巡察整改工作简报,实现滚动更新,立行立改,落实成效。同时虎门镇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全镇巡察整改往纵深发展,要求本轮未被巡察的27个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有关问题,做到层层铺开、未巡先改。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各责任部门共制定完善6条规则制度,以制度建设为手段,严防问题死灰复燃。
二、盯住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三资”管理力度还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镇党委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够”的问题。一是梳理“三资”领域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虎门镇“三资”领域“1+N”专题报告。二是加强“三资”领域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意见》。三是加强责任压力传导,对有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压实社区“一把手”工作责任,将“三资”工作纳入重点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加强“三资”管理工作考核,将社区“三资”管理情况纳入2024年社区年度工作考核及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四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指引,进一步规范社区工程建设管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五是全面梳理集体土地转让情况,指导南栅社区对早期转让的土地建立占用土地台账,并结合数字地图工作厘清土地权属人、实际面积、转让面积等相关资料。六是举办社资管理队伍培训班;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召开社区“三资”管理暨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会,进一步提升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七是组建专班开展对余下27个社区的调研,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针对“社区党组织程序执行不够严”的问题。一是制定《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完工备案制度》,社区重大工程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需向镇农林水务局备案审查,农林水务局及时掌握工程情况,压实社区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加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验收等管理。二是南栅社区整理工程项目明细,提交股东代表审议。三是加强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组织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社区微权清单和“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落实。
3.针对“重大事项审核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事项审核标准。二是制定《虎门镇落实社区集体“三资”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若干指引》,指导被巡察社区梳理巡察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好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备案材料。三是加强重大事项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民主决策表决通过和镇审核同意的重大事项,由社区落实民主决策及相关手续报镇农林水务局备案。同时,由农林水务局收集备案材料后进行分类处理,对违反重大事项审查制度的社区报镇政府处理。
4.针对“镇职能部门监管不够力”的问题。一是将会计主管列席班子会议及参加经济活动事项列入财务检查工作中,对监管缺位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完善三资监管平台中支付管理模块,增设会计主管审核支付功能。三是加强培训学习,举办业务培训班及党纪学习教育培训会。四是不断加强镇层面社区资产管理队伍的建设,多渠道充实社资管理队伍人员,加强对社区资产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工作考核。
5.针对“资金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被巡察社区已建立借出款台账,制定还款计划及措施,由农林水务局督促社区通过每季度发送催收欠款通知书等合法有效途径催收债权。
6.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一是压实村组追收工作小组落实债权追收。二是对应收账款按欠款时长、真假坏账等分类梳理填报应收台账。对已成坏账的应收款,要求村组应通过相关民主决策程序后报镇农林水务局审查。三是对坏账核销进行合规性审查后,由社区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并登记。
7.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压实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全镇财经干部、村(组)会计、监事会等做好“三资”管理工作,严正组织队伍纪律作风。二是每日监测库存现金,使用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自动锁死“现金日记账”功能,对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财务人员进行约谈。三是责令出纳人员自查自纠,杜绝日后再出现。四是推行二维码收款管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单位开通收款码,并报镇农林水务局备案。
8.针对“公款私存、混存混用”的问题。一是压实财务人员工作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二是责令出纳人员自查自纠,杜绝日后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规范现金收入,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单位使用已备案二维码收款。
9.针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对属于瑕疵资产交易类型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所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针对在巡察期间中发现不规范、但目前已到期的合同,社区已就此类型情况出具承诺书。三是对于未上平台等违规资产交易的合同进行追责。
10.针对“集体物业违规转分租”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会议,督促各社区实地核实二手房东情况,形成《转租分租管理台账》。二是在厂房公开竞价、续约、磋商立项时设置进入条件,交易前严格审查承租方相关经营范围,落实签订不违规转租承诺书的规定。三是加强承租中的厂房物业宣传,向社区和二手房东明确不接受违反规定的转租分租申请。四是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全面排查。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设立专项行动组,对全镇开展排查和专项执法。召开集体工业厂房“二手房东”违规转租分租专题工作会议,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分租行为进行认定。
(二)关于“三资”管理还有偏差和短板方面
11.针对“农村工程项目违规情况较多”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社区按上级要求,规范社区工程管理。二是要求社区将2020年至2022年符合重大事项审查制度要求的工程,报镇农林水务局备案审查。三是制定《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额、零星及紧急工程建设指引》,规范社区零星工程招标、预算、合同、验收等要求。四是制定《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工程项目完工备案制度》,压实社区执行民主决策规定,加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验收等管理。五是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和采购类服务招投操作细则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各社区财务问题和工程建设的合规性。
12.针对“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社区干部关联公司情况,由社区干部对关联公司进行申报,并严格要求关联公司不得参与社区工程招投标。二是压实社区干部签订承诺书,并报镇农林水务局备案。三是将社区干部关联公司参与社区工程招投标的行为,纳入社区财务检查重点事项进行监管,如发现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3.针对“工程项目造价和合同不合规”的问题。一是深挖原因,明确大额建设工程应由具备资质的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标准编制预算。二是制定相关制度指引,加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及验收等管理。
14.针对“工程验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指导社区按市、镇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见进行验收,正确填报验收报告。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明确社区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须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督促指导业主对有报建已完工的项目加紧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15.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落实会计主管监督支付工程款使用发票作为财务报销凭证,3个社区巡察以来未发现非发票报销工程项目。
16.针对“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重大事项审核标准。二是加强日常支出管理,下发《日常管理制度》模板,指导社区制定日常支出管理制度并报股东代表会议同意,列明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包括公车用油管理、公车维修管理等相关制度。
17.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完善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二是规范社区日常支出管理,指导被巡察社区梳理巡察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做好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形成备案材料。三是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并在2023年财务检查中对违规发放津补贴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四是加强社区领导班子的教育工作。明确“津补贴”发放规则,强调谁发放谁负责,谁发放谁解释。五是要求各部门动态掌握派驻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实际领取待遇的情况,避免出现违规领取“津补贴”的情况。
18.针对“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的问题。被巡察社区作出书面承诺,从2023年10月起停止收取土地、房产转让见证手续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态度不松、力度不减,紧盯未完成整改事项及需长期坚持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不走过场,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着力构建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强化问责监督,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指导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各项整改任务后续整改思路,针对新制定的机制、指引及方案,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及成效,确保各项长效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启动问责追责措施。
(三)不断补全“三资”工作短板。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汲取教训,总结经验,举一反三,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补齐虎门镇工作短板,不断规范、完善集体资产及社区工程管理流程等各项工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00088;电子邮箱:hmzdzzhb@dg.gov.cn;邮政信箱: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68号;邮政编码:523900。
中共虎门镇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大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02
中共大宁社区党委关于专项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大宁社区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宁社区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社区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约谈,做到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专项研究整改措施、全面强化督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财务室,负责整改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整改工作会议筹备等,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开展。
(二)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市巡察组提出的21条问题,分别涉及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大宁整改领导小组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问题清单进行了梳理,划分到主管领导和部门,要求两委干部和各部门明确主体职责、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针对“重大事项审核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社资)的指引完成补办手续。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涉及工程项目的流程审批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社区所有重大事项按规执行。
(二)针对“下属单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清理“空壳型”公司。该注销的注销,该转让的转让。二是加强现存公司的管理。经过集体研究,对有存续必要的企业,需每月向社区提交会计报表,由社区财务每月进行审核。
(三)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社区及时整改,一是组织人员进行积极追收,能收尽收,保障集体利益。二是对实在未能收回的,申报重大事项审查,作坏账核销处理。
(四)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二是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现金支付制度规定执行。三是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规范“白条单”管理,严格杜绝“白条单”现象。四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社资)现行规定,社区将推行二维码收款管理,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下属单位开通本单位名义的收款二维码,停车场等委托第三方收费的除外,并报镇农林水务局(社资)备案。
(五)针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工程等费用补开发票。二是社区将压实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票据支付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科学理财水平。
(六)针对“违规借出借入款”的问题。针对该名居民逾期未归还欠款行为,社区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追讨。
(七)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停止了该项收费。
(八)针对“合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完成了合同规定增加费用的追讨。二是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九)针对“集体资产违规分租转租”的问题。一是社区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发改〔2024〕110号)及《关于虎门镇委镇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虎党政〔2024〕10号)有关的工作指引,建立《转租分租管理台账》。根据承租方不同的情况分别进行协商、收回、清退及由优质企业直接承租等处理。二是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全面筛查,并研究设置准入条件,杜绝二手房东承租集体厂房。
(十)针对“集体资产闲置”的问题。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走出去,引进来”、“商引商”的模式,发挥现有资源,加大与现有企业的沟通交流。二是加强为企业服务意识,营造良好营商氛围。
(十一)针对“对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核实情况,对的确存在超出合同面积的租赁者按合同条款追缴地租。二是对加建的铁皮房进行了拆除处理。
(十二)针对“违规转让集体土地”的问题。经虎门自然资源部门确认,不属于违规转让集体土地的问题。
(十三)针对“集体资产交易未上平台”的问题。一是及时将集体资产重新上平台招租。二是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思想意识。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将物业争取做到提前3个月立项,减少空档期。
(十四)针对“招投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社区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杜绝不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及时利用“企查查”等先进手段对投标公司资质和关联关系进行严格审核。
(十五)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社区严格执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镇街(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并采用附件3《建设工程验收报告》规范填写相关内容。二是明确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验收管理,提高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十六)针对“工程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社区落实规定工程及单项采购的金额为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由专业资格人员参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二是严格执行镇农林水务局新出台的《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额、零星及紧急工程建设指引》的规定。
(十七)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问题。一是按照市实施办法,除即时结清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均按要求签订合同,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按照镇农林水务局制定《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小额、零星及紧急工程建设指引》进行组织实施。三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召开学习培训会议,提高风险和管理意识。
(十八)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已于2019年底规范了工程款支付,杜绝了“白条单”出现。
(十九)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追缴涉及私车公养的费用,目前已全部追缴完毕。二是对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加强学习,增强各职能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三是规范公车管理制度,已出台《大宁社区公车管理制度》、《大宁社区公车维修及加油报销管理规定》、《部门公车使用登记表》等公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
(二十)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停止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对已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追缴。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控审批流程。
(二十一)针对“社区干部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一是要求相关人员注销或转让法人代表或股东身份。二是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避免公私不分、政商关系不清等违规甚至违纪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有机统一,扛稳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二)严格标准要求。坚持以上率下,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将巡视整改同“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工作不松。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持续跟踪,定期报告整改进度。以追责问效抓好抓实整改工作,对推卸责任、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成果运用。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统筹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有效衔接“当下改”和“长久立”,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大宁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51988;电子邮箱:693925182@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虎门镇大宁社区建设路28号大宁社区居委会纪检;邮政编码:523930。
中国共产党大宁社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南栅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03
中共南栅社区党委关于专项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南栅社区党委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9月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到本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端正态度,提高政治站位,以身作则带领社区同仁把本次巡察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的机会,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巡察工作是我社区一次自我剖析、自我提高的好机会。对于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我们一定会诚恳接受、即知即改、对账销号、认真研究逐一落实整改,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短期内要初见成效,确保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整改效果,同时也会注重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社区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在整改中创出成绩。
(三)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经过巡察组对我社区几个月的集中巡察,我们将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责,更加严格地遵守规则,组织社区同仁,特别是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努力地办好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一意谋发展,用更好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工作的意义和回报巡察组领导对我们的关心和指导。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针对“重大事项审核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1号)文件规定,社区、小组两级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批手续。
2.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清理“空壳型”公司,2023年6月已完成2家空壳公司的注销。二是加强现存企业的管理,规范下属企业每月提交财务报表,由社区财务部门审核,确保下属企业规范经营。
3.针对“选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完成了社区监事会人员调整,并对一名涉及任职资格的副组长启动罢免程序,结果已上报镇公共服务办备案。在往后的换届选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文件执行,严格做好竞选人员资格审查把关工作。
4.针对“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除常规的租赁合同使用镇农林水务局(社资)规定的合同格式外,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其他经济合同,均咨询社区法律顾问意见,须就不可抗力因素制定相应的保障及兜底条款,保障集体利益。
5.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大追收力度,减少坏账及集体资产流失风险。二是分批处置坏账。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收。
6.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继续加强现金管理,杜绝坐支情况和现金超库存情况。二是整治“白条单”,严格执行发票入账制度。三是加强组织区组两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增强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7.针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按照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东莞市农村委派会计(会计主管)工作指引》(东农资办〔2019〕5号)规定,严格执行会计主管签署制度,收支票据全部经会计主管审核签署后才入账。
8.针对“违规借出借入款”的问题。借出款已协调借款人通过分红款抵扣还款,借入款所涉小组已制定还款计划执行,下来将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3〕21号)执行,杜绝违规借款。
9.针对“公款私存”的问题。一是对村组两级的收费项目进行全面筛查,明确所有收费必须入公账处理,杜绝公款私存情况。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整改和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10.针对“违规收费问题”的问题。一是取消收取土地、房产转让见证手续费。二是积极参加省工业园区用电改革试点,下来将按照省市指示实施用电改革和设备改造。在省市相关指引下达前,按照南方电网《电费通知单》上“平均电价”的标准向用电企业收取电费。
11.针对“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土地租赁情况进行核对,对相关合同、收据、红线图等资料建立台账进行管理,二是对已注销或倒闭的项目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坏账核销处理。
12.针对“集体资产违规分租转租”的问题。分类梳理情况,已落实承租户将分租情况向社区报备,并提交资料至镇农林水务局(社资)备案。为进一步规范今后的物业出租管理,积极配合镇农林水务局(社资)加强对投标人进行审核,加强经营过程的监管,防止集体资产违规分租转租现象发生。
13.针对“集体资产闲置问题”的问题。通过张贴招租公告、悬挂横幅等措施加大推广社区物业招租。
14.针对“对占用土地行为监管不力”的问题。已将多占用土地收归社区集体,地上构筑物已由设置人无偿移交给社区,社区已评估作价纳入资产管理,该地上构筑物已用于出租。下来,将进一步加强集体土地管理,杜绝多占用土地情况发生。
15.针对“违规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的问题。一是通过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有关物业重新上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交易。二是严格按照镇农林水务局(社资)的指导价格设定合理的资产交易底价,保障集体利益。三是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个案,继续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发挥驻村法律顾问作用,为谈判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16.针对“集体资产交易未上平台”的问题。一是与承租人协商终止合同。二是将相关项目重新上资产交易平台交易。三是符合补录条件的纳入社资平台监管,合同到期后上平台交易。四是严格执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东府〔2020〕14号),区组两级集体物业一律上资产交易平台交易。
17.针对“招投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和采购类服务招投标操作细则管理的通知》执行,同时,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南栅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两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
18.针对“工程项目民主决策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民主决策程序,规定凡2万元以上工程必须经社区领导班子联席会进行表决并经社区监事会审核,30万以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批手续,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等正规流程执行。
19.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南栅社区工程验收结算制度》两项制度,规范使用镇农林水务局(社资)下发的《建设工程验收报告》表,严格按照验收表格填写相关内容。严把工程验收关,验收必须经业主代表、监事会成员、施工单位代表等各方共同参与,现场填写规范的验收报告。
20.针对“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南栅社区工程变更审核制度》《南栅社区工程验收结算制度》三项制度,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施工,增加工程超过工程造价10%或增加工程金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必须经班子会进行审议通过、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进行。
21.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南栅社区工程变更审核制度》两项制度,按规定做好工程项目变更手续,增加工程超过工程造价10%或增加工程金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需重新编制增加工程预算,提请社区领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后方可进行施工;凡是超过30万元以上的工程变更还需重新上报重大事项进行审批。
22.针对“工程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明确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由社区预算员编制建设工程预算总价;5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委托具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预算。
23.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问题。社区制定了《南栅社区建设工程工作制度》,明确除即时结清的工程外,其余工程均按要求签订合同,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落实相关小组追缴,已完成了退还。我社区将严格按照《关于坚决制止违规发放补贴、慰问金的通知》(虎纪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执行,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社区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继续担负好深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压实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已整改完成的,持续巩固、提质增效;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需长期推进的,以钉钉子的精神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察整改有章可循。严格执行市、镇出台的相关制度文件,制定社区各项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从制度层面为社区巡察整改及成果的高效运用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以巡促建,统筹结合促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用整改成果推进社区建设,南栅社区党委有决心、有信心,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南栅社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61223;邮政信箱:太沙路362号南栅社区居民委员会;邮政编码:523932。
中国共产党南栅社区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九门寨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04
中共九门寨社区党总支关于专项巡察
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虎门镇九门寨社区党总支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9月5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和虎门镇党委部署要求,深入对照检查,查纠自身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问题漏洞、短板弱项,制定务实管用整改措施。
九门寨社区“两委”班子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和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落实巡察整改打牢基础。
二、盯住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针对“应收账款追收不力”的问题。一是明确加强债权追收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债权追收责任人,减少坏账及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二是针对应收未收款项,村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采取催收,加大催收力度。三是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管理要求,继续落实债权管理工作,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2.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虎门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使用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大额现金支出实行当日支取当日支出,不留存过夜。三是要求分管干部及财务人员每周最少1次对库存现金及现金使用进行例行检查。四是完成开通集体二维码收款账户工作,公共管理费、水电费及社区停车费等收费实行扫码收款,落实日清月结。
3.针对“违规借出借入款”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二是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落实关于现金使用规定,杜绝违规出借款项问题。
4.针对“公款私存”的问题。一是对相关出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出纳人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虎门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关于现金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现金保管使用规定。二是严格落实现金收入实行当日收入当日入账,不留存过夜。三是要求分管干部及财务人员每周最少1次对库存现金及现金收支进行例行检查。四是完成开通集体二维码收款账户工作,公共管理费、水电费及社区停车费等收费实行扫码收款,落实日清月结。
5.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九门寨社区于2022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上通过自查自纠,汲取教训,撤销该项收费问题,下一阶段将强化法规意识,严格落实镇收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事,杜绝违规收费问题。
6.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社区干部和农资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资产交易制度,加强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业务能力。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两委”干部、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集体物业监督能力。
7.针对“集体资产闲置”的问题。社区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已经平台流标的招标项目社区可对租金价格实行适当下浮再重新上标交易,使集体资产尽快产生效益。
8.针对“招投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九门寨社区于2022年7月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上通过自查自纠,汲取教训,下阶段社区一方面将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9〕18号)的要求开展工程;另一方面,社区将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学习相关工程知识文件。同时,社区已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制定合同模板,日后公开招标工程将按合同模板签订工程合同。
9.针对“工程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社区已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镇街(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虎府〔2022〕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和采购类服务招投标操作细则管理的通知》执行,规范社区工程管理,特别是工程项目验收方面。
10.针对“工程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社区严格按照虎府〔2022〕4号《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和采购类服务招投标操作细则管理的通知》要求执行。从2024年6月1日起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5万以上的工程及采购类服务均已编制规范的造价文件。下一步社区将加强人员培训,及时学习相关工程知识文件,提高管理水平。
11.针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问题。根据2023年10月23日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整改和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社区立行立改,除即时结清外,全部按规定签订合同。
12.针对“工程支付不规范”的问题。根据2019年8月12日东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紧做好农村(社区)“白条账”整改工作的通知》社区召开专题会议对“白条账”进行了整改,2019年9月起,社区全部使用发票支付工程款,杜绝“白条账”情况。
13.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政治站位,现任“两委”干部所发误工补贴问题已于2023年10月10日全部收回;以“经济补偿金”、“住院医疗费”名义向退休离任干部发放津补贴资金也已收回,另一方面,社区将压实各经济组织责任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科学理财能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14.针对“未按规定扣减社区干部报酬”的问题。从2023年9月起社区严格按照虎府〔2021〕5号《虎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门镇社区干部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规范社区干部的奖罚处理,并已于2023年9月29日按规定收回违规发放的薪酬绩效工资。社区将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认真执行薪酬绩效工资发放规定;责任人要重视和熟悉财经纪律,规范薪酬发放,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薪酬发放标准及制度规定执行,杜绝违规发放薪酬绩效工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社区党总支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社区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九门寨社区党总支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社区党总支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社区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九门寨社区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社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用党的自我革命助力九门寨社区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526760;邮政信箱:东莞市虎门镇环岛路65号(九门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邮政编码:523898。
中国共产党九门寨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