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要目与摘要
1、算法技术对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挑战及其应对策略
岳爱武 陈文祎 上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信大基地
摘要:算法技术作为一种技术范式,逐渐僭越其作为科学技术的中立属性,与各类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或非主流意识形态密切联系在一起。审视算法技术的意识形态属性,需要从词源学与运行法则两个角度来厘清算法技术概念,并从先天因由与现实存因两方面来深入剖析算法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联耦合。在算法技术被广泛应用的当今社会,算法推送信息背后的资本逻辑、算法“定制化”服务的舒适陷阱、算法法治的不完善等对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带来一系列风险挑战。基于此,要从优化算法技术逻辑、规制资本运行、提升网络用户精神境界、完善算法法治等方面提出有效应对措施。
关键词:算法技术;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算法法治;
基金资助:2022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信息时代高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研究”(2022SJZDSZ004);2023年度国家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视听网站推送算法的意识形态风险防范研究”(GD2319);
2、人工智能时代自动驾驶中的注意义务
布莱恩·瓦利留斯 王德政 德国帕绍大学法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
摘要:如果在一场自动驾驶汽车导致的事故中有人受伤甚至死亡,要考虑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的刑事责任,其他可能的责任人是汽车的所有人和司机。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生产者的注意义务,要求助于过失犯的一般性规定,产品责任方面公认的原则要得到运用。自动驾驶汽车所有人对该汽车有监督义务并且必须确保交通处于安全状态。对于完全自动型的自动驾驶汽车而言,司机有义务监督启动巡航定速后的危险速度,还具有对自动驾驶汽车开始行驶前运行能力的监督义务。遵守民事责任原则并非不重要,但民事过失责任与刑事过失责任通常只有一些不重要的区别,法人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应提高对责任而言必要的过失的程度,并考虑只将对重要注意义务的违反提升为刑法非难的对象,以及保留明确规定的故意和过失构成要件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注意义务;交通事故;缺陷产品;过失犯;
基金资助:2021年度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人工智能时代自动驾驶汽车涉及的刑法问题研究”(21SFB4036);
3、自动驾驶视角下罪刑体系的现状、困境与纾解
邹子铭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摘要:包括自动驾驶技术在内的人工智能为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又给刑法理论造成前所未有的冲击。中国现有刑法体系无法实现因自动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归责,尤其是如何厘清处于附条件自动驾驶情况下驾驶人过失和系统故障的过错分配与责任归属。至少在目前而言,刑法理论没有必要创设人工智能罪刑体系。纾解自动驾驶事故归责困境的路径为恪守信赖原则以限缩驾驶人注意义务,在被允许的危险理论视角下缓和过于严苛的研发者责任,以及过失竞合责任承担形成研发者为主、平均分配为例外的原则。
关键词:人工智能;自动驾驶;刑事归责;注意义务;责任分配;
基金资助:江苏省法学会2023年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研究”(SFH2023A07);
4、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本体模型构建
王江涛 江国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个人信息保护是时代数字化发展的重要议题。在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的背景下,司法保障的关键是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裁判公正与审判效率之间的协调。法律本体模型是连接法律知识和人工智能裁判之间的桥梁,是法律知识的计算机化,是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的底层逻辑。因此,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范解构,在此基础上,构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本体模型,实现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律知识的组织和表示。挖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本体模型在司法保障中的应用场景,从法律咨询的可靠度、量刑辅助的准确度和类案推荐的相关度等三方面保障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裁判公正。
关键词: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本体模型;司法裁判;
基金资助: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重点课题“中国特色案例制度与实践主义司法哲学研究”(16AZD025);
1、刊名:《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主办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3、刊期:双月刊;4、出版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6、 Email:shekeban@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