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教育   2024-11-21 20:55   北京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其关涉的主要内容是( )

A.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 B.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

C.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 D.全面依法治国如何保障

2.甲骑摩托车未戴头盔,执勤的交警乙对其进行教育处理,甲承认错误并接受了处罚。回家途中,甲协助警察丙抓住了抢夺别人财物的丁。关于上述事件中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形成平权型法律关系 B.丙和丁之间形成隶属型法律关系

C.乙和丙之间形成平权型法律关系 D.甲和丁之间形成隶属型法律关系

3.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继承是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

B.法律继承是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

C.法律能被继承与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密切相关

D.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然性

4.我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5条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关于该条中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条包含行为模式 B.该条包含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C.该条包含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D.该条包含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5.下列关于两大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判例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

B.现代印度的法律制度属于大陆法系

C.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法律制度属于英美法系

D.大陆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

6.下列关于法律实施的表述,正确的是(     

A.政府向企业订购疫苗,属于执法行为

B.公安机关对寻衅滋事行为予以处罚属于法的适用

C.小王向有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立法建议属于守法

D.党组织对某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属于司法

7.截至2020年,我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累计1.2亿份,庭审直播累计1159万场,阳光司法机制产生深远影响,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这主要体现的司法原则是(     )

A.司法平等 B.司法公开 C.司法法治 D.司法责任

8.近年,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要求商家“二选一”与“大数据杀熟”等问题频发,2021年4月,国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某平台“二选一”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平台经济是新生事物,法律应避免对其进行约束

B.处罚平台垄断行为遏制了市场竞争

C.对平台垄断行为的处罚有损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发展

D.法律规制平台垄断行为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9.自由和秩序是当代法律的重要价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自由和秩序之间不存在冲突

B.自由是人的本性,法律不应对自由进行限制

C.任意性规则不体现秩序价值

D.权义复合性规则既包含自由价值又包含秩序价值

10.下列关于行政执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活动最基本的原则

B.被动性与终局性是行政执法的突出特点

C.正当程序原则与讲求效率原则是相互矛盾的

D.善良风俗不是行政执法合理性原则要考虑的因素

11.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有关规范作出解释:“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全国人大代表、法学教授甲认为这一解释不够全面,系统地提出了自己的解释,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甲的解释均属于限制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甲的解释均属于立法解释

C.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有权解释,甲的解释是学理解释

D.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刑法的解释,其效力低于刑法的效力

12.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表述,正确的是(     

A.社会主义法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B.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

C.社会主义道德是传播社会主义法的主要形式

D.社会主义道德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直接依据

13.下列关于近代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近代宪法普遍强调自由竞争和公民社会权利保障的协调

B.1787年美国宪法创立了由宪法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体制

C.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

D.近代宪法大多主张对公民的文化权利进行保护

14.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以制宪主体为标准

B.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揭示了宪法的阶级本质

C.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是基于宪法形式特征进行的分类

D.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民定宪法属于资本主义宪法

15.公民文某拒绝服兵役,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处罚,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公民服兵役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C.凡年满16周岁的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D.公民如拒绝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就无权享有政治权利

1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人大代表中,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是(     

A.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B.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D.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17.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公民人身自由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企业为管理需要可以翻包检查员工携带的物品

B.公安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

C.法院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以自行逮捕

D.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8.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派驻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

C.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的任免由监察委员会主任决定

D.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依法对监察工作提出质询

1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

C.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D.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2/3以上多数通过

2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自治州自治条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

B.自治州自治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自治州自治条例报经批准后,由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自治州自治条例可依照当地民族特点对《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变通规定

21.下列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民所有

B.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C.1978年宪法首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D.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22.根据《选举法》,下列关于代表候选人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代表候选人均由选区提名产生

B.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在选举日当天公布

C.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可以等于应选代表的名额

D.代表候选人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应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23.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上男女平等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C.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是对妇女的优待

D.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24.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村民委员会是村民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小组选举产生

C.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D.乡镇人民政府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给予处分

25.根据《国徽法》,下列关于国徽及其图案使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徽图案可以用于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

B.国徽及其图案可以用于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应在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

D.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2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B.互联网法院的上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C.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

D.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27.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B.工作机构的主任和副主任应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产生

C.在备案审查中,工作机构可以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需要分别设置对应的工作机构

28.西周时期司法官的渎职犯罪通称为“五过之疵”,其中,接受请托而徇私枉法的行为属于( )

A.惟来 B.惟反 C.惟货 D.惟官

29.秦朝南郡民文某犯盗徙封罪,被官府判处赎耐,根据秦律,盗徙封罪是指( )

A.擅自移动田界标志 B.盗大祀神物

C.盗官府符印 D.占田过限

30.唐天宝年间,有民某甲盗布二十匹,后畏罪自首,供述并交出赃物十五匹,匿赃五匹,根据唐律规定,某甲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因自首不论罪 B.以盗五匹论罪

C.以盗十五匹论罪 D.以盗二十匹论罪

31.明成化年间,应天府某佃民在官地内耕种时,掘得古器一件和银锭数枚,根据《大明律.户律.钱债》“得遗失物”条的规定,掘得埋藏之物的归属是( )

A.古器与银锭均归国家所有 B.古器与银锭均归发现人所有

C.古器归国家所有,银锭归发现人所有 D.古器归发现人所有,银锭归国家所有

32.《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下列属于该文件内容的是(     

A.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B.组成民族统一战线下的民主联合政府

C.确立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 D.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

33.《法经》载:“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下列犯罪中,属于“贼”的是( )

A.杀人 B.犯奸 C.窃盗 D.僭越

34.秦朝法律规定对轻微犯罪者适用赀甲、赀盾、赀徭等,这些刑罚属于( )

A.身体刑 B.财产刑 C.生命刑 D.耻辱刑

35.汉初,叔孙通制定《傍章律》十八篇,“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作为《九章律》的重要补充,《傍章律》的主要内容是( )

A.朝廷礼仪 B.宫廷警卫 C.朝贺制度 D.朝议制度

36.下列关于唐朝借贷契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负债违契不偿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B.法律对借贷利率任依私契,官不为理

C.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可扣押债务人的财产

D.债权人可令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及其家属以劳役抵偿债务

37.《大明律.吏律.职制》规定:“若刑部及大小各衙门官吏,不执法律,听从上司官主使出入人罪者,罪亦如之,”该罪是指( )

A.见知故纵 B.不直 C.奸党 D.纵囚枉法

38.清乾隆十八年,有雇主将其雇工人折伤,该雇主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A.不论罪 B.依凡人论罪

C.比照凡人相犯加三等 D.比照凡人相犯减三等

39.《大清会典》规定,内外蒙古地区“刑狱不决,则报于院”,这里的“院”是指( )

A.大理院 B.都察院 C.宣政院 D.理藩院

40.1903年,上海英租界发生“苏报案”,革命党人邹容和章炳麟被捕入狱,清廷派遣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与英国副领事组成审判法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该案的审判组织属于(     )

A.会审公廨 B.领事法庭 C.城谳局 D.地方审判厅

二、多项选择题:第41~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1.我国《长江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本法,”该条立法所体现的社会发展理念有( )

A.共享 B.绿色 C.创新 D.协调

42.下列关于立法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法律的废止属于立法活动 B.立法体制的核心是立法权的划分

C.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 D.国家结构形式是影响一国立法体制形成的重要因素

43.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上述条文体现的法官职业特征有( )

A.独立特征 B.准入特征 C.伦理特征 D.技能特征

44.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论证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包括( )

A.效果最优性 B.程序合理性 C.逻辑有效性 D.内容融贯性

45.国务院某部委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垃圾处置企业的行为不符合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政府制定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对这一违法行为处以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省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B.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可以就同一事项联合制定规章

C.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应由国务院裁决

D.对同一事项进行规定,后制定的省政府规章应依据先制定的部门规章

46.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的表述,正确的有(     

A.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

B.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C.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7.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有(     )

A.2004年宪法修正案正式载入人权保障条款

B.人权入宪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

C.该条款为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宪法基础

D.《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发布体现了该条款的基本精神

48.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国古代成例的有(     

A.廷行事 B.决事比 C.断例 D.指挥

49.《唐律疏议.名例》规定:“‘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若犯诈欺及坐赃之类,在律虽无减文,盗罪尚得减科,余犯明从减法,”其中所反映出的刑法原则有( )

A.合并论罪从重 B.轻重相举 C.依服制定罪 D.老幼恤刑

50.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中华民国刑法》,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保安处分的适用对象有(     

A.未成年犯罪之人 B.已经构成犯罪之人

C.有潜在犯罪危险之人 D.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

三、简答题:第51~5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51.简述形式法律推理的种类

52.简述宪法解释的方法

53.简述宋朝监察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分析题:第54~56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54.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根据上述材料,结合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理解“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

(2)为什么说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内在一致的?

55.某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出台《禁止乱贴乱画乱挂办法》,其中规定,乱贴乱画乱挂涉及利用移动电话从事违法活动的,城市管理部门可通知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人的通讯业务。通讯经营单位未按要求停止通讯业务的,城市管理部门可给予警告或罚款。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城市管理部门是否有权要求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人的通讯业务?为什么?

(2)该《办法》属于何种规范性文件?应当报哪些机关备案?

56.世祖入主中夏,仍明旧制,凡诉讼在外由州县层递至于督抚,在内归总于三法司,然明制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清则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覆……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有热审、朝审之例,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二百余年来,刑部历办秋、朝审,句稽讲贯,备极周密,长官每以此校司员之优劣,究之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复生,其所矜慎,尤在实、缓。

——《清史稿·刑法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秋审适用的案件范围是什么?

(2)秋审制度体现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3)清朝对明朝的会审制度作了哪些完善与发展?

五、论述题:第57~58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57.《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2035年我国基本建成法治社会,结合实际,论述法治社会建设中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原则”。

58.平等包括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请结合法理,论述我国宪法上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决定法治建设的成败得失,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集中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为了谁、依靠谁、走什么路等问题上,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这些根本性问题,为我们提高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提供了科学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法治建设实践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综上所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故A选项当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领导的问题,故B选项不当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走什么路的问题,故C选项不当选,坚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如何保障的问题,故D选项不当选。

2.【答案】B

【解析】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是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所作的分类,平权型法律关系是存在于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地位平等,指的是当事人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也就是既不存在职务上的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职权而支配对方的情形,这种平权型的法律关系以民事法律关系最为典型,当然,在民事行为领域之外也存在许多种平权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既存在于具有职务关系的上、下级之间,也存在于依法享有管理职权的国家机构和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主体之间,在这种法律关系中,行使职权的机关可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要求相对人服从,绝大部分行政法律关系属于隶属型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中,行使职权的机关可以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要求相对人服从,本题中,甲骑摩托车未戴头盔,执勤的交警乙对其进行教育处理,甲承认错误并接受了处罚。回家途中,甲协助警察丙抓住了抢夺别人财物的丁。甲、乙是隶属型法律关系,丙、丁是隶属型法律关系,乙、丙不是平权型法律关系,甲、丁不是隶属型法律关系。故B选项正确。

3.【答案】B

【解析】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对新法的影响和新法对旧法的承接和继受。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①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②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③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④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故CD选项正确,不当选。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有两种,一是国际法的国内化、地方化,二是地方法或国内法的全球化。法律继承不是法律全球化的主要途径。故B选项错误,当选。

4.【答案】A

【解析】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一般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尽管它们往往不表现于同一个条文当中,或者有些法律规则在表现形式上只有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项要素,而假定(条件)这一要素被省略了,但在逻辑结构上,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本题这种出题方式已经在真题中考查过多次,其关键在于要求考生识别具体条文的逻辑结构在形式上包含哪些要素,考生解题需要关注材料中的条文在形式上体现了哪些逻辑结构,否则命题没有出材料的必要。本题中的规定仅有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时“应当”如何的内容,只体现了行为模式这一要素。故A选项正确。

5.【答案】D

【解析】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判例法系、不成文法系、海洋法系等。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法典法系、成文法法系等。判例法系是英美法系,而罗马-日耳曼法系是大陆法系。故A选项错误。印度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因此,受到英国的影响,现代印度法律制度主要属于英美法系,而不属于大陆法系。故B选项错误。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土耳其、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中国的澳门等地区的法律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故C选项错误。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是在罗马法基础上,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性法典,以及在其影响下仿照它们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故D选项正确。

6.【答案】C

【解析】狭义上的执法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A选项中,政府向企业订购疫苗,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其与企业之间形成平权型法律关系,而没有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不属于执法行为,故A选项错误。

司法又被称为“法的适用”,通常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B选项中,公安机关并不属于司法机关,其对寻衅滋事行为予以处罚,属于执法行为,而非法的适用,故B选项错误,D选项中,党组织也不属于司法机关,其对某党员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属于党纪处分,而非司法,故D选项错误。

狭义上的法的遵守,又称守法,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包括积极守法和消极守法(不违法),小王向有关部门提出环境保护立法建议,属于守法,并且是一种积极守法,故C选项正确。

7.【答案】B

【解析】司法平等原则,主要是指在法的适用领域,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法治原则,主要体现在我国的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三者都与材料没有直接关系,故ACD选项不当选,《人民法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实行司法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司法公开是我国的司法原则之一,本题中,截至2020年,我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累计1.2亿份,庭审直播累计1159万场,阳光司法机制产生深远影响,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从“公开”“阳光司法机制”等关键词,结合相关法条,不难得出本题主要体现的司法原则是司法公开,故B选项当选。需要注意的是,考试分析上所学的司法原则中并没有司法公开这一项,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司法原则之一,这也提醒考生不可拘泥于所学内容,而应结合材料并根据题干要求灵活运用。

8.【答案】D

【解析】平台经济是新生事物,这不影响法律对其进行约束,如果平台经济存在违法现象,法律仍然应当对其进行规制,故A选项错误,处罚平台垄断行为,实际上保障了良性的市场竞争,而非遏制了市场竞争,故B选项错误。对平台垄断行为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发展,而非有损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发展,故C选项错误,法律规制平台垄断的行为,有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故D选项正确。

9.【答案】D

【解析】法的各种价值包括基本价值之间有时会发生矛盾,从而导致价值之间的相互冲突,例如要保证社会正义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以牺牲效率作为代价。同样,在平等与自由之间、秩序与自由之间也都会出现矛盾,甚至会出现必须选择其一而舍弃另一的局面,故A选项错误,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虽然自由是人的本性,但是这种自由仍然要受到法律的限制,故B选项错误,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其当然也体现秩序价值,故C选项错误,权义复合性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设定义务两种性质的法律规则,法律授予公权力的规则通常是权义复合性规则,其既体现自由价值,又体现秩序价值,故D选项正确。

10.【答案】A

【解析】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的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故A选项正确,行政执法的特点主要包括:执法的主动性、执法的单方面性、执法内容的广泛性,此外,行政执法活动还具有主体法定性、国家权威性、强制性和灵活性等特点,被动性与终局性是司法的突出特点,而不是行政执法的突出特点,故B选项错误,效率原则是建立在行政合法性原则基础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执法,不能以效率为借口而违反法律规定,正当程序原则与讲求效率原则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故C选项错误,行政执法合理性原则要求,对于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法律规定的,应以客观、充分的事实根据为基础,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遵循与社会公理相一致原则,公平合理地处理,执法还要符合当地的善良风俗,故D选项错误。

11.【答案】C

【解析】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明显比立法原意广时,为贯彻立法意图,反映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扩充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在我国,扩充解释不能任意扩大法律的内容,因此,它始终必须以立法意图、目的和法律原则为基础,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将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也纳入文物的范畴,比“文物”的字面意义广,属于扩充解释,甲认为这一解释仍不全面,故其解释也应属于扩充解释,故A选项错误,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一般不被作为法律实施的依据,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是有权解释、立法解释,甲的解释是学理解释而非立法解释,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故D选项错误。

12.【答案】A

【解析】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由于社会主义法的规范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精神和要求,所以通过法律教育和法律实施活动,可以促进社会主义道德,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故A选项正确,道德是法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的价值尺度。B选项说反了。故B选项错误。法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C选项也说反了。故C选项错误。社会主义道德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当然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直接依据。故D选项错误。

13.【答案】C

【解析】对公民的社会权利加以详细规定是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开始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宪法才将这种权利规定于本国宪法之中。《魏玛宪法》是现代宪法的标志之一。因此,近代宪法不可能普遍强调自由竞争和公民社会权利保障的协调。故A选项错误。最早由普通法院行使合宪性审查权的国家是美国,虽然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普通法院有这项权力,但联邦最高法院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创立了合宪性审查制。故B选项错误。《魏玛宪法》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1919~1933年)的宪法,也是德国历史上第一部实现民主制度的宪法。它建立了一个议会民主制、联邦制的共和国。现今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宪法《德国基本法》仍保留着魏玛宪法的少许条文。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转型。故C选项正确。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才详尽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近代宪法不可能就主张对公民的文化权利进行保护,实际上,近代宪法主要强调对公民政治权利的保护。故D选项错误。

14.【答案】B

【解析】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是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依据宪法的阶级本质和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的不同。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才是以制宪主体(或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故A选项错误。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最鲜明的特点在于揭示宪法的本质,反映了宪法的阶级属性。故B选项正确。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不是基于宪法形式的特征进行了分类,而是以宪法的本质属性作为宪法分类的标准。故C选项错误。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者公民公决制定的宪法。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少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为价值追求。但是,民定宪法并不必然属于资本主义宪法,民定宪法可能属于资本主义宪法,也可能属于社会主义宪法。故D选项错误。

15.【答案】B

【解析】我国现行《兵役法》第3条规定,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服兵役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而不是基本权利。故A选项错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服兵役的资格。故B选项正确。我国男性公民凡年满18周岁的,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而不是16周岁。故C选项错误。公民拒绝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但并不当然丧失政治权利。故D选项错误。

16.【答案】D

【解析】按照《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我国在县级以及县级以下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实行间接选举。也即,乡、民族乡、镇、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ABC选项由间接选举产生,不当选;D选项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当选。

17.【答案】B

【解析】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一切权利和自由的基础。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和公民通信自由与秘密受法律保护。员工携带的物品属于私人物品,企业为管理需要翻包检查,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故A选项错误。公安机关为收集犯罪证据,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搜查。故B选项正确。现行《宪法》第37条第2款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法院不是执行机关,不能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自行逮捕。故C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属于绝对保留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故D选项错误。

18.【答案】D

【解析】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故A选项错误。根据《监察法》第12条的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故B选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故C选项错误。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的各部委的质询案。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故D选项正确。

19.【答案】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9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的决定,由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故A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13条第1款规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故B选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11条规定,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召集并主持,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后,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主持。故C选项正确。

20.【答案】C

【解析】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因此,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自治条例。故A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故B选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78条第4款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故C选项正确,根据《立法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故D选项错误。

21.【答案】D

【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A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故C选项错误。

22.【答案】D

【解析】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故A选项错误,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公布,故B选项错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故C选项错误,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故D选项正确。

23.【答案】C

【解析】《宪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该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故ABD选项正确,不当选,国家保护妇女权利和利益不是对妇女的优待,而是宪法上对特定群体的保护,属于合理差别的范畴,故C选项错误,当选。

24.【答案】A

【解析】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故A选项正确,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而非选民小组选举产生,故B选项错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能“领导”,故C选项错误,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但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不能直接处分,故D选项错误。

25.【答案】B

【解析】《国徽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下列证件、证照可以使用国徽图案: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执法证件等;②国家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书、批准证书、资格证书、权利证书等;③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法定出入境证件。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

《国徽法》第13条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①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商业广告;②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③私人庆吊活动;④国务院办公厅规定不得使用国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故B选项错误,当选。

《国徽法》第6条规定,下列机构的印章应当刻有国徽图案: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务院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办事机构,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以及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应当使用刻有国徽图案印章的其他机构;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检察院;④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国徽法》第7条规定,本法第6条规定的机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使用国徽图案。网站使用的国徽图案标准版本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

《国徽法》第8条规定,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国务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任命书、外交文书;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等;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国务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的封面;④国家出版的法律、法规正式版本的封面。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26.【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领导”的表述错误。故A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4条的规定,互联网法院的上诉案件由《规定》中的具体法院管辖,而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故B选项错误。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故C选项正确。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故D选项错误。

27.【答案】C

【解析】《立法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故C选项正确。根据我国《选举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对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的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代表当选是否有效的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报告。故A选项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8条第1、2款规定:“常务委员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委员长提请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任免,而不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产生。故B选项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不是根据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需要而分别对应设置的。故D选项错误。

28.【答案】A

【解析】司法官的“五过”之疵(弊端):“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故A选项当选。

29.【答案】A

【解析】秦朝规定有盗徙封罪,即惩治偷偷移动田界标志企图侵占他人田产的犯罪。故A选项当选。

30.【答案】B

【解析】唐朝对犯罪分子交代犯罪性质不彻底的,叫“自首不实”;对犯罪情节不作彻底交代的,叫“自首不尽”。《名例》规定,凡“自首不实及自首不尽者”,各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如实交代的部分,不再追究。本题中,甲盗得财物二十匹,后畏罪自首,称盗得十五匹,未交代的为五匹,依不实不尽之罪罪之,所以按盗赃五匹处罚。故B选项当选。

31.【答案】C

【解析】明朝在埋藏物的归属问题上,明律规定“若于官私地内掘得埋藏之物者,并听收用。”埋藏物完全归发现人所有,只是“古器、钟鼎、符印异常之物”必须送官。本题中,古器必须送官,归国家所有,银锭则归发现者。故C选项当选。

32.【答案】D

【解析】1941年11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定的最具代表性的宪法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明确阐述抗日民主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确定的“抗日”“团结”“民主”;②加强政权民主建设,规定根据地政权的人员构成实行“三三制”原则,即共产党员占1/3,非党左派进步人士占1/3,中间派占1/3;③改进司法制度,厉行廉洁政治;④规定边区的基本文化经济政策。故D选项当选。

33.【答案】A

【解析】《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荀子.修身》解释:“窃货曰盗”“害良曰贼”,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盗法》和《贼法》列在法典之首,故A选项当选。

34.【答案】B

【解析】秦朝主要刑名包括:①死刑,秦朝死刑的种类很多,常用者有戮、磔、腰斩、车裂、枭首、弃市、凿颠、抽肋、镬烹、囊扑、定杀等,体现出死刑执行的残酷性和随意性,②肉刑,包括墨、劓、斩左右趾(剕)、宫刑等,通常肉刑与劳役刑并用,③作刑,即后世的徒刑,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罪犯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无偿劳役之刑,秦朝将大量的徒刑用于军事设施和土木工程兴造,作刑主要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并附加肉刑和髡、耐,分为不同的等级,④财产刑,即对于某些犯罪,强制罪犯交纳一定数量的财产,以示惩罚,秦涉及财产处罚的刑罚有赀刑和赎刑,赀刑以财罚为主,也有与财产相关的力役罚,使用范围广泛,对轻微犯罪者实行赀甲、赀盾、赀徭等,赎刑是缴纳一定数量的赎金或提供一定期限的劳役以替代判定的刑罚,秦律规定的赎刑种类很多,从赎耐、赎黥、赎宫到赎死等分不同等级,无钱赎罪者可以劳役折抵,⑤耻辱刑,秦朝规定有髡(剃去犯人头发)、耐(剃去犯人胡须)等耻辱刑,⑥其他刑,如适用于官吏轻微犯罪的废、谇、免及收(籍没)、迁等刑罚,故B选项当选。

35.【答案】A

【解析】汉朝建立后,高祖深感“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故令丞相萧何参照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所谓《九章律》,《九章律》共9篇,在秦律《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6篇基础上,增加《户律》(规定户籍、田赋、婚姻之事)、《兴律》(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之事)、《厩律》(规定牛马蓄养和驿传之事)3篇而成,《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此外,还有叔孙通制定的有关朝廷礼仪的《傍章律》18篇。武帝时张汤制定的《越宫律》27篇,规范宫廷侍卫诸方面事项。赵禹制定的《朝律》6篇,明定朝贺制度,以上四部律合为汉律60篇,构成汉律的基本框架,故A选项当选。

36.【答案】B

【解析】唐朝《杂律》规定:“诸负债违契不偿,一匹以上,违二十日,笞二十,二十日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三十匹加二等,百匹,又加三等,各令备偿,”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杂令》规定:“诸公私以财物出举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每月取利不得过六分,积日虽多,不得过一倍……又不得回利为本,”“诸以粟麦出举,还为粟麦者,任依私契,官不为理,仍以一年为断,不得因旧本更令生利,又不得回利为本,”法律对于允许以财物出举,但是对于借贷利率仍然有相关的规制,故B选项错误,当选,唐朝法律还规定,允许债权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称为“牵掣”,但牵掣前须向官府报告并经批准,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扣押,则可“役身折酬”,即驱使债务人及其家属以劳役抵偿债务,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

37.【答案】C

【解析】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并罗列了该罪的种种表现: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官员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均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明朝对于奸党罪处罚严厉,决不宽贷,仅洪武年间,以奸党罪被诛杀的文武官吏就达几万人,反映了皇权专制的极端发展,故C选项当选。

38.【答案】D

【解析】清律中规定的雇工人不列贱籍,但对雇主有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地位与雇主显著不平等,雇工人侵犯雇主及其期亲要加等处罚,而雇主侵犯雇工人则比照“凡人相犯”减罪三等,清朝因此多次修订条例,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定例:“若农民佃户雇请耕种工作之人,并店铺小郎之类,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者,亦无论其有无文契年限,俱依凡人科断,”可见自乾隆末叶后,雇工人的人身隶属关系也获得了解放,故D选项当选。

39.【答案】D

【解析】清王朝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了巩固辽阔的疆域,以理藩院作为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管辖,清朝中央管辖少数民族事务的理藩院,也是内外蒙古、青海、回疆地区的上诉审机关,因此,内外蒙古地区“刑狱不决,则报于院”,这里的“院”

是指理藩院,故D选项当选。

40.【答案】A

【解析】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清政府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实际上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1864年清政府与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专门审判机构,正式形成了会审公廨制度,会审公廨名义上是中国官府派驻租界的基层法庭,对租界内中国人之间及中国人为被告的案件实施管辖,但凡诉讼牵涉外国人,若被告系有约国人,由其本国领事裁判。若被告是无约国人,仍须邀一名外国官员“陪审”,实际上所谓“会审”,只是空有其名,甚至租界内纯粹中国人之间的诉讼,最终也须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故A选项当选。领事法庭涉及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城谳局和地方审判厅是清末的审判机构,因此,BCD均属于干扰项,与本题无关。

二、多项选择题

41.【答案】ABCD

【解析】法律助推五大社会发展理念,体现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社会发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明显体现了绿色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明显体现协调理念,故BD选项显然当选,但是本题考生可能容易漏选,保护生态安全的最终目的当然还是为了人民,依然体现依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思想,因此共享理念当选,“制定本法”相对于以前本身就是一种创新行为,因此创新理念当选,对于这种没有明显错误的官方表达,考生应避免漏选,考试一般也不会在这种话语上设置错误选项,故ABCD选项当选。

42.【答案】ABD

【解析】立法,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故A选项正确,立法体制是关于立法权配置方面的组织制度,其核心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它既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也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之间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故B选项正确,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实行联邦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国家,一般采用二元或多元立法体制,故C选项错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是由这个国家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决定的,一般来说,国家结构形式对于立法体制形成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故D选项正确。

43.【答案】BCD

【解析】法律职业具有以下特征:①法律职业的技能特征,法律职业技能来源于法学教育,没有发达的法学教育就没有法律职业的形成,②法律职业的伦理特征,法律职业必须具备本职业特有的伦理,法律职业伦理在法律人内部薪火相传,③法律职业的自治特征,法律人从事法律活动,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性或自治性。对法律自治的追求也就出现了职业主义的倾向,因而也造就了专业化的法律人,进而也就形成了法律人的思维和方法,④法律职业的准入特征,加入法律职业必将受到认真考查,获得许可证,得到头衔,只有通过了某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才有可能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独立特征不是法律职业的特征之一,故A选项不当选,“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体现了伦理特征,“初任法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体现了准入特征和技能特征,故BCD选项当选。

44.【答案】ABCD

【解析】对司法过程中判决理由的正当性论证需要达到一定的正当性标准,这些标准有:①内容的融贯性,所谓融贯性,是指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②程序的合理性,法律论证理论建立在对结论的非绝对性、非唯一性的认知上,论证过程的合理、公正决定着结论的正当性,因此,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标准,谈判、调解、仲裁、听证会、论证会、法庭辩论和审判等各种机制和程序,各自有特定的程序规则,③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的有效性,法律论证不是完全主观和随意的主张,而是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④效果最优性,衡量法律论证的优劣,既要看形式、看过程,也要重结果、重实效,当代中国法律论证要跳出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案臼,充分考量方案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故ABCD选项当选。

45.【答案】AC

【解析】根据我国《立法法》第91条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故A选项正确,《立法法》第81条规定,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但是,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不可以就同一事项联合制定规章,故B选项错误,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故C选项正确。对同一事项进行规定,后制定的省政府规章不一定要依据先制定的部门规章,因为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故D选项错误。

46.【答案】ABCD

【解析】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故A选项正确。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故B选项正确。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有: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解释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故C选项正确。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依据基本法的规定,有权制定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故D选项正确。

47.【答案】ABCD

【解析】2004年,人权入宪,为国家设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故A选项正确。人权入宪显然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故B选项正确。该条款为我国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提供了宪法基础。故C选项正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体现了该条款的基本精神。故D选项正确。

48.【答案】ABC

【解析】A选项,廷行事,是秦朝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在司法实践中可以作为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故A选项当选。B选项,比,又称决事比,是指汉朝在律无正条时比照援引典型判例作为裁断案件的依据。故B选项当选。CD选项,编例是宋朝主要的立法活动。宋朝的例有三种形式:①“条例”,即皇帝发布的特旨;②“断例”,即审判案件的成例;③“指挥”,即中央官署对下级官署下达的命令。故C选项当选。D选项不当选。

49.【答案】BC

【解析】该条“疏议”列举了“贼盗律”中“盗缌麻、小功财物”之条,该条规定“减凡人一等”,以此逻辑类推,即知比盗罪较轻的诈欺、坐赃等,律文正条虽未明确减轻,但显然应该被减等科刑。此种出罪的类比推理,符合一般人的认知,类同于当代刑法中“当然解释”,即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也被称为“轻重相举”。故B选项当选。“五服”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确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制度。古代服制把亲属分为五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不仅确定婚姻、继承与赡养等关系,而且也是亲属相犯时施用刑罚轻重的原则。在刑法适用上,凡以尊犯卑,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凡以卑犯尊,服制愈近,处罚愈重;服制愈远,处罚愈轻。对于家庭(族)内的财产侵犯,则服制愈近,处罚愈轻,服制愈远,处罚愈重。本题中,盗缌麻以上财物,节级减凡盗之罪,体现了依服制定罪的刑法原则。故C选项当选。合并论罪从重,是指一人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罪者,从重者论,但不累加处刑。即重罪吸收轻罪,刑不累加。老幼恤刑,即老幼废疾减刑,唐律对老幼废疾者,分不同情形实行减免刑罚。材料中没有体现这两种原则。故AD选项不当选。

50.【答案】ACD

【解析】国民政府1935年制定“新刑法”规定保安处分制度,保安处分是用来补充或替代刑罚以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措施,其适用对象是未成年的少年犯及有犯罪或妨碍社会秩序嫌疑之人,特别是那些有潜在犯罪危险,而不是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有拘禁(拘于一定场所实施感化教育)和非拘禁(监视、限制活动自由)两种方式,作为刑罚的补充,保安处分有其合理性,故ACD选项当选。

三、简答题

51.答案

形式法律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三种。

(1)演绎推理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在成文法国家,这是一种主要的法律推理方式,在法律推理过程中,演绎推理的特点是,法院有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原则(大前提),也有通过审理确定的、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小前提),由此法院可以作出一个确定的判决(结论)。

(2)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即从个别知识推出一般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在法律推理中,归纳推理是在没有现成的对号入座的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情况下,法院从以往判例中总结出法律规则或原则的活动,它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由于归纳推理意味着确立新的规则,因此这实际上是一种立法活动。

(3)类比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也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在法律推理中,法院有时可以在确定两个案件的事实存在相似性的情况下,推定两个案件适用的法律以及判决结果也应相似,这就是所谓的“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在判例法国家,这是一种基本的法律推理方法。

【点评及思路】形式法律推理在以往的考试中通常以客观题形式考查。但法硕近年的趋势是重视对基础知识的考查,因此看似只会出客观题的考点也有可能以主观题的形式考查,本题即是一例。因此,考生对于基础知识点的考点需要全面掌握。本题在回答时,考生主要阐明相应的概念即可。

52.【答案】

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为了探求宪法规范的意涵,往往要采用相应的方法对宪法进行解释,宪法解释的方法有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

(1)文义解释指根据宪法规范所使用的文字的字面意思而进行解释的方法,又称字面解释。

(2)目的解释是通过探求制宪者的原意来解释宪法的方法,目的解释主要依据制宪过程中的历史资料,比如制宪会议的记录,制宪者对宪法的解读等,目的解释有时又被称为原意解释。

(3)体系解释是根据宪法规范在宪法典中的位置,与其他规范的关联,从整体的角度来确定解释对象的含义与内容的解释方法。

【点评及思路】宪法解释的方法在以往的考试中通常以客观题形式考查。但法硕近年的趋势是重视对基础知识的考查,因此看似只会出客观题的考点也有可能以主观题的形式考查,本题即是一例。因此,考生对于基础知识点的考点需要全面掌握。

本题考生应注意其和法理学中的解释方法、民法解释的方法等区分,回答出宪法最具有代表性的三种解释方法,当然回答其他方法也不会导致扣分。

53.【答案】

宋朝设立的中央监察机关御史台,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仍分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察院的监察御史职责尤为重要,监察御史从曾两任知县的官员中选任,宰相不得荐举御史人选,宰相的亲故也不得担任御史职事,御史的任命须经由皇帝批准,御史每月必须奏事一次,是为“月课”,可以“风闻弹人”,不必皆有实据,上任百日内无所纠弹者,贬为外官,在御史台之外,将分属中书、门下两省的谏官(如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等)组成谏院,负责对中枢决策、行政措施和官员任免等事提出意见,与御史台合称“台谏”,旨在牵制宰相的权力,设于各路的监司(转运使和提点刑狱使等)负有对地方官员的监察职责,负责巡按州县,州级政权的通判官号称“监州”,职责是监察州县官员。

【点评及思路】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宋朝的监察制度,属于比较偏的知识点,本题确实考得也出乎意料,但是考生如果进行过全面复习,应该对历代的监察制度都有所把握,且监察相关的知识点本身也是近年来法硕考试青睐的知识点,因此本题也算有章可循,本题考生如果掌握“御史台”“御史中丞”“月课”“风闻弹人”“台谏”“监司”“监州”等关键词,自己组织语言,也能获得较好的分数。

四、分析题

54.【答案】

(1)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受一定的经济关系制约并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关系,政治对法具有影响和制约作用,法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而正确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是正确处理好政治和法治关系的关键,因为,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政党是政治力量的代表,国家政权掌握在执政党手中,执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影响着法治体系、法律制度及其运行,在我国,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

(2)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它们都产生并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基础,都体现着一定阶级的意志和要求,它们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它们所追求的社会目的从根本上也是一致的,中国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以及在外部形式和调整方式上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二者的相互关系,首先,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法的核心内容。其次,社会主义法是贯彻党的政策,完善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手段。最后,党的政策充分发挥作用,能够保障、促进社会主义法的实现,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既不能把二者割裂、对立起来,也不能把二者简单等同,具体而言,中国社会主义法体现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通过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的方式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庞大体系,因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是内在一致的。

【点评及思路】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这是2022年考试分析新增的内容,且实际考试年份2021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因此新增和热点立马就在真题中得到了反映。本题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没有特别固定的答案,考生可以灵活运用学过的知识回答本题。

55.【答案】

(1)无权,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定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本题中的城市管理部门无权要求通讯经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人的通讯业务。

(2)地方政府规章,应当报国务院、本级人大常委会、所在省人大常委会、所在省人民政府备案。

【点评及思路】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法律法规的备案。这两个知识点都属于宪法学中的基础知识。其中,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也是往年真题的原题。因此,考生应对真题已考内容和基础知识进行全面掌握。

56.【答案】

(1)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

(2)秋审是刑事审判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既保证了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又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德治。

(3)清朝承袭了明朝的会审制度,明朝的朝审是对已决在押囚犯的会官审理,是古代录囚制度的延续和发展,清朝的秋审、朝审皆源自明朝的朝审,秋审在清朝被视为“国家大典”,并专门制定了《秋审条款》,作为进行秋审大典的法律依据,此外,清朝还进一步发展了明朝的“九卿圆(会)审”、热审等会审制度。

【点评及思路】清朝的秋审制度2009年非法学分析题中已经考查过,此处属于重复考查。同时,2022年考试分析也对清朝的秋审制度有一定的修改。因此,考生应重视真题已考过的知识点和新版考试分析修改的内容。

五、论述题

57.答案

法治社会是社会依法治理、社会成员人人崇尚法治和信仰法治、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社会秩序在法治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社会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法治社会是与法治国家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的,没有法治社会,便没有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原则。

(1)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原则,第一,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社会和家庭责任,第二,党和国家依据宪法法律治理社会,法治社会建设还要求,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自治原则。社会组织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具体而言,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理念,可以:①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②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③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④增强社会安全感;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3)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德治原则。推进德治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建设。道德是法的理论基础;道德是法的价值基础,是判断、评价法的价值尺度;道德是法运作的社会基础;道德是法的补充,它具有弥补法律漏洞的作用。因此,法治社会建设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德治、自治的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总之,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通过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道德促进社会友善和谐,通过自治实现基层治理规范有序,三方面有机结合、相辅相成。

【点评及思路】本题中提及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际上也是2022年考试分析在法治社会部分增加的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发布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而其中的一个原则就成为了命题点,考生回答本题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解释法治社会的内涵。其次分别对法治、德治、自治展开论述。最后对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进行总结,本题具有一定的开放性,没有固定的答案,考生可以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展开论述,言之有理即可。

58.【答案】

平等主要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包括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从人的共性与特殊性角度看,一方面,人与人之间在人格和主体资格上的普遍平等是绝对的,这是形式平等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人与人之间确实存在着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差异,因而对具有各种差别的人们给予权利、义务方面的差别对待也是合理的,这有助于实质平等的实现。

我国宪法考虑到人与人之间自然和社会的差异,因此对特定群体的权利给予特殊保障。这一保障并不违反平等的要求,而是实质平等的具体体现。特定群体的权利是指处于特殊法律地位或特殊情况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一般是国家考虑该群体的特殊性而对其进行的特殊保障,主要包括以下类型:①保障妇女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②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宪法》第49条第1、4款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③保障残疾人的权利。《宪法》第45条第3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④保障残疾军人和烈士军属的权利。《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⑤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权益。《宪法》第5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此外,特定群体还有获得物质帮助权。我国《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点评及思路】本题为法理学与宪法学的结合,平等是法理学中的基础考点,特定群体的权利是2020年考试分析新增的内容,这一道结合型论述题可以拆解成两道简答题:①法理学中形式平等和实质平等的内涵。②宪法学中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但是,考生要注意结合之处的说明和论述,即对特定群体的权利保障,是实质平等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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