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摄图网
在养老院居住的老人,不少人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为了方便养老金提取,少数老人会将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交给养老院管理。
然而,这却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10月21日,湖北省松滋市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老人注意保管好养老金账户,以免被犯罪分子盯上养老钱。
承办检察官介绍,张某是松滋当地某乡镇一家养老院的院长,前几年,当地统一为老人办了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一些老人住在养老院,这卡本来是委托张某转交的。哪知张某并没有把卡交给老人,反而私自将银行卡扣下,擅自取现并将养老金予以个人使用。“有一位老人去世后,其户口已经依法注销,但张某却仍然继续领取老人的养老金。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是对逝者及其家属的不尊重。”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张某私自套取老人的养老金,终于被一名老人的亲属发现端倪。“老人亲属在银行查询后,发现家人的养老钱一直被张某取用。至此,养老钱被侵占一案东窗事发。”承办检察官介绍,经查,张某先后将7名老人的5.7万元养老金占为己有。“虽然案发后,张某已退还5.7万元违法所得,但他的所作所为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暴露出养老金发放和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承办检察官介绍,2023年9月,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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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问题关乎民生大计。为进一步助推社会基层治理,松滋市检察院在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的同时,深入剖析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旨在通过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完善,让老年人既“老有所养”,更“老有所安”。制发检察建议前,该院与相关部门座谈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今年7月30日,松滋市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工作。
前不久,当地相关部门书面回复:已全面加强资格认证、开展信息比对服务、推行远程自助认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定期共享、资格认证提醒、疑点数据核查机制;加大养老基金防控,完善举报渠道,守护养老金安全。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松滋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维护民生的后半篇文章。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共治合力,为民生福祉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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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通讯员 王云飞 田袁梦,题图:辽宁广播电视台 综艺观园 视频截图,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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