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4期 法学论文要目
1、效益到权利:数字经济构建的非均衡性及法治矫正
孟融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
摘要:当前我国数字经济构建蕴含着数据要素驱动的市场化、数字GDP提升的指标化与数字设施普及的效率化逻辑,“效益”成为数字经济构建的价值基础。在效益价值支配下,数字经济构建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困境,即数据要素过度集中与垄断,数字资本导致个人主体性消解,横向与纵向数字鸿沟对个人融入数字生活形成了侵扰。鉴于此,应立足共享型法治的基本理念,实现对数字经济构建的矫正。数字经济构建应秉持“权利”立场,通过数字防御权、数字参与权、数字平等权的树立以实现对效益价值的扭转。具体而言,应加强法律监管与保障以防止数据过度集中,提升制度伦理以增进数字福祉,构建普惠化机制以破解数字鸿沟,从而从整体上促进数字经济构建向人性价值的回归。
关键词:数字经济;数字鸿沟;共同富裕;效益;权利;共享型法治;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治理视野下共同富裕实现的法治保障研究”(22YJC820025);
2、企业数据合规的困境纾解与体系构建
鄢浩宇 武汉大学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
摘要:在国际数据治理规则制定话语权争夺日益白热化的当下,我国数据治理制度体系面临自律治理不足的问题,企业数据合规制度作为自治—问责的治理模式,能够将企业作为数据治理的参与者和义务人,矫正数据治理中风险的错配和责任的转嫁,促进数字社会的多元治理,完善我国的数据治理制度体系。当下企业数据合规制度建设面临三重困境:制度激励的不足使得企业缺乏建设数据合规制度的内生动力,规则标准的散乱使得企业数据合规的实践缺乏统一明确的依据,组织架构的模糊使得相关义务和责任的承担缺乏实体。应当在分析借鉴域外数据合规相关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企业数据合规制度构建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体系化的合规激励机制,提炼系统性的合规规范体系,组建独立性和穿透性的合规组织实体,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和制度优势的企业数据合规制度。
关键词:企业合规;数据合规;公司治理;合规激励;自治—问责;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的法律体系构建研究”(22&ZD20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公司法制度竞争视野下股权结构变革研究”(21BFX095);
3、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信息传播犯罪模式
童云峰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摘要:网络暴力作为一种“社交网络恐怖主义”,已严重污染网络空间的生态环境。刑法领域对网络暴力的规制,存在着网络话语替代规范话语、无形暴力等价有形暴力的趋势,这一趋势有自相矛盾和泛化因果关系的问题。从认识论、传播学和实践论等视角,甄别网络暴力的(人身)攻击性不法信息肆意传播的本质,可为网络话语寻找规范依据。基于此,可以验证专设“网络暴力罪”的治理模式并不妥当。在既有刑法体系下,应当塑造网络暴力的信息传播犯罪规制模式,分别从网络暴力的信息制作者、信息传播者和传播辅助者等视角,贯彻网络暴力信息传播犯罪规制模式的实施方案。对于网络暴力行为的入罪标准,不宜坚守纯粹形式化的传播次数标准,应当坚守形式与实质并存的法益侵害程度标准,并以实质的“可控性”标准作为划定法益侵害程度的标尺。
关键词:网络暴力;信息传播;象征性立法;传播类犯罪;
基金资助: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青年项目“数字时代个人信息权益的全生命周期刑法保护研究”(2023EFX010);
4、智媒传播场域下“技术中立”的法律难题解构
顾晨昊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智媒传播场域下,“技术中立”的论调成为智能算法自动化决策与法律责任界定的难题。然而,“技术中立”的概念使用实际上杂糅了技术哲学中的“技术无涉价值论”、立法技术上的“技术中立理念”、版权法领域的“技术中立原则”三方内涵,导致概念混淆。“技术中立”难题的解构关键在于概念检视:一是在价值评析层面揭示技术内涵的社会维度,证成算法决策结果归责的正当性;二是明晰“技术中立理念”的内涵,排除制度设计层面的概念干扰;三是阐明“技术中立原则”的规则演变及法律适用条件,指正其在责任界定中有限的抗辩效果。基于历史视野,“技术中立”的技术治理观已无法适配当下的算法治理场景,应以“算法向善”为导向,在规范层面转变技术治理模式。
关键词:算法决策;技术中立;法律责任;算法向善;
基金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项目“智能算法决策场景下网络平台内容分发的版权责任研究”(2023M730285);
5、应用商店剥削性滥用:完整画像、生成机理与反垄断规制工具创新
陈百豪 喻玲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数字平台营造封闭型数字生态强化了网络效应、锁定效应等平台经济特性,破坏了交易的公平性,给交易相对人带来了显著不利益,影响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需要加强反垄断规制。生态系统封闭效应显著的应用商店为剥削性滥用的生成与反垄断规制提供了一个绝佳观察模版。应用商店剥削性滥用的完整画像与其双边市场结构具有内在一致性,不仅包括实践中热议的开发者侧佣金过高问题,还包括消费者侧过度收集、处理数据问题。单一的事后执法对“数据型剥削”和“结构性市场失灵”的因应不足是传统反垄断规制的痼疾。反垄断规制工具的创新,既要完整涵盖双边市场的异质剥削,又要跟上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的发展变化——事前加强竞争倡导,强化应用商店自我管理和自我规范;事中重视行业调查,深入了解应用商店服务市场的竞争状况、市场结构以及垄断力量的存在程度;事后开展对数据型剥削性滥用的定量分析,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反垄断规制体系。
关键词:剥削性滥用;应用商店;生态系统;反垄断;规制工具创新;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社会的法律治理体系与立法变革研究”(20&ZD178);江西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资助项目“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关键数据理论证成及其强制许可制度构建”(23ZXQM52);
1、刊名:《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主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3、刊期:双月刊;4、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