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判】屋外供热管道漏水归谁负责?从分户阀门处开始划分!

政务   2024-10-22 20:15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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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秋雨一场寒。随着秋意渐浓,北方地区开始降温,各供暖企业陆续开始供暖,每家每户的供热管道逐渐涌进热水,以此来提升室内温度。而延吉某小区居民金某却因供暖管道漏水的维权问题苦恼不已,这是怎么回事呢?

日前,金某家房门被楼道里供热管道漏出的水浸泡,导致房门涨裂、门框变形、关闭不严,便自行更换了新房门。因漏水处的管道为邻居李某家分管道,金某曾多次与李某沟通赔偿损失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金某将李某诉至延吉法院。受案后,承办法官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李某认为该漏水处为房屋外的供热管道,应该由供热公司来承担金某损失的赔偿责任。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金某房门受损责任承担主体的认定。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的室内供热设施故障、或发生维修更换费用的由房屋产权人承担;用户室外的供热设施产生故障由供热经营企业负责查明原因、尽快维修。室内室外供热设施的分界点为用户分户的供水阀门和回水阀门,分户阀门(含阀门)以外的供热设施(楼道立管、地沟管线等),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分户阀门以内往用户家去的支管包含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维修。经查,涉案供热管道的漏水点在李某房屋的分户阀以内,维修责任应由李某个人自行承担。
最终,承办法官根据金某提供的房门受损程度证明、房门更换票据等证据,酌定损失赔偿数额。双方当事人对判决均表示息诉服判,判决生效后,被告李某主动联系法官积极履行赔偿义务,目前已履行完毕。


法官提示:
近年来,供热、供水管道漏水造成财产损害纠纷屡见不鲜。侵权事实的认定和侵权责任划分是此类案件的矛盾焦点,也是解决纠纷的切入点。如果真的出现因暖气或管道漏水造成损失,要及时保护好现场,就漏水原因、水淹面积、损失程度以及相关的责任,积极与供热公司、供水公司、涉案住户等方面展开沟通、协商。损失严重的,要注意保留照片或者录像资料等证据,以备申请相关部门鉴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一博 梁静   美编: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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