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真题及答案解析
教育
2024-11-19 20:22
北京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为统一法律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主要体现的司法原则是( )2.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该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合法,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判决将罚款变更为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该公司处以罚款的行为属于行政处分D.二审法院的改判体现了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3.甲国公民X乘坐船辩登记地为乙国的游轮,行至公海时被丙国公民Y打伤、后甲国法院依据甲国法对Y进行审判。该案体现的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是( )A.属地主义 B.保护主义 C.属人主义 D.折中主义4.甲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定了《甲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该办法可以根据当地特点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5.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围绕共同饲养宠物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法官参照我国民法中关于子女抚养和探望等规定对该案作出相应裁判。本案法官所运用的法律推理是( )A.演绎推理 B.归纳推理 C.类比推理 D.辩证推理6.《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外卖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该规定表述的规则属于( )A.构成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义务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7.许某和常某就网络“暗刷流量”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常某提供服务后,许某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常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暗刷流量”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和不特定网络用户的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双方订立的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常某的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契约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规范 B.该判决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C.“流量”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D.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常某的法律制裁8.下列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二者的区分标准是修改程序的差异 B.现代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是成文宪法C.宪法修正案是不成文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D.成文宪法是刚性宪法,不成文宪法则是柔性宪法9.下列关于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C.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可以修改除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D.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进行立法后评估10.根据现行宪法,下列情形中属于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是( )D.丁写信给某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11.某市河东区科创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方式是( )12.根据《立法法》,下列关于授权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等C.授权立法事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后,相应授权继续有效D.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一年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情况13.甲省乙市拟将上城区与下城区合并,设立为市中区。对于这一行政区划的变更,有权审批的国家机关是( )A.民政部 B.国务院 C.甲省人民政府 D.乙市人大常委会14.村民赵某在乡人大代表选举期间临时外出务工,无法返乡参加选举。下列关于赵某参加选举的说法,正确的是( )C.经乡选举委员会同意,赵某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D.赵某可以同时参加本乡和务工所在地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15.下列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D.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16.韩非提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中国古代以此为治国指导思想的朝代是( )17.出土于敦煌的唐代《放妻书》写道:“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该《放妻书》所反映的唐代离婚制度是( )18.《水浒》中宋江、林冲、武松等人,都曾受过一种酷刑,被骂称“贼配军”。这种酷刑将三种刑罚施于一人,这三种刑罚是( )19.明初洪武年间“定南北更调之制”,即南方人调北方任官,北方人调南方任官。后来虽不限南北,但“不得官本省”。这种任官回避制度古已有之。下列选项中,规定任官回避制度的是( )20.评剧《刘巧儿》的故事,源于封芝琴(乳名捧儿)与张柏的婚姻纠纷案件。该案的审理是陕甘宁边区司法民主崭新形式的典型体现。主持这一案件审理的法官是( )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更加完备。在新时代,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改废释纂各项工作,需要( )A.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等重要领域立法B.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因编辑、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立法D.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22.法治思维是基于对法律的尊崇和对法治的信念判断是非、权衡利弊、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表述,正确的有( )C.某检察官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评论24.村民小丽在家庭纷争中不能确定自己是否遭遇了家庭暴力,去咨询本村"法律明白人"老张。老张将《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的规定告诉小丽: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下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D.明确家庭暴力的概念有助于人们准确理解《反家庭覆力法》的内容25.近年来,我国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制定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表述,正确的有( )C.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D.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其个人信息26.某村坐落于山区,清水河穿村而过,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时发现一处煤矿。根据我国宪法,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村集体所有的有( )27.下列对于我国宪法上的“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的理解,正确的有( )28.《吕刑》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刑书,其确立的原则有( )A.五刑之疑有赦 B.重刑轻罪 C.同居相为隐 D.刑罚世轻世重30.《中华民国民法》第1条明确规定:“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下列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事立法中“习惯”的表述,正确的有( )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3.唐律规定了保辜制度。所谓保辜,是指在斗殴案件中,加害行为发生后依法确定一定期限,根据期满之日的加害结果确定加害人的罪名和刑事责任。请简述唐代保辜的制度功能。四、分析论述题:第34~37小题,每小题15分;第38小题,20分,共80分。
34.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践中,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各个方面,用法律的权威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根据材料,结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阐述如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国家法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35.“法不禁止即自由;法无授权不可为。”请结合上述法谚,论述权利和权力的关系。36.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长江保护法》。该法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长江流域相关地方根据需要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规划编制、监督执法等方面建立协作机制。甲、乙是长江中上游相邻两省,目前已通过了《甲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乙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长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两省政府正积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建设。(1)国家制定实施《长江保护法》,体现和落实了宪法序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哪些规定?(2)结合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评述甲、乙两省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的宪法意义。37.宪法规范是调整宪法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结合宪法的本质,论述宪法规范的特点。38.陈寅恪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刑律儒家化”的观点。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论道:“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制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翟同祖先生对“法律的儒家化”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他在《中国法律之儒家化》一文中提出:“儒家以礼入法的企图在汉代已开始……实胚胎蕴酿于此时,时机早已成熟,所以曹魏一旦制律,儒家化的法律便应运而生。”“归纳言之,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综合(法学)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解读】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该公司销售过期食品是公司意志下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A不当选。绝对法律关系指的是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不特定的法律关系。本题中法院和公司均为特定主题,属于相对法律关系。B错误。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于违法失职的国家公务员或所属人员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形式。行政处罚是由特定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社会组织实施的惩罚措施,其处罚方式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本题中应为行政处罚。C错误。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案件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方式之一,D当选。【解读】甲国对甲国公民X的保护体现了保护原则。本题的发生地点不在甲国境内,犯罪人也不是甲国人,因此不属于属地原则或属人原则,B当选。【解读】《甲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是由省人常制定,属于地方性法规而非地方政府规章。A错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决定于其制定主体的法律地位,《妇女权益保障法》由全人常制定,《甲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是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由省人常制定,因此,《甲省〈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B正确,C错误。变通规定是民族自治区的人大人常才能行使的权力,本题中没有点明甲省是民族自治区。D不当选。【解读】类比推理是一种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它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的推理活动,也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本题中法官是从子女抚养和探望推到共同饲养宠物的问题上,属于类比推理,C正确。【解读】任意性规则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构成性规则是组织人们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去活动的规则,规则所指定的行为在逻辑上依赖于规则本身。义务性规则是指在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或不应当做某种行为的规则。《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则是规定了人们的义务,属于义务性规则,C当选。【解读】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违法者(或违约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本案并未有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并不是法律制裁,D选项错误。契约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规范的对象,A选项正确。该判决是对“暗刷流量”合同行为的否定,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具有积极意义,B选项正确。“流量”及相关行为影响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成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主要对应数据信息这一法律关系客体,C选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解读】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划分依据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A选项错误。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典的修改,是成文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C选项错误。一般来讲,不成文宪法都是柔性宪法,但有的成文宪法也是柔性的,如1848年《意大利宪法》就是这样,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解读】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按照专业领域分工设立的常设性辅助工作机构,目前设有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等十个委员会,它们在人大会议期间向全国人大负责,在会议闭幕期间则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立法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承担着统一审议法律草案、进行立法后评估、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以及配合宪法宣传等多项重要职责。因此,D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宪法宣誓仪式的组织工作主要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以及任命机关负责,而非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因此,B选项的表述是错误的。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不仅有权解释宪法,还有权修改法律,这包括但不限于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因此,A、C选项的表述也是错误的。【解读】公民在宪法上的监督权,指的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以及在合法权利受到损失时获得赔偿的权利。选项A中,甲参加学术会议并发言,体现了他的言论自由和从事科研活动的自由,并非行使监督权。选项B中,乙参与普法宣传,是尊法护法行动的表现,虽然与监督有关,但并未直接行使监督权。选项C中,丙网购电器后给商家差评,是行使消费者的评价权,并非行使监督权。选项D中,丁对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提出批评,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监督权。【解读】根据《宪法》和《居委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辖区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居委会和市辖区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本题中,某市河东区科创社区居委会换届,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新一届居委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D项正确。【解读】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A选项正确。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B选项错误。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D选项错误。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C选项错误。【解读】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立、撤销、更名,报全国人大批准。(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简称、排列顺序的变更,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报国务院审批;自治州、自治县的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界线的重大变更,报国务院审批。(3)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迁移,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4)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因此,市辖区的撤销和设立,审批权在国务院。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解读】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C选项正确。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因而赵某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选举权,A选项错误。赵某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即享有选举权,赵某的选举权不能被随意暂停,B选项错误。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因而赵某不能同时参与务工所在地和本乡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A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项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C项错误。人大以外的同级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闭会时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受其监督,D项正确。【解读】法家的法治理论,尤其是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对秦朝的政权建设和法制活动影响极大,“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故A项为正确选项。【解读】唐朝规定了“和离”,即承认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效力。《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放妻书》即和离书,故B项为正确选项。【解读】刺配是将杖刑、配役、刺面三刑同时施于一人的复合刑罚,“既杖其脊,又配其人,而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宋初设此刑之初衷,原为宽贷死刑之意,之后逐渐被滥加施用,神宗时有关刺配的编敕已达二百条,南宋孝宗时更增至五百条。刺配既复活肉刑,又没有配地远近之限,成为影响恶劣的酷刑。实际上,随着治安形势的恶化,凡是犯贼盗罪被流放的罪犯,都要决杖、刺面、流配,刺配成为一种加重惩治盗贼的刑罚。故D项为正确选项。【解读】汉朝在官吏选任中实行回避制度,为此制定“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即交互为官)”。故A项正确。九品官人法即指九品中正法,它是曹魏时的选官方式,故B项错误。宋朝差遣制的要旨在于使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脱离,该项制度不属于官吏任用上的回避制度,故C项错误。行省为元朝地方最高行政区划,不属于官吏任用上的回避制度,故D项错误。【解读】马锡五在担任陕甘宁边区陇东专署专员兼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在巡回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了解案情;依靠群众,教育群众,尊重群众意见;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他依靠群众纠正错案,解决疑难案件,被人民群众誉为“马青天”。他的审判工作经验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戏剧《刘巧儿》的原型封芝琴(乳名捧儿)与张柏的婚姻案,就是马锡五审理的典型案例。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把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创造性地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司法民主的崭新形式。故C项为正确选项。二、多项选择题
【解读】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在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上下功夫,因而A、B选项正确;为了保障国家核心利益,需要加强涉外领域立法,C选项正确。法典编纂对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相关领域的单行法,应借鉴民法典的立法经验,积极推进法典编纂的研究论证和准备工作,条件成熟时进行法典编纂,D选项正确。【解读】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法治思维是平等思维、法治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法治思维是程序思维。另外,法治的终极价值在于保障人权,法治思维是人权保障思维。社会主义法治追求公平正义,法治思维也是公平思维。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解读】法官应严格遵守廉洁司法规定,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法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与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不正当交往,不在执法办案中徇私舞弊。A选项当选。检察官在公共场合及新闻媒体上,不发表有损法律严肃性、权威性,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C选项当选。【解读】法的适用是司法的别称,是法治实践中司法机关有权从事的活动,老张的解答不属于法的适用。根据法律解释和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关理论,选项B、C、D均正确。【解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A、B选项正确。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各方主体通力协作,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均应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C选项正确。未成年人也是基本权利的享有主体,其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D选项正确。【解读】根据现行宪法,集体所有的客体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藏、水流属于国家所有。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解读】宪法上规定的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对于保护公民隐私意义重大。A选项正确。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公民人身自由的重要内容。B选项正确。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C选项正确。现行宪法专门规定了住宅不受侵犯的问题,并且增加了“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规定。D选项正确。【解读】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吕刑》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刑法,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提出惩罚与罪行相符,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等审案原则,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制度。故A、D两项正确。“轻罪重刑”是战国及秦朝的法家思想主张。故B项错误。 “同居相为隐”是唐律在继承汉朝“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基础上确立的刑法原则。故C项错误。【解读】《开皇律》通过“议、减、赎、当”制度,使贵族官僚的特权扩大化。《开皇律》完善了“八议”和“官当”制度。故A项正确。《开皇律》在北齐“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十恶”罪名。故B项正确。《开皇律》删除了前代酷刑,刑罚定型为死、流、徒、杖、笞五刑。新五刑体系自此正式确立,并一直沿用至清末。故D项正确。【解读】南京国民政府民事立法肯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习惯及法理可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依据。《中华民国民法》第1条明确规定:“民事法律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审判官不得借口于法律无明文规定,而将法律关系之争论拒绝不为判断。但是,民事所适用之习惯,以不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者为限。这表明习惯和法理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民事法律的渊源,这实际上也是对北洋政府民事立法相关内容的继承。根据该条表达的逻辑,习惯的适用应优先于法理,习惯的适用应以法无明文为限。三、简答题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一个国家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包括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辅助标准。公民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国家发展教育事业,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学前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对劳动者进行政治、业务等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精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各种教育事业。保辜制度旨在区分杀人和伤害致死的定罪量刑问题,准确认定加害人的法律责任,使罪刑相适应;敦促加害人积极救治受害人,力求缓和双方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有效的社会治理。四、分析论述题
法律与道德是基本的社会规范,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二者在功能上存在互补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将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用法律手段推动道德实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人执法、司法、守法,在法律实施中维护公平正义,弘伤真善美;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行业规章、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完善诚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权利是指法律主体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者要求泡入条车或不作为的资格与能力。权力是指国家钒关能想波潜税营、求其他主体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能力,以及对不服从者运用国家强制力予以惩罚的能力。“法不禁止即自由”是就公民权利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公民都有为或不为的自由,权力不得干预。“法无授权不可为”则是就公权力而言,指权力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利是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同时,权力又是保障权利的重要力量,权利往往需要通过权力的正当行使才能得以确认和保障、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需要运用法律加以约束,通过法律制约权力,从而保障权利的实现。(1)《长江保护法》的制定施行,是对宪法序言关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以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2)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原则。地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长江流域跨多个省区,这对其治理和保护提出了系统化、一体化要求。甲、乙两省开展协同立法,建立区域协同工作机制,有效地加强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两省在现有职权划分基础上,实现深度合作,显示出地方发挥主动性、积极性,构建区域协同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总章程,其本质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的本质及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基础性、广泛性,决定了宪法规范的特点。内容的政治性:宪法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有关国家权力、政治过程、国家与公民及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效力的最高性:宪法规范的地位,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具有最高效力。立法的原则性:宪法规范为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提供规范依据,在立法上具有原则性、高度概括性。实施的多层次性:宪法规范的实施,需要根据实际进行具体化,形成宪法秩序,并通过社会主体的自觉遵守和有权机关的履职行为得以实现。(1)相较于晋以前各朝法律,晋律首创准五服以制罪,集中体现了儒家伦理对法律的影响,使法律成为“峻礼教之防”的工具。晋朝律学家以儒家经义解释法律,形成定说,促进了法律的儒家化。(2)春秋决狱,亲亲得相首匿,矜老恤幼,上请,秋冬行刑。(3)法律儒家化萌芽于汉代,形成和发展于魏晋南北朝,成熟于隋唐,为宋以后各朝代所继承。(4)法律儒家化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征。礼律结合,德法共治,成为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最重要的传统。自汉武帝确立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立法和司法的根本指导,对后世历代和周边国家的法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