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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最寻常的一件事
往往在不经意间引发事故
马虎的孩子忘记了开车门必要的交通规则
造成“开门杀”并导致行人受伤
这时候大人应怎么办?小孩子会承担责任吗?
近日,延吉法院便审理了这样的案件——
01
案件回顾
2023年5月31日,薛某驾驶机动车行进至某路段时,其子女小孙(化名)下车开车门与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于某受伤,于某遂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因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于某将薛某、小孙、保险公司诉至延吉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约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薛某驾驶停靠时,车身右侧距离道路边缘超过0.3米,违反省内相应规章制度,属于违章停车,且小孙开车门时未查看路况,二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导致了本次事故的发生,二人应对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薛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负担合理赔偿费用约17万元。
02
法官提醒
“开门杀”看似是一个小疏忽,实则伤人害己,市民朋友出行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切勿粗心大意。
司机在行车道路上停车时,不但要注意观察路况,也要提醒乘车人查看四周行人、车辆情况,确保无车辆及行人通过方可开门。同时,大家也要随时关注车辆,保持安全距离,防范车辆突然开启车门可能造成的危险。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作者:周艳梅 美编:江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