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4|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政务   2025-01-08 17:17   江苏  

2024年,吴中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

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

以“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保障群众民生权益”为导向

以检察力度持续提升民生温度

托起人民群众“稳稳的幸福”






孙某于1981年10月入职苏州某研究所,为工人编制,于1993年离职。后该研究所改制更名为某科技公司。孙某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人事档案中缺失从某研究所离职的证明材料,导致其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影响退休待遇。孙某以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该公司提交档案材料。一审、二审法院均以企业改制产生的争议不属于诉讼范围为由,驳回孙某起诉。


收到孙某监督申请后,检察机关与人社、属地街道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围绕孙某实质诉求开展调查核实。经翻阅历史档案、走访改制后企业等多方查证,并通过人社政策把握、联席会议研究、结果公示等系列程序,综合间接证据查明孙某离职时间,为孙某找回12年工龄。孙某与行政机关、某科技公司达成和解方案,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人社部门按照重新认定的缴费年限,为孙某办理退休手续,孙某每月的退休金增加了2000元,涉案民事、行政争议一揽子解决。同时,检察机关与人社部门联合推动企业规范档案管理,做好改制前后资料留存、归档工作,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避免此类纠纷。







吴中区检察院出台《养老机构行业风险防范指引》(下称《指引》),通过法治手段保障老年人安宁生活。该《指引》由吴中区检察院联合吴中区民政局共同起草,是苏州市首部涉及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指引。《指引》就养老机构风险防范体系的构建以及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7个安全重点领域,明确了养老机构需要遵循的底线,为辖区内养老机构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实用的风险防范指南。


吴中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日常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吴中区养老行业健康发展,让老年人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晚年的幸福。








陆某某系智力残疾人士,钱某、姚某知晓陆某某名下有拆迁安置房屋后,通过贷款中介将陆某某包装为苏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操纵陆某某以其本人、公司名义共同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陆某某名下拆迁安置房屋作为抵押物,钱某、姚某骗取贷款后挥霍一空。经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分别判处钱某、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十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十万元、九万元。


钱某、姚某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陆某某仍需每月偿还高额贷款,其已无力负担。陆某某及其亲属向检察机关求助。鉴于陆某某父亲、母亲均去世的情况,经吴中区检察院推动,区残联帮助陆某某亲属向法院申请宣告陆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指定该亲属为监护人。针对陆某某民事责任,通过梳理刑事案件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等,查明陆某某受操控签署涉案合同,无贷款真实意愿,且贷款被钱某、姚某挥霍事实,依法支持起诉,并为陆某某申请法律援助跟进诉讼事宜,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为帮助陆某某走出“泥潭”,吴中区检察院对陆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并联合区民政局、残联共同帮扶,为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购买医疗保险,提供公益性岗位。








2024年5月,苏州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行动。吴中检察院以辖区内的中大型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对象开展线索摸排。经过对辖区内3家三级医院进行初步调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无障碍通道坡度不合规、无障碍停车位缺失、线上服务程序无关怀模式等问题。


2024年7月,吴中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医疗卫生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中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改造完善,积极探索科技赋能,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信息适老化改造工作。最终督促修复改造无障碍通道、增设低位服务台13处,重新划定、修整无障碍停车位6处,引入应用具备AI手语翻译、语言文字服务等功能的无障碍服务终端设备1台,完成线上医疗服务的适老化改造。


此外,职能部门面向全区医疗卫生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无障碍卫生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推动在全区开展老年病医院适老化引导标识优化、老年心理支持等无障碍设施特色工作共计9项,提升全区卫生健康服务适老化水平。案件获评苏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例,并获《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宣传报道。









股东发生纠纷、负责人消失不见,某服饰公司自2023年2月起长期逃避支付工资,50余名劳动者遇到了“烦薪事”。人社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但该公司仍拒不支付。人社部门将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工资清单、出勤记录等,核实该公司共拖欠50余名劳动者劳动报酬39万余元。在查明欠薪主要源于股东之间的出资纠纷后,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公司股东足额支付了50余名劳动者的工资并取得职工谅解。依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公司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仍具有行政处罚必要性,检察机关向人社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建议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2024年10月,人社部门采纳检察意见,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


恶意欠薪行为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破坏诚实信用的用工秩序。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发挥行刑反向衔接工作职能,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无缝衔接,合力向恶意欠薪者“亮剑”。








2010年,王某与宋某登记结婚,因关系不和王某起诉离婚,在庭审中王某得知丈夫宋某早在1993年与谢某登记结婚。后宋某意外死亡,王某认为宋某与谢某系虚假婚姻登记,向民政部门要求撤销王某与谢某的婚姻登记,后又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未获支持,遂向吴中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通过调阅婚姻登记档案,奔赴谢某户籍所在地贵州毕节调查核实,查明宋某利用以前婚姻登记系统漏洞,故意隐瞒已婚事实与王某登记结婚,导致王某陷入“被重婚”困境。为解决王某心病和实际困难,吴中区检察院经王某申请举行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撤销王某与宋某错误的婚姻登记,引导其申请社会专项救助3万元,协调妇联等社会组织为其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帮助王某走出支离破碎的婚姻“旋涡”。该案被央视《今日说法》《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







吴中区检察院在办理某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徐某某系智力残疾人士,无劳动能力,母亲已去世,仅依靠父亲退休金维持生计,本人需支出大额治疗费用,而犯罪嫌疑人未进行任何赔偿,导致徐某某家庭经济状况愈加困难。吴中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徐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托与区慈善基金会成立的“吴检暖心”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决定向徐某某发放救助金1万元,并联合民政、残联和妇联,共同开展多元帮扶工作。民政和残联加大落实各项救助及补贴,包括每月1115元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针对家庭困境帮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协调属地卫生所开通绿色通道,减免部分医疗费用,确保救治无忧;妇联将徐某某纳入重点关爱对象,定期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助力缓解徐某某的急迫困难,增强生活信心。


2024年,吴中区检察院秉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原则,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计向80名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77.8万元;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传递司法温情、提升民生温度。







以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强迫交易、非法集资等案件为抓手,扎实开展打击犯罪、追赃挽损、以案释法等工作。


全年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37件68人,提起公诉130件192人,其中包含2批次缅北“717”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参与设计并发布《电诈高发类案防范提示手册》,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8次。依托吴中区企检服务中心,开展“平安务工季,反诈进企业”等主题系列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向企业从事技术性岗位的员工介绍向他人提供技术支持、网站app建立维护、提供通讯终端等服务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批捕并起诉一起强迫老年游客购物的强迫交易案,总结老年群体高发的十大诈骗类案件,深入越溪街道张桥村等地扎实开展反诈进(村)社区宣传活动,全面提升辖区内老年群体的防骗识骗意识。




编辑:王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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