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真题答案及解析
教育
2024-11-17 19:50
北京
一、单顶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A.法的权利和义务一致性意味着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化2.为进一步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某市依法集中销毁一批非法出版物,同时邀请公证处参与销毁工作。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3.我国《立法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规定期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该规定属于4.个体工商户王某购进7斤芹菜,其中2斤被区市场监管局提取检验,剩余5斤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区市场监管局以抽检的芹菜有一项指标超标,且王某无法提供货源信息为由,决定对王某处以6.6万元罚款。该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违反的行政执法原则是D.法律职业的自治意味着法律人的活动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干预6.近年来,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许多领域广泛运用,同时也带来许多风险和挑战,各国正着手制定相关法律予以应对。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8.根据我国《立法法》规定,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的事项,只制定法律。这一规定体现的主要原则是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单行条例的表述,正确的是B.自治区的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依照当地民族特点就某方面具体事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D.只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单行条例进行主动审查11.甲、乙两村毗邻,乙村的生活灌溉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清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县政府决定将该河段的取水用水交给乡水利管理服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该河段属于本村所有,县政府无权调配这条河的取水用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调配取水用水须征得甲村同意B.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负有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职责D.该河段属于甲村所有,为统筹邻村生活灌溉用水,政府可以统一调配1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公布的表述,正确的是B.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委员长签署并向社会公布C.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自治州人大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D.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13.某县盲目上马大批中小采矿项目,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副县长甲涉嫌瞒报,县监察委员会主任乙涉嫌失职。此后,县人大会议召开,应到代表302人,实到代表300人,35名代表联名提出对甲和乙的罢免案。下列关于这一罢免案的表述,正确的是C.代表提出罢免案,须先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方能向县人大会议提出D.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县人大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14.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会议期间的临时工作机构B.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法律草案C.民族委员会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D.社会建设委员会研究、拟订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等方面的议案D.我国1999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社会文化权利的内容16.春秋是法律变革的重要时期。据《左传·昭公七年》记载,楚文王效法西周初年“有亡荒阅”之法,作“仆区之法”。“仆区之法”惩治的主要犯罪行为是17.据《汉书·陈平传》载,西汉开国功臣陈平年少时与其兄陈伯同住,“伯常耕田,纵平使游学”。其嫂“疾平之不亲家生产”.曰:“有叔如此,不如无有!”陈伯听闻后,“逐其妇弃之”。陈伯“逐其妇”在中国古代离婚制度中属于18.唐玄宗时期,京兆府某甲因盗牛事发而被官府抓获,他在受审时主动交代了私铸钱的犯罪行为。按照唐律规定,甲应承担的罪责是C.窃盗罪与私铸钱罪并罚 D.因自首而免除全部罪责19.典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物权制度。宋代为保护典权人的权利,严禁“一物两典”,对于重复典卖者应追究的法律责任是20.中国近代推进法律改革,引入了世界通行的法律理念和原则,先后制定了多部近代化的刑事法典.《大清新刑律》与1935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刑法》是其中的代表。下列选项中,属于这两部法典共同点的是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有A.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B.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C.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D.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22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对外关系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同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关系,适用本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3.甲酒后驾车撞伤人,逃至其亲戚乙家中。乙是一位律师,他对甲说:“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应该马上自首,争取从轻处理。”甲遂在乙陪同下前往公安机关自首。该事件中体现的法的作用有2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遂将乙辱骂他的视频发布在某平台,引发网民搜集传播乙的个人信息并对乙辱骂骚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D.国家规范平台用工,是履行劳动权国家保障义务的体现A.现行宪法在列举各项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规定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B.基于公共利益等理由限制公民基本权利,也应受到相应的限制D.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应当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衡量27.某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的通告》,要求“停车统一朝向”,否则予以处罚;并在“坚持部门联动”部分规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的相关职责。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该通告的表述,正确的有B.该通告无权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的职责D.公民若认为该通告违法,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要求C.《法经》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29.北洋政府时期是我国民事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其民事法律渊源包括30.抗日民主政权是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民主专政,它创造性地发展了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抗日民主政权的刑法原则包括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1.“当我们在适用一个法条时,其实是在适用整部法典。”简述这一说法所体现的法律解释方法及其必要性。32.国有经济是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经济形式。简述我国宪法对国有经济的规定。33.《太平御览》引晋杜预《律序》:“律以正罪名,令以存事制。”《晋书·刑法志》:“违令有罪则入律。”请简述晋代律令的关系。四、分析论述题:第34~37小题,每小题15分;第38小题.20分,共80分。
34.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到2025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国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1)如何理解“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7分)35.“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请结合这一观点,论述正当程序原则的内涵及其法治意义。36.2023年《立法法》修订,在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中增加了“基层治理”事项,同时将“环境保护”事项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本次修订吸纳近年来地方立法的经验成果,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跨区域生态环保、大气污染防治、交通一体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1)《立法法》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范围进行调整的原因是什么?(8分)(2)《立法法》增加区域协同立法规定的意义是什么?(7分)37.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完善征收征用制度。论述我国宪法上的征收征用制度及其合宪性要求。38.凡有冤滞不申欲诉理者,先由本司、本贯;或路远而踬碍者,随近官司断决之。即不伏,当请给不理状,至尚书省,左、右丞为申详之。又不伏,复给不理状,经三司陈诉。又不伏者,上表。受表者又不达,听挝登闻鼓。若惸(同“茕”,没有兄弟)、独、老、幼不能自申者,乃立肺石之下。诸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以身事自理诉,而不实者,杖八十。(即故增减情状,有所隐避诈妄者,从上书诈不实论)诸越诉及受者,各笞四十……即邀车驾及挝登闻鼓,若上表诉,而主司不即受者,加罪一等。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以下问题:(3)唐代司法官在受理申诉案件中的责任是什么?(5分)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参考答案(2024年)
法的权利和义务一致性是指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但并不意味着权利和义务可以相互转化,权利和义务是两种不同的法律现象,各自有其独特的属性和功能,选项A不正确。法的规范性是法的强制性的前提与基础,选项B不正确。法的普遍性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其适用对象具有普遍性,而不是指法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社会关系,选项C不正确。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这是法与其他社会规范(如道德、习惯等)的主要区别之一,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D。【分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客体、法的实施、法的作用与法律监督等智力成果是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城的创造和成果,包括发明、作品、专利、商标等。这些智力成果是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之一、因为它们可以成为权利和义务的指向对象,选项A不正确。法律实施包括法的执行、适用和遵守等,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是法律实施的一种具体表现,即执法机关通过实际行动来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选项B正确。法的预测作用是指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来预测人们的行为,从而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指导作用,依法销毁非法出版物的行为并不直接体现法的预测作用。国家机关的专门监督通常是指行政机关内部或者行政系统外的某些国家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公证处不属于国家机关的专门监督机构,它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选项D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本题中所引规定,并没有直接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成法律后果,而是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进行某种行为,即暂时调整或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这种规定方式赋予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特定条件下的自由裁量权,属于典型的委任性规则。同时,这一规定也构成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可以看作是构成性规则。因此,本题答案为B。“公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向社会公开,包括行政立法和行政政策公开、行政执法行为公开、行政信息公开等。“诚信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体现出诚实信用。“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全面考虑相关因素,权衡利弊得失,在多种方案中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活动应当遵循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本题中,王某购进的芹菜总价值不过几十元,而区市场监管局处以6.6万元的罚款,显然处罚过重,违反了比例原则。因此,本题答案为C。法律职业的自治性并非与生俱来,而是在法律职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依赖于法律职业的专门化、法律人特有的知识体系和技能,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和运作,选项A不正确。法律人独特的个人品格、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以及他们共同维护的法律职业自治,共同塑造了法律职业的独特形象,选项B不正确。法律职业的自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律人独立的知识传统,这种知识传统不仅包括法律专业知识,还包括法律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职业道德,这些共同的知识传统使得法律人能够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职业共同体,从而确保法律职业的自治性,选项C正确。法律职业的自治并不意味着法律人的活动完全不受任何干预,相反,法律人的活动应当受到法律、职业道德和公众的监督,选项D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新技术的出现往往会挑战和改变传统的法律概念,要求法律进行相应的适应和调整,选项A正确。随着新技术的应用,新的法律关系和行为模式将会出现,需要法律进行规范和调整,选项B正确。技术改变可能影响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影响法律关系的内容,选项D正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虽然代表了重大科技进步,但它们尚未能创造出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新实体,法律主体目前仍然限于传统的个人组织和国家,而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虽然可以辅助人类进行决策和创作,但它们本身并不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选项C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宪法按其形式特征,可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以统一的宪法典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现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按照宪法效力和修改程序进行的宪法分类。一般来讲,成文宪法都是刚性宪法,但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如1848年《意大利宪法》。《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近代以来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因此,选项B正确。人民主权原则指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法制统一原则指应当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其前提和基础是宪法,只有在严格遵守和维护宪法的前提下,才能保证法制的统一;权力制约原则指国家权力机关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前述“只能制定法律”规定。体现的是法律保留原则。因此,选项B正确。宪法修改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为全面修改,一为部分修改,选项A不正确。宪法修改的目的一方面在于强调宪法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注重宪法的发展性,选项B不正确。在很多国家,宪法修改的程序比法律修改的程序更为严格,选项C不正确。宪法修改条款本身也受到限制,一些国家在其宪法中规定,政体、基本权利等方面的内容不得成为宪法修改的对象,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D。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依照当地民族特点就某方面具体事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选项C正确。单行条例可依照当地民放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选项A不正确。自治州、自治县的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选项B不正确。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单行条例进行主动审查,此外,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也可以对单行条例进行主动审查,选项D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我国宪法规定,水流这一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选项B正确。根据立法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综上,选项D正确。根据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举行会议时,主席团、常委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人大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本题中,县人大举行会议,应到代表302人,实到代表300人,35名代表联名提出罢免案,符合人大会议举行、提出罢免案的法定人数要求;且副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都在可被罢免人员之列。因此,选项D正确。【分析】本题考查的是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性质、设置和职能等。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按专业分工设立的常设性辅助工作机构,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现有民族委员会、究法和法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十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审议、报定有关议案或提出有关报告,交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处理。选项B、C、D分别表述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民族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职能,选项A的定性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社会文化权利主要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文化教育权等内容,是公民从社会获得基本生活条件的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权利,国家负有保障权利实现的义务。宪法上规定公民的社会文化权利是从德国《魏玛宪法》开始的。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权成为我国宪法所承认的一项基本权利。综上,选项C正确。春秋时期成文法的公布是历史性的大事件。除郑国外,其他诸侯国也进行了类似的公开立法活动。譬如,《被庐之法》为晋文公在被庐检阅军队时制定,内容可能是关于选贤任官以及建立官僚制度之法;《仆区法》和《茆门法》为楚国文王和庄王颁行,前者是禁止隐匿逃亡人之法,后者是关于官门守卫、保障国君安全之法。群盗和教吸杀人犯罪在战国后期和秦朝立法中才比较常见,而奸党则是明朝以后才出现的罪名。因此,选项B正确。中国古代关于婚姻的解除,主要依据“七出(去、弃”“三不去”之制。“七出”是指女子若有无子、淫佚、不事阴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七种情形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单方面解除婚约)之。不顺公婆者为“逆德”,无子者为绝嗣不孝淫者乱族,妒者乱家,有恶疾者不能供祭祖先,口多言者离间亲属,盗窃者违反规矩“三不去”,是指已婚妇女若有下列三种情形者,虽有七出之行,但夫家不得休弃:“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在某种程度上,“三不去”是对休妻的限制,但根本上仍出于维护宗法伦理之需。唐朝及其后朝代,离婚制度有“义绝”“和离”的规定。“义绝”被规定为强制离婚的条件,是指夫妻情义已绝“夫妻义合,义绝则离”。“义绝”者须强制离婚,违者徒一年。“和离”,即法律承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效力:“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唐律解释“和离”为“夫妻不相安谐,调彼此情不相得,两愿离者”。本题材料出自《汉书·陈平传》,显然陈平之兄陈伯休妻的理由是妻“多言”,属于“七出”之状,选项A正确。唐律详细规定了自首犯罪的处理原则和方法。所谓自首,是指犯罪未被举发而能到官府交代罪行。《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即自首者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若一人犯数罪,自首其中一罪者,只能免除自首之罪的刑事责任,其他犯罪仍旧依律处罚。本题案例材料中,某甲自首私铸钱犯罪,依律可不子处罚,但是,他盗牛之罪责不得免除。因此,选项A正确。宋代典权制度已发展臻于成熟,典当已成为当时社会一个重要行当。为了保护典权人权利,法律严禁“一物两典”,如有重复典卖者,业主、中人、郁人并契上署名人“各计所欺人已钱数准盗论”,并须将钱退还典主。“坐赃”是赃罪(“六赃”)的兜底条款,一般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或主体“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以诈欺取财”是独立的罪名,相当于现代刑法的诈骗罪。“不坐”是不追究法律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大清新刑律》是清末制定的中国第一部近代化专门刑法典,它引入了西方的刑法原则和刑法学的通用术语。如罪刑法定主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取消了十恶、八议、官当,以及按官秩、良贱、服制等刑律适用原则,采用西方国家通用的既遂、未遂、缓刑、假释、时效、正当防卫等制度和术语。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是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第二部刑法典,它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注重采纳与传统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在立法原则方面,继受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以及刑罚人道主义等原则;在罪名体系和刑罚制度方面,一准西方国家通行良规。与旧刑法相比,新刑法吸收了西方最新的刑法理论和立法经验,作了较大的修改,如由“客观主义”改为“侧重于主观主义”,强调犯罪性质而非客观后果;由“报应主义”改为“侧重于防卫社会主义”,强调“保全与教育机能”,引进保安处分制度。这两部近代刑法典的共同点就是都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因此,选项D正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结合中国实际,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选项A正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总结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是对这些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提炼选项B正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指导和遵循,确保法治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协调推进,选项C正确。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BCD。《对外关系法》是国内法而非国际法,它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调整的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之间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因此属于国内法范畴,选项A不正确。《对外关系法》属于宪法相关法,它作为规范中国对外关系的重要法律,其立法目的、原则和内容都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是保障宪法中关于对外关系规定得以实施的重要法律,选项B正确。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比较全面规定和调整国家及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基本社会关系的法律,《对外关系法》属于非基本法律的范畴,选项C正确。《对外关系法》第二条规定的是该法的适用范围,而非城外效力,选项D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各有其不同内涵。“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衡量的作用。本题中,乙作为律师,对甲的行为进行了评价,指出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并建议其自首,明显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选项A正确。“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产生影响。虽然甲在乙的劝说下自首,但这并不直接体现法对甲今后的行为起到教育作用,选项B不正确。“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所起的导向和引导作用,法律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甲在乙的指引下选择自首体现了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作用,选项C正确。“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避守法律。虽然甲最终自首,但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直接体现法的强制作用,强制作用更多地体现在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上,而非促使违法者自首,选项D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分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关系的理解和法律行为的分类及后果。保护性法律关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乙辱骂甲的行为如果侵犯了甲的名誉权或其他权利,甲可以依法要求乙承担法律责任,可能产生保护性法律关系,选项A正确。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惩罚措施。甲将乙的视频发布在某平台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而非法律制裁,选项B不正确。积极守法是指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权利、履行自己义务的积极作为的守法。网民搜集传播乙的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侵犯了乙的隐私权,不属于积极守法行为,选项C不正确。网民对乙辱骂骚扰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侮辱罪等刑事犯罪,从而产生刑事法律责任,选项D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D。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地,国家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负有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的义务。数字技术深度嵌入经济运行过程,产生了平台经济等新型就业形态,劳动权受到新技术的挑战。各级政府出台加强互联网平台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意见等,保障平台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体现出国家保障义务的履行。因此,选项ABCD正确。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但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也受到相应的限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应遵循下述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明确性原则;比例原则。即需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衡量。综上,选项ABCD正确。【分析】本题考查的是地方立法的权限及其合宪性要求。根据立法法,政府发布的通告不属于地方性法规,选项A不正确。人大常委会有权撒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本题中政府发布的通告,规定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的职责,超出了其职权范围,人大常委会有权撒销不恰当的通告,由此选项B、C正确。公民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而非审查要求,选项D不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C。《法经》作为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成文法典,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法经》规定了各种罪名、刑罚及相关的法律适用原则,其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编纂奠定了重要基础。《法经》篇目结构为秦汉直接继承,成为秦汉律的主要篇目。《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贼法》是关于人身伤害、破坏社会秩序的法律规定。《法经》的制定者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将《盗法》《贼法》列于法典之首。《网法》亦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捕法》属于诉讼法的范围。《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如“六禁”等。《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法经》虽然全篇贯彻了法家“轻罪重刑”的思想,但是其制定者是战国中期在魏国主持变法的李悝,而不是战国末期的法家思想集大成者韩非。因此,选项BCD正确。北洋政府时期民事法律包括制定法、民事习惯、条理和大理院判例解释例四个部分。制定法主要是指“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其主干为《大清现行刑律》的“民事有效部分”,它是当时一种主要而又特殊的民事法源。当时在无民法典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作为主要的法源实施将近20年,成为“前民法典时代”的“实质民法”。同时,北洋政府肯定在无法可做的情况下,习惯及条理(法理)可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依据。大理院判例引用《大清民律草案》第1条规定:“判断民事案件应先依法律所规定;法律无明文者,依习惯法;无习惯法者,依条理。”判例和解释例也是这一时期民事法律的重要渊源。所谓判例,就是大理院判决的典型案例:所调解释例,是大理院对法律的解释,或者对各级法院提出的疑难问题的解释北洋政府广泛运用判例与解释例,使之成为审判案件的重要依据,既补充了成文法之“未备”,又便于发挥成文法所不易发挥的整合作用。因此,选项ABCD正确。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创造性地发展了工农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主要包括:第一,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对汉奸分子除不愿悔改者外,不问过去行为如何,一律实行宽大政策,给予政治上、生活上的出路。对不愿悔改者依法严办,绝不放任。在实施中区分首要与胁从,惩办主要施于首要分子,宽大主要施于胁从分子。第二,贯彻平等保障人权的原则。纠正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刑法适用上“唯成分论”的“左”倾错误。第三,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这一时期已经改变了工农革命时期根据地通行的按阶级成分定罪量刑的做法,以适应建立和巩固抗日统一战线的需要。因此,选项ABC正确。该说法体现了体系解释的方法。体系解释,又称系统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这种解释之所以必要,是为了防止单个法律规范适用中出现理解偏差。每一个法律规范都是统一的法的整体的一部分,也是某一法律部门的一部分。因此,为解释某一法律规范,需要将其同相关法律规范联系起来,在整体中予以理解。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包括国有企业以及宪法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等。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实行民主管理。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力量。晋代律学家对律令概念及其关系做了明确区分和界定。律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令是规定典章制度的政令法规。违反令构成犯罪的,按照律的规定予以处罚,二者相辅相成。晋代律令关系的发展,对隋唐法律体系影响深远。四、分析论述题
(1)法治社会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工程。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2)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等社会规范体系,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如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等。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正当程序原则强调程序正义,内涵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必须平等对待当事人,在对当事人作出不利决定时应当保障其申诉的权利,允许其依法寻求救济等。正当程序原则的法治意义在于:是规范和约束权力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机制,有助于在执法和司法中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制度设计,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的社会氛围。(1)从地方立法实践看,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设区的市的立法数量有较大的增长,但其立法权的权限范围比较狭窄,仅有“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项,无法应对地方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将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加基层治理事项,扩大了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为推动地方治理法治化提供了规范依据。(2)区域协同立法回应区域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打破既有的行政区城隔阂,促进地方立法资源的有效利用,创新地方立法体制机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益补充。2004年私有财产权入宪,建立了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范体系。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土地进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在征收或者征用公民私有财产时,需要满足公共利益、正当程序和公平补偿的要件,才能符合合宪性要求。公共利益即社会整体利益和体现国防、外交等的重大利益。此外,征收征用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程序,使受到影响的私有财产得到公平补偿。(1)唐代对申诉有严格的程序规定,须从州县自下而上逐级申诉,一般禁止越级,违者构成越诉罪,越诉者和受理官员都会受到处罚,但同时允许直诉。(2)如有冤狱等情况,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邀车驾”、击“登闻鼓”、上表形式向皇帝直诉,但若控告不实,则应受杖刑处罚。如故意进行隐瞒欺诈,以“上书诈不实”罪论处。(3)司法官如擅自受理越诉,会受到笞刑处罚。对于向皇帝直诉的,主管官员若未立即受理,也构成犯罪,并加等处罚。(4)唐代建立了完备的申诉制度,原则上实行逐级申诉,禁止越诉,为申诉冤滞提供了正当途径。同时允许直诉,即当案情无处伸冤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可直接诉诸最高统治者或特定机构,客观上可起到一定的司法救济作用。申诉制度有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纠正冤假错案,维护统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