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里成“枫” • 调解日记 | 张晶:为什么要做一名调解员?

政务   2024-10-24 16:09   江苏  

时间过得很快,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担任驻庭专职调解员,马上就要五年了。直到现在,身边也还是会有人问我,为什么要做一名调解员?

是啊,这是一份在很多人看来有些“麻烦”的工作,每天面对矛盾,要花费很多心思和力气,才能去解开那些“心结”。而且这份工作虽然看似门槛不高,但是要想做好、得到认可,也是很不容易的。今天,我就想谈谈一名普通调解员心里的所思所想。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驻庭专职调解员  张晶


时代进步,矛盾纠纷也随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工作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调解员队伍要变得更加专业化、专职化,才能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记得在一起购车纠纷中,原告购买新车后偶然发现,该车曾被登记在他人名下,但是自己在购车过程中并未被告知此事,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二次销售行为,要求高额赔偿。销售公司虽然承认在卖车过程中存在内部流程方面的瑕疵,但不存在二次销售行为。

遇到这样的纠纷,还是得向业内人士请教,才能更好判断,为当事人找到合适的解纷方案。我找到了汽车销售行业的朋友,得知在一些汽车销售公司,在月底冲业绩时,存在销售人员先将该车以内部人员意向订购后再更名给真正买主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形下,车辆实际并没上牌过户。

回到本案中,原告购买的车辆汽车公里数显示只有10公里,销售公司二次销售的可能性较低。我找到原告进行了耐心解释分析,缓和原告情绪以后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和补偿金额,纠纷得以化解。


学会如何探寻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明确法律适用,是成为一名合格调解员的必修课。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多向身边资深法官寻求帮助、主动学习常用法律条文、认真研习典型案例。

很多时候,除了要学习掌握与案件纠纷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了解行业规范标准,对于自己不擅长的领域,要多向专业人士请教和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调解技能,切实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曾经调解过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也给我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在这起案件中,男方70多岁,女方60多岁,两人有着十多年的男女朋友关系。但由于性格不和又分居两地,如今男方提出分手,并要求女方返还被开走的汽车。但是女方表示要让男方到外地把车开回来,并且要给自己一定补偿。

面对两位老人的僵持,我一直在寻找突破点。因为他们态度都比较坚决,谁都不想退一步,也不想再见到对方,我只能分别与两人沟通。经过多次聊天,我了解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朋友,很关心他们的事,于是我找到了这位朋友,希望他能帮助化解这起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位朋友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还亲自到外地帮助男方取回了汽车。


了解当事人内心所想,再针对性找突破口,引导他们选择可行方案,是开展工作的关键。每当看到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我都会由衷感到快乐和欣慰,特别是在得到双方当事人肯定、发自内心感谢我的那一刻,我能够深深体会到这份职业带来的成就感。



来稿:张   晶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