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沙门居庵,于内外各处,宜洒扫洁,不得狼籍杂物。早晚钟鼓宜分明,不得迟误。庵前径路须开辟,不得荒芜。二时饭食须清洁,不得丰秽。佛殿经堂须时常抹扫清洁,除法器香灯外,不得安置杂物。供佛花果、净水、饭食等,不得先以鼻嗅。非时,不得乱鸣钟鼓、犍槌。佛龛佛灯皆须帐以玻璃,免受尘垢伤蛾,并时常抹洁令清心目。佛像金身宜恒如新塑,不得污垢难堪。
常见近俗小庵之僧侣,于自身则庄严不已,于佛像则斑剥难堪。佛殿尘高尺寸,挂像俗云功德随处搁置,狼籍不堪见闻。斯之现象,即袈裟下失却人身者之所为。望诸来哲,各宜勉旃。
晓夕应恒常念诵,不得间歇。佛前香灯须鲜明,不得间断。款待宾客须有礼,不得憍谄。训徒有时,不得怒骂。不得畜养鸡鸭猪猫。不得藏刀枪、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具。不得寄住女流。尼庵反是。不得逢人募化。不得作应赴法事,若真善信家,万不得已则往。否则,除自来庵中,然亦不得以为常业。(憍谄:骄慢。谄:同‘慆’。)
凡雇工匠,须预先于定工日说明吃素,戒杀念佛,无荤酒,乃至不得歌唱笑骂等事。当多给工资,以代各项。庵外不得植桃李果树,免招口舌。
不得食五辛。不得种五辛。不得邪命自活。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为利养贩卖男女色,自手作食,自磨自舂,占相男女,解梦古凶,是男是女,咒术工巧,调鹰方法,和合百种毒药、千种毒药、蛇毒、生金银毒、蛊毒。都无慈悯心,无孝顺心。若故作者,犯轻垢罪。’(五辛:五种有辛味之蔬菜也。即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也。此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又曰‘五荤’。)
庵中除警策语联外,不得多挂字画。凡有诸庄严具,当供之于佛殿经堂,然亦不得过于华丽,要之既名曰庵,当以清洁朴素为主。又不得广蓄钱谷、衣服、珍重宝物,免人希望。有则宜于荒年施诸贫乏。不得恒以钱谷借贷,生富庵名誉。不得以银钱、荤酒,结交地绅,及诸无赖。不得与教读文人,酬答诗文。不得与邻近贫乏,生诸嫌舌。若逢饥岁,或严冬及哀丧等事,当随力周济之。
不得与民家结拜父母兄弟姊妹。不得彼此互送盒礼,与民家往还,送他庵亦然,除供养长老。不得送花果与民家。不得与民家贺庆,除丧吊,而庵中亦不得时有庆事。
若佛菩萨圣诞,当聚众演说佛法,送佛书。不得收幼稚徒眷。无极大事,不得托人向豪贵家化缘,及求诵经忏等。不得停学塾。不得停闲人、歹人,除养病者。其养病者,须时与说佛法因缘。不得琴棋歌唱。
不得谈政事、战事、讼事、民间是非,及一切世谛等事。无事当聚徒众、同参、工人等,谈佛法因果。不得受寄女流衣物(尼庵反此)。不得放火焚烧山林等处。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主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上章虽仅指沙门言,然将来居士,亦必有居庵者,当例此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