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槌来说法 | “我们分手了,你得把狗狗还给我!”

政务   2024-11-07 16:54   江苏  



对于很多人来说,宠物是很重要的朋友,它们能够带来安慰、陪伴和温暖。但是,如果当情侣各奔东西时,他们共同饲养的宠物到底该归谁,成为一个难题。

案情简介

小张和佳佳原本是一对情侣,在恋爱期间共同饲养了一只小狗。分手后,两人就小狗的归属发生争议。小张起诉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要求佳佳返还自己在恋爱期间赠送其的电子产品,还主张宠物狗归自己所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原来,在两人恋爱期间,小张的朋友赠送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小张出国留学,小狗一直由佳佳饲养。

小张认为朋友是将小狗赠予给自己,小狗只是寄养在佳佳那里,小狗的所有权应当归其所有。佳佳则认为小张的朋友将小狗赠送给了他们双方,自己一直饲养着小狗,与小狗有着深厚的感情,小狗应当归其所有。


耐心调解

考虑到宠物不同于一般财物,有自己的生命和情感,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希望能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

由于小张身处异国学习,课业繁重还与国内存在时差,承办法官积极协调谈话时间,利用小张的课余时间与其耐心沟通。经过多次推心置腹的交谈,承办法官了解到小张坚持要求返还小狗,是因为担心分手后,佳佳不能善待小狗。

而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也了解到佳佳不愿意归还小狗的原因,是担心小狗在小张处无法得到良好的照料。

找到两人的心结之后,承办法官联系佳佳提供小狗现状的视频和其购买小狗日常用品的订单截图,并将上述视频和截图转发给小张。小张看到小狗现在活泼可爱的样子,也感受到了佳佳对小狗的深厚感情,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佳佳继续饲养小狗,佳佳也同意向小张返还电子产品。


法官说法

在处理涉及宠物归属的案件时,法官应当充分考虑法律、情感和宠物照顾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将个案置于法理、情理和社会现实之中综合考量,做到情理法理有机结合,在案结事了中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来稿:林雅洁

文编:吴玉娇

责编: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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