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评莫乱刷!虚假宣传害人害己

政务   2024-11-10 20:03   江西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不少互联网平台成为年轻人分享生活、种草好物的新阵地。然而,却有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平台的社交属性和用户信任机制,通过虚构交易、伪造好评、发布虚假种草帖等手段,为商户快速提升产品曝光率和信誉度。


近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成立工作室提供“刷单炒信”服务的陈某以虚假广告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5月,陈某从网上了解到发布种草笔记、帖文等可以赚钱,于是,他租赁场所开设了一家工作室,雇用了10余名员工。为开展“业务”,陈某购置了工作手机、电脑,并从网络渠道以单价1000余元的价格购买百余个某互联网平台的用户账号。待上家在“通告群”发布任务,陈某便接单再派单给工作室的员工,由员工按照上家的要求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种草文字及图片。


2022年1月11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某互联网平台上有用户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笔记等内容,通过伪造到店消费、制造虚假的点击量、被收藏量、好评数量等方式,对平台上的商户进行包装。经侦查,发现陈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商户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的服务,以此提升商户产品曝光率。


“我们发帖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产品的体验、经验类的分享和推广,文字是找写手代写的,我们并没有真实使用或体验过被推广的产品。”到案后陈某供述,帖子发布后,他们会将链接发给上家进行审核,商家根据发文内容的难易程度给工作室30元至200元不等的佣金。



2023年9月27日,公安机关审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陈某为牟利成立工作室,并招募员工、组织刷手在某互联网平台为商户发布虚假种草笔记,或为网店提供有偿刷单,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宣传提升网店的交易量及好评度。经审计,陈某通过上述手法获取商户支付的佣金20万余元,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构成虚假广告罪。


2024年7月29日,黄浦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虚假广告罪对陈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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