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俄乌冲突爆发以来,如果根据开源信息,乌军在研制和运用各型无人机方面对俄军拥有优势,总体而言,俄罗斯这类装备的落后持续至今。
例如,在运用“老妖婆”类战斗农用无人机的数量质量方面,俄罗斯一如从前不及乌军,乌克兰FPV无人机更多,比俄罗斯的飞得更远,尤其是抵御电子对抗的能力更强。
新方向—— 把无人机用于防空。敌人的资源已经展示了借助FPV无人机在高度4000米以下毁伤俄罗斯的直升机,远程自杀式无人机和飞机型无人侦察机。
为什么过去如此,而且持续至今?如何扭转局势?
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一、最突飞猛进的装备类型
在俄乌冲突框架内研制和运用无人机具有一定特点,这是其他军兵种所不具备的。
上个世纪研制和运用的所有无人机,实质上是已有军种的一部分,建造用于遂行它们的任务。
俄乌冲突中一切都变了—— 无人机群在很多情况下能够几乎完全取代传统军种的装备系统,建立真正的察打链路,此时它们发展和演进突飞猛进。
当然,以上并不意味着可以仅仅借助无人机作战,但是从俄乌冲突爆发不足三年时间里它们对战斗行动进程的影响已使战场发生了巨变。
密集用于俄乌冲突的无人机,经常是由小型商业企业研制的。其产品的造价,研制、制造和升级期限比国防工业综合体的产品要低(短)得多,战技性能却可以相提并论,而且可以预测,对于世界任何国家现在和将来都是如此。
升级、运用新技术的速度经常成为重要因素,可以区分高效与无用、甚至危险的无人机—— 危险不仅对于敌方,对己方同样如此。
从乌军战斗力的角度理解了无人机的意义,乌克兰给各类无人机的商业厂家提供了最大的自由。实质在于,乌军的功能归结为订购各类无人机,并在实战条件下进行测试,而重要的“演进选择”因素是用户(军方)和供应商(私营公司)之间存在高效的反馈。
这样一来,“研究-制造-运用-效能分析-与研制厂家联系-改进-运用……”循环周期变得最短。
总体而言,乌军与乌克兰情报总局联合负责先进的无人机,并邀请志愿者、赞助商参与。在很大程度上倚重无人机是乌总司令扎卢日内的功劳,2024年2月6日乌克兰成立了新兵种—— 无人系统兵。
而俄罗斯的无人机却分散于现有的军兵种之中。问题在于,俄罗斯现有的军兵种已经形成了编制体制,传统,实施战斗行动的经验和实践,其中不久前还没有无人机的位置。
陆军总是赋予坦克和火炮系统优先性,空天军中战斗机和地空导弹系统处于首位,海军重点关注主要类别的水面舰艇和核潜艇,上述军种中,无人机微不足道。
俄罗斯传统的军种重新考虑无人装备问题可能要等到多年以后了,但是首先,俄罗斯等不了这么长时间,其次,如上所述,正在打仗,无人装备变化得非常快。
这样一来,和乌克兰的情况一样,俄罗斯也应成立新兵种—— 无人系统兵。
二、无人系统兵
在俄军中成立独立兵种的思想并不新—— 已经提出了下列名称:无人系统兵,无人机器人兵,可能还有其他方案—— 新兵种叫什么并不重要,我们建议叫无人系统兵。
成立俄罗斯新的军种或兵种—— 这是严肃却必需的步骤。对于无人系统兵,其主要供应-合作执行商应该是商业机构。相应地,与决定俄现有军兵种活动的相比,无人系统兵应该拥有更灵活的结构,条令和其他指导性文件。
实质上,无人系统兵应该成为某种混合兵种,介于武装力量(实施战斗行动)和公司(采购和后勤)之间。
如果有人害怕,这种情况下无人系统兵可能出现腐败,他应该看一下目前针对俄国防部多位负责人展开的调查,此时大公司采用的审计机制,比国家机构中的任何检查要残酷得多。
重要的是选拔无人系统兵的领导成员,可以预测,优先方案是来自熟悉俄乌冲突中无人机问题的年青专家,可能,还有来自志愿营的人—— 需要新鲜血液。
所有的无人机和其他类型的机器人系统、设备都应隶属于无人系统兵吗?
并非如此。
例如,为了让炮兵高效工作,实现炮兵火力校射、为激光半主动导引头炮弹照射目标的无人机,和从前一样应属于陆军,而S-70“猎人”无人机或未来的“雷霆”无人机应留在空军之中。
自主式无人潜航器“赝品-V”应处于海军编成之中,而远程自杀式无人机属于本应成立的战略常规力量。
三、哪些无人装备应属于无人系统兵?
首先是目前俄军兵种低估的无人机。相应地,开始阶段无人系统兵应集中于FPV无人机和其他自杀式无人机,无人侦察机,无人轰炸机,飞机、四(六、八)旋翼型布雷无人机,自杀式无人艇和其他类似系统。
应该不断发展无人系统兵,让其尽可能高效掌握划拨的装备,与俄现有的军兵种同步。
这一问题是多面的,实际上几乎所有系统,至少无人机应该是跨军种的,即可以为陆军、空军、防空兵和海军的利益使用,或者处于它们协同的接合部。
四、无人系统兵与俄传统的军兵种应该如何协同?
就像俄军兵种现在相互协同,无人系统兵与它们的协同只会更好,因为结构和方法可以更加灵活。
像陆军呼唤空中支援,无人系统兵分队能够实现对地面分队的类似支援,只是更高效,因为没有能力的指挥员无法指挥它们。
无人系统兵分队可以部署在海军水面舰艇上,借助FPV无人机防御自杀式无人艇的攻击。
为了空军的利益可以组织廉价无人机的密集攻击,让敌人消耗地空导弹的弹药基数、错过滑翔航空炸弹的密集突击,或者歼灭敌人低空的目标,例如,武装直升机。
至于防空任务,无人系统兵最重要的功能可以是对抗敌人的廉价远程自杀式无人机,它们目前正给俄罗斯造成巨大损失。
当然,无人系统兵应有能力、准备以高度自主性遂行某些任务,例如,在规定空域夺取低空制空权—— 以自己的力量保证歼灭慢速空中目标,或通过歼灭敌人的装甲装备、有生力量和布雷粉碎其进攻。
五、结论
需要成立作为兵种的无人系统兵。时机早已成熟,最终采用什么名称并不重要,重在实质。
与过去在世界各国武装力量中运用的历史相比,俄乌冲突期间各型无人机,自杀式无人艇和地面机器人平台取得了长足进步。
无人系统兵的效能将保证行动的自由,对于俄现有的武装力量意义重大。
成立无人系统兵时,应采用新方法,确定新的编制体制,研制之前没有重视的武器装备,采用新的物资技术保障方式方法。
这是艰巨的任务—— 挑战,但是完成它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俄军在近期未来的效能。
来源:俄“军事评论”网站,2024年9月24日,链接:topwar.ru,作者:安德烈·米特罗法诺夫,原文题目:Войска беспилотных систем--- ВБпС: взгляд в будущее Вооруженных Си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