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学佛行仪:【敬僧第三】

文摘   2024-10-27 16:17   广东  

敬僧第三

凡沙门、居士,见诸长老、法师、诸大德时,须端身齐足正立,不得坐而不起。除诵经时、病时、剃发时,及作羁身事务时。背后不得说长老、法师、诸大德过。不得单称名字,当称某某长老、某老和尚、某老法师、某某大师。若面晤时,更不得提出名字,但可单称长老二字,或法师、或和尚。自则通称学人。(羁:牵制,约束。羁身:身忙而无暇。)

  凡往来书信亦然,不得称‘晚’及余、愚等。尊长老法师,当称座下、杖下,不得称方丈。若对尼侣,当称大士、莲下、莲前等。见寻常缁侣,当称某师,不得直呼名字。若问尊号,当云菩萨尊上下,不得云法名。盖问法名者,系上座问后学也。而自己则称后学,不得称不慧、不才、不佞等。

  凡沙弥、居士,文中称比丘、沙弥、居士处,即含有比丘尼、沙弥尼、女居士之意在内。以省文故,向下例此。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文中单称大沙门处,即含有长老法师之意在内。以下例此。亦不得盗听比丘诵戒经。

  凡入僧室,无论何室,不得卤莽闯入,须预先于门上弹指三下,内应则入,不应则去。入内,先向佛像前问讯,次向大德看经桌前,对桌问讯,盖即是向大德问讯也。

  凡见诸大德、长老、法师时,当如见佛,仪如前后说。即见寻常缁侣,亦须如见菩萨然,不得藐视。纵非好僧,亦应恭敬,以有沙门形相也。且其迹示,亦非肉眼所能尽窥。故常不轻菩萨见一切人,皆云:‘汝等皆当作佛,吾不轻汝等。’即可知矣。居士见沙弥、比丘时,须起立。沙弥见比丘时,须起立。女尼见大僧时,须起立。而居士见比丘尼时,亦须起立。若见同等,端坐亦可。

  凡拜诸大德,惟于坐时、立时可拜。若大德正在坐禅、经行、饭食、剃、浴、息眠等时,则不得拜。若闭户,须入户拜,不得户外拜。凡问佛法,当整衣礼拜,最少亦须问讯,合掌正立,若命坐则坐。澄心谛听,思惟深入。大德之语未了,不得急语急问。凡僧尼有过,由大沙门于自恣时举之。居士不得举沙门过,背后言亦然。(自恣:即指自恣日之谓也,亦即是结夏安居之竟日也。)

  凡途中遇诸大德,宜预先侧立,俟大德过再行,不得彼此互进。凡同行,当让大德前行,并代大德携物。凡坐位,当让大德上坐,坐席亦然。凡见诸大德,不得叉腰。不得摇臂摇身。不得蹲坐。不得跳行。不得走行,除急务。不得缠颈覆头,除病。不得左右顾视。不得高处立。不得戏笑。余如律中所明,文繁不录。(走行:急行。

(连载·待续)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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