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学佛行仪:【居家第七】

文摘   2024-10-30 18:19   广东  
居家第七

居士居家,虽不能尽行佛事,然亦当不造新殃为要。常默念偈云:‘菩萨居家,当愿众生,知家性空,免其逼迫。’若教妻子,初宜恒谈因果,次以佛法广大谕之,次以净土乐境示之。恒默念偈云:‘妻子集会,当愿众生,怨亲平等,永离贪嗔。’若妻子稍信,则以五戒戒之。家中儿女最易教化,宜以浅近佛书与读,并时常解说,令其深入八识田中。又当于净处或楼上设一经堂,庄严清洁,以便早晚拜诵。而儿女及邻人亲眷见之,亦发善信。每上楼时须默念偈云:‘上升楼阁,当愿众生,升正法楼,彻见一切。’

  凡雇工人,宜预先于定工日,说明念佛戒杀戒酒,又不得淫词歌唱等。而居士自身,则时常威仪皎洁端正,不怒不骂,不饮酒,不失言,不儿戏,不琴棋博弈,不亲女色。遇眷属不法,亦不得时常怒骂,须教诫有时。

  凡诸庆事,则须以其钱财布施贫乏。于布施时,默念偈云:‘若有布施,当愿众生,一切能舍,心无爱着。’即请人或自己演说浅近佛法及因果等事。

  嫁女不必厚奁。可以钱财付之婆家,预先说明,或立据约,曰:‘此项财产,每岁息金,以若干归女用,以若干由女印送佛经,或行慈善等事。’娶媳亦不得厚索嫁奁。喜期至,则聚会亲邻,席以素餐,讲说佛法,施贫送书。(奁:古代盛放梳妆用品的器具。)

  若家富有余,则自当俭用如常人,余者以之作慈善公益,宣扬佛法,庄严佛寺。若甚富,则以其财产付之善友,公共建居士丛林,精舍学院等,及作永远赈荒恤孤养老,修桥补路,宣扬佛法事。

  按:济众一项,务宜斟酌,切勿致人怠惰。昔敝乡有一富室,私捐巨产入祠,令房族人等,每岁得谷若干。厥后其族人尽待其谷度日,不作事业,又憍慢异常,久之皆无术谋生。如是盗贼百出,今则无法可救。古所谓以仁术得不仁之果者,即此类是矣。故布施一项,切须量其受施者不造恶业为要。否则不如以之尽弘佛法,感化人心,致世界清平,则其功德尤为巨矣。祠:家,家族祭祀祖先的庙堂。

  家中不得蓄刀枪、铳炮、钩网等一切害物伤慈之器具。凡与亲戚彼此送礼,当预先说明,改荤腥为布帛或他物。

(连载·待续)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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