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物业员工私卖车位诈骗近百万

政务   2024-10-22 15:39   江苏  

·《苏州日报》详细报道 · 




物业员工私卖车位诈骗近百万
检察官提醒:购买车位要核实卖家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为偿还个人债务,物业工作人员未经开发商授权,竟私下变卖22个小区车位,非法获利95万余元。最终,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近日判处物业工作人员朱虹(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案情再现


朱虹为吴中区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除了收取物业费、帮助业主解决问题等日常工作,有时会向外来租客介绍小区房源,赚取一些“外快”。2022年起,为了盘活手中的业主资源,朱虹与好友李某合伙当起了“二房东”,由李某投资,朱虹批量租下小区内闲置房屋后,转租赚取差价,再按月支付给李某报酬。起初,两人的生意做得有声有色,不料疫情突然来袭,租客锐减,短短几个月,朱虹就欠下40余万元债务。


如何填补“资金漏洞”?看着每天上班经过的闲置车位,朱虹动起了歪脑筋——找人假装低价转卖车位,拿到买家的钱款后,再私下帮业主缴纳租车位的费用,保证业主正常使用车位。


为了越过开发商授权,朱虹找他人冒充卖家,以每个车位原价9万元、现售价5万元放出“小道消息”,私下寻找业主购买。很快,朱虹便找到了第一个买家。朱虹从网上下载了车位转让合同模版,与买方约定在咖啡店见面,经过一番交谈后,成功骗取买家信任,以4.5万元的价格“卖”出车位。收到转账后,朱虹又立刻为买家私下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并缴纳了全年车位租金3600元,保证车位正常使用。


第一次交易顺利完成后,朱虹发现无需双方见面,线上也能签订合同。此后,朱虹便在自己父亲、妹妹、好友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上述人员作为卖家,将车位转让合同扫描件发送给买家签署,陆续售卖出车位21个,前后共非法获利95万余元。


资金压力暂时缓解了,欠的债务也逐渐还上了。然而,本以为能掩人耳目的朱虹终究迎来了事情败露的一天。2023年11月,一名从朱虹处购买了车位的业主来到物业,索要购买车位的发票。经过一番交谈,物业经理发现朱虹私自出售车位后便立刻报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口头传唤朱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次日,公安机关决定对朱虹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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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认定,朱虹采用虚构车位所有权人的方式,与18名业主签订车位转让合同,共骗取人民币95万余元。案发后,鉴于朱虹有自首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全额退赃退赔,因此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4年7月,吴中区检察院以朱虹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于2024年9月6日做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

检察官提醒


购买车位时需与开发商联系,从他人处购买时要准确核实卖家信息,并及时索要购买车位发票,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吴松
编辑:王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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