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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前面的章节:《南枝》合集
前情回顾:
代敬安在她耳边道:“别怕。小事情。等回去你给我讲讲,怎么个欲生欲死。我甚有求知欲。”
第73章
“呸,你还有心思说这些,”南枝道,“你想着怎么脱身吧,我可不想同归于尽。”
“这就能同归于尽?那我的命,未免也太好拿了。”代敬安的视线转向外面,没了笑意,眼中多了血色,沉得可怕。
曹飞翼从“三”数到了“一”,满头的汗。看到代敬安不为所动,他慌了。
其实曹飞翼并不打算这么快开炮,同归于尽不是目的,只是威胁代敬安的手段。
此行到底是想救人的。
“你们上!”曹飞翼朝身后的兵士道。
有些兵士端起了枪,有些兵士一动不动。
“怕什么!他们才多少人!调援兵也来不及!特务处的人再厉害,也寡不敌众!这是在豫省,不是南京!上!”曹飞翼大吼。
那端起枪的半数兵士,准备动手,另一半兵士却是十分迅疾,与这些人对峙起来。反水似是一刹那间。
还没跟代敬安的人交手,曹飞翼带来兵士先互相打起来了。
枪弹无眼,场面大乱。
“混蛋!混蛋!你们这些走狗!我带你们来,你们这样对我!代敬安许了你们什么好处!”曹飞翼如困兽一般。
“他们不想跟你一起死,”代敬安道:“背叛者,人恒叛之。你难道忘了,樊栖鸿没了,是你身为司令部侍卫长亲自举告的杰作。你如今是南京政府委命的军官,你手下的人,是忠于你,还是忠于南京政府?”
代敬安稍稍点头,府内特务处的人都冲了上去。
曹飞翼疯了一般地端起花机关,四处扫射。
却很快中了弹,被特务处的人打中胸口。
曹飞翼摇摇晃晃,悲嚎道:“行舟,军中一年,战火之中,你我同起同卧,我一直觉得我们是卫灵公与弥子瑕。长沙之战,若非我的失误,你也不会头部中弹。你每次头疾发作,我都跟着难过。我知道你对我无有此意,我知道你不爱任何人。可我想让你知道,最爱你的人,是我。是我。”
曹飞翼倒下了。
蒋行舟闭上眼,道:“越南枝,你的孩子,其实没死!但你永远找不到!不可能找得到!这是你的报应!”
南枝听了这话,怔了怔,问:“雪生在哪里?”
这时,有一个对他死忠的兵士,在混战中,趁人不备,摸索到大炮边,开了炮。
代敬安凌厉地抱起南枝,跃墙而过。
大炮响起。
南枝甚至没有来得及向蒋行舟逼问雪生的下落,整个蒋府,便成了修罗场。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
桐花城最荣耀的府邸,最显赫的高门,刘大江和蒋行舟先后住过的深深大宅,南枝在此从良,在此管家,在此被囚禁之地,转眼间,烟尘四起。
一切归于平静。
特务处的人,因为个个受过特训,大多数生还。其余人,尽皆死了。
蒋行舟,越南霜……再无气息。
越南霜,那张和南枝相似的脸上,对富贵荣华的渴望犹在。她从乡间来,姐姐的男人就是她见过最有权势的男人。她没念过书,甚至没有像南枝一样在窑子里被王银花请来的先儿培训过,她这辈子都不知道南京是在哪个位置,在桐花的东边呢,还是西边呢。她不清楚特务处是干什么的。桐花就是她见过最大的世界。她曾经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挖到野萝卜也知道分给姐姐一半。可是人,一旦有了贪心,就不再是原来的自己。她以为,赢了姐姐,抓住了蒋行舟,就能过一辈子的好日子。
她死在十七岁。
南枝站在一片狼藉之上,晚霞消逝。
代敬安淡淡道:“走。”
南枝道:“蒋行舟说,我的孩子没死。”
“他说的不一定是真的。”代敬安道。
“他临死不必撒谎的。”南枝道。
“我为你找。”代敬安说了这四个字。
“姨母——”一个声音忽然唤。
南枝循声看去,蒋雨泽从小小的猫窝里爬出来,痴痴傻傻的样子。
这孩子居然知道在灾难来临那一刻,钻进角落的猫窝。那只大肥猫死了,这孩子却活下来。真是奇了。
南枝看着蒋雨泽的脸——
他像蒋行舟,也像越南霜。
代敬安皱眉:“你不能养他。”
南枝走到代敬安身旁:“我知道,我没有想养他,我只想留他一条命,好不好?你答应我,好不好?”
代敬安唤来一名属下,简洁道:“送去育婴堂。”
“是。”那属下抱着蒋雨泽,便离去。
代敬安道:“来日若有后患,还是要杀的。”
南枝点头。
远去蒋雨泽,仍是痴痴傻傻看着南枝,喊:“姨母,姨母,姨母——”
南枝随代敬安到车上。
车上早已点好了佛香。
他只要手上沾了血,就会点佛香。
他脱去带血的中山装,换上一件军装。
豫省的事,约莫还要处理七八日。动乱之后,该肃清的肃清,该交接的交接。南京方面,把这一切都交给他来办。
代敬安带南枝回到许昌,夜已经很深了。
特务站静谧如许。
属下送来几份绝密文件,他坐在桌前翻阅着。南枝对灯失神。
代敬安边低头在文件上写字,边道:“旧情郎死了,不高兴?”
“别胡说。”南枝道。
代敬安忽地放下笔,将她拉到他膝上坐着:“孩子我给你找。”
南枝推他:“谁许你动手动脚?我就算答应你进特务处,也只是你的下属,不是你的女人。”
“别动,”代敬安道, “你跟我说,是怎么让他欲生欲死的。”
“你别听他胡说。”南枝侧过头去,低声道。
他捏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脸转过来:“小犟种,你不可以再用这么柔和的语气提起蒋行舟。”
• 未
完,待续•
给大家看看俺的厚底小白鞋,跟高大约是5cm,但是走路不累,我在汕尾的时候,又是爬山,又是看海,又是四处拜庙,走了许多路,轻轻松松。很青春的鞋子,我从去年穿到今年。皮面,很好擦。穿一年,干干净净,跟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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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带跟儿的小白鞋,哈哈,显高呗就,多带劲👇🏻👇🏻
我心中的代老板人选:
(中山装的严肃)
(正经黄埔军校毕业,军装造型)
(对上,不改志)
(城府深深)
(令人望而生畏的狠人)
(那偶尔的清朗)
(对待感兴趣的女人的探究与玩味)
(把妹)
(渐渐的从玩味到一点真心)
(这男人开始对她真的有些上头了)
(到底,谁是谁的棋子)
(他彻底上头了)
(肃肃深情)
朋友们,快大声告诉我,这样的男人你爱不爱!
跟小白脸子比,如何?
总有朋友问,代老板喜欢南枝什么!哎呀妈呀,把妹阶段,能有啥为什么?男人喜欢一个对味儿的女人,比女人更直接,更简单。
你可不要告诉我,男人对女人,非得几年朝夕相处,才能感兴趣?哈哈。洪大使喜欢赛金花,一开始能是为什么?徐志摩第一次见陆小曼,就激动地写诗能是为什么?沈从文见一眼张兆和,就要死要活,放下羞耻心,拼命追求,能是为什么?
你可不要告诉我,第一眼就一定要有生死大劫!
通俗点说,见色起意呗就。是他的菜呗。
有生之年从来没有忽然喜欢过一个人的感觉的女性,才会觉得,喜欢这种感觉一定需要有具体的、客观的、罗列出一二三的理由。
真的那么具体,那么客观,还算得上“感觉”吗?那不是“权衡利弊”吗?
感觉这个词的注解,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一瞬间的事啊。跟味觉一样。
好不好吃,难道还要等几年才知道吗?第一反应,不明显吗?
如果是这个逻辑,哪对男女认识时间最长,互相帮助最多,就是有情人了?
醒醒,姐妹,男人是感官动物,特别是选择余地特别大的男人。对胃口,男人自动会向你展示自己的能力,雄性有征服欲。不对胃口,送上门,撩他,他装听不懂,比泥塑还高冷。
后期,在各种相处中,男人才开始对女人有定位,有的可以陪伴一程,有的可以陪伴一生。
ps:今天次条的羊毛阔腿裤,偏高端,适合知性的姐妹,去看看呀~晚安。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