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办理贷款
竟敢购买伪造的法院调解书
自以为聪明
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23年10月,被告人黄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打算在银行贷款20万元。担心妻子不同意,黄某花费580元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了一份伪造的法院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调解书,成功办理贷款。
2023年11月,为将贷款额度升至30万元,黄某先后找到李某某和阴某为其担保。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黄某,担保人也需夫妻双方到场签字,黄某又通过网络平台共花费1400元购买两份伪造的法院离婚调解书。贷款办理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发现黄某提供的民事调解书异常,遂向法院核实,得知调解书系伪造所得。
奉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提交给金融机构用于申请贷款,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鉴于黄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
属于国家机关公文
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
不得私自伪造、变造、买卖
来源:综合奉新法院 江西法院
尊敬的父老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