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综述
8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五届“长城”反恐国际论坛以“无人化反恐作战”为主题,各国与会代表围绕打击恐怖主义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战法进行了交流探讨。
黎巴嫩国家安全局贝卡地区处处长纳比尔·哈吉·哈桑表示,“我想中国在反恐领域可以帮助我国,因为中国有丰富的反恐经验、优良的反恐装备和训练有素的反恐力量”。苏里南国防部常务秘书贾岩库玛·比德西表示,恐怖主义是一个国际问题,也是事关未来以及我们下一代的事情。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各国无法独自对抗的,需要各国团结协作。
恐怖主义及其造成的巨大危害是不分国界的,恐怖组织流动性、隐蔽性、杀伤性强,任何国家都难以独自对其进行彻底和有效打击,这意味着反恐在客观上需要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这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大国合作是关键,不仅仅因为大国具有更大的解决全球公共问题的责任和能力,而且大国往往是恐怖主义重点瞄准对象和受害者,深受恐袭之害的大国具有更强动力来消除恐怖主义威胁。
二、参与范围
1.情报交流:各国体制不同、获得情报的渠道不同,这就共同导致各国获取的情报方式单一,内容存在不完整。应对国际反恐新形势,加强情报交流能够互通有无,防止恐怖主义的“溢出”。
2.反洗钱与反融资:恐怖组织要想获取资金,往往通过黑市交易、地下钱庄等非法活动进行。这些活动与恐怖活动相伴相生,他们相互之间形成利益网,遏制资金来源有助于从源头上抑制恐怖组织的发展壮大。
3.警务合作:反恐警务合作属于反恐国际合作中的一线合作,直接关系到具体的反恐行动的开展。它以各国公安警察部门为主体,涉及各方利益的协调。反恐警务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共同受训、联合执法、人员交流、边境管理等。反恐警务合作旨在提升各方面对危机时的能力,互相学习处理突发事件的成果。
4.网络管理:网络恐怖主义近年来愈演愈烈,它的表现主要是通过网络散播极端主义音视频,宣扬暴力思想,传播信息召集行动。网络恐怖主义在参与者、形式、手段、效果等方面都有新的变化,使恐怖主义的蔓延更加汹涌,做好网络管理成为现代社会反恐的重要一环。
三、合作实践
1.中国-联合国
中国参与联合国反恐的形式包括积极向海外派驻维和部队、维和警察,磋商采取一致行动,制裁措施,冻结涉恐账户款项,与其他国家合作开展执法行动等。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在涉恐问题上态度坚决。中国通过在安理会小组辩论、讨论投票,表达我方立场,对世界范围内的各种恐怖主义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
2.中国-美国
中美反恐合作加速了国际反恐合作的进程,推动国际反恐怖斗争取得实质性成果。两国以反恐合作为基础,创造对话、交往的氛围,夯实各个层次与领域的合作,促进双边关系的稳定发展。
2002年,中美两国共同推动联合国安理会将“东伊运”认定为恐怖组织,打击“东伊运”成为国际反恐怖主义斗争中重要的一环,这是中美两国反恐合作的积极成果。2016年,在中美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美元首杭州会晤后,美国再次将“东伊运”列为恐怖组织,两国就反恐的多项议题重新达成一致。在2017年的执法及网络安全对话中,两国就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凝聚共识。两国加强高层之间的战略对话,密切各级别、各部门之间的接触,建立反恐磋商机制,充实了两国中长期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两国反恐合作的深入开展。
在金融合作方面,两国金融机构协商、合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成立的金融情报小组与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开展合作,追踪恐怖分子的交易,冻结涉恐资金,切断恐怖融资途径。自2002年起,中国依据联合国安理会第1267号决议对美国第13224号行政令中涉及的恐怖分子与恐怖组织实施制裁。美国先后两次对“东伊运”及其头目实施金融制裁。2002年,美国冻结了“东伊运”恐怖组织在美国的所有资产,禁止任何人或组织为该恐怖组织提供支持;2009年,美国成功阻断了“东伊运”头目阿布都·哈克获取恐怖资金的渠道。
在情报合作方面,为深化反恐情报的互动与沟通,中美建立了情报交流机制。美方派遣情报专家到新疆地区协助调查暴恐事件,中方同样派遣情报专家前往美国协助调查“9·11”事件的内情,两国在情报合作中取得了较高程度的共识,展现了对于合作的积极性、行动力。两国在情报合作层面建立了互信基础,中国同意联邦调查局在驻华大使馆设立办事处,使得反恐情报合作更加畅通。
3.中国-上合组织国家
目前我国在上合组织反恐合作中起主导作用,上合组织不是区域军事同盟,而是团结合作的区域组织。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我国与各成员国开展联合军事演习,目的就是为了反恐。数据显示,2015年,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的协助下,共有150余名恐怖分子被消灭,1000余名恐怖分子的帮凶被逮捕。这表明,上合组织的运作实践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周边安全贡献了力量。
4.中国-东盟国家
中国和东盟在反恐领域的合作主要开始于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通过的《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宣言》的诞生标志着反恐合作开始成为中国与东盟合作的重要议题,这为以后的反恐合作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后双方多次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11年双方举行“防务与安全对话”之后建立起了中国与东盟反恐合作机制,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反恐协议,在多个国际会议中增加反恐合作议题。中国与东盟已有的双边、多边区域合作机制主要有中国—东盟“10+1”、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防长会议等。
2013年,中国首次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网络安全研讨会,网络反恐开始逐步纳入到中国与东盟在反恐领域的合作之中。2021年11月,《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联合声明》中指出,“继续落实《中国与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及其行动计划,共同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和挑战。”2023年11月,举行的“和平友谊-2023”多国联合演习,表明了中国与东盟加强了反恐领域深度合作。
四、面临障碍
从当前国际形势看,全球联合反恐正面临极端不利的条件。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全球地缘政治冲突恶化,大国阵营对抗加剧,欧美对于非西方国家的极限打压严重透支国际信任,客观上不利于全球反恐合作。
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以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为代表的地区热点问题不仅在地区而且在全球层面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国际社会对全球公共问题关注不够,全球安全治理陷入低谷。恐怖主义力量的滋生与复苏没有得到国际社会持久足够的关注,各国对恐怖主义防范力度和警惕性均有所下降。
全球反恐缺乏政治互信和实质性合作,各国各自为战、难以形成合力,一些国家甚至有“资恐”“养恐”以打击对手之嫌,全球反恐合作陷入实质性停顿。
各国在民族构成、文化和价值体系等方面各有不同,在面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威胁时的立场也会存在明显差异。即便是基于地缘政治而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之间也尚未达成高度的认同。因此,文化或文明的差异与冲突,认同感的缺乏以及各国在现实利益上的各自考量,势必会削弱互相合作的基础,从而影响合作的广度、深度和质量,难以形成反恐合力。
由于各国的利益需求不同,反恐形势的紧迫程度不同,在认定和打击恐怖主义时必然会有不同的立场,反恐政策也不同,导致在反恐合作时无法达成共识,影响了针对恐怖主义的打击效果。例如,美国实行双重标准,它会将一些国际暴力事件认定为恐怖主义,但是对我国发生的重大暴恐事件却实行“差别对待”,拒绝承认其为恐怖主义,甚至为危及我国安全的境外恐怖组织提供场所和资金援助,暗中支持“三股势力”的“毒瘤”,严重阻碍了中美联合反恐的进程。这种利益归属不同,认识存在分歧,导致两国在国际反恐中很难有实质性的合作。
五、发展策略
继续强化联合国在反恐国际合作机制中的核心作用,推动联合国主导下的军事合作反恐。联合国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军事打击问题上,应当监督军事反恐的国家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中明确所提出的自卫和安理会授权,避免一些国家滥用“自卫权”。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应当在“集体安全观”的指引下,积极协调各国之间的协商,强化共识,积极推动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的出台。
各国应当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通过加强沟通对话,增进各方对彼此反恐政策的理解,消除误解,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达成反恐共识。还应当坚决抵制在对待恐怖主义时采取双重标准,以国际社会共同的安全利益为主,将反恐合作放在优先地位予以考虑。中国应当以“一带一路”为契机,与沿线国家开展政治互信,共同构筑“一带一路”安全合作框架,以“经济一体化”推进“反恐一体化”,进一步拓展反恐国际合作的空间。
国家之间建立双边和多边“安全信息交换网络”,为涉及网络恐怖案件的调查提供便利,识别、跟踪涉恐活动有关的线索,建立对网络恐怖主义快速识别、互相通报的合作机制,给予各国网络反恐机构更大的反恐行动空间与更科学的信息整合。各个国家应及时将所获取的反恐信息进行汇总与共享。通过对信息的研判,可以有效提供预警信息,预测恐怖组织的活动动向,帮助抓获恐怖分子。统筹安全机构的信息交流,为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沟通交流奠定基础,为国际信息的交流合作创造条件。
我国要进一步强化反恐情报信息整合共享,把涉恐人员、物品等关键信息纳入平台,不断完善分析研判机制,加强专门人才建设,为反恐怖工作提供有力的情报信息支撑。在反洗钱与反融资领域,非司法机关的金融机构应通过签署协议推动金融信息合作。金融机构应加强对资金来源的甄别,加大反洗钱力度。对列入国际制裁名单的企业、个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各国应当提升技术水平,协调开展网络监控,树立共担风险的意识。具体说来,各国均应认识到网络恐怖主义的危害,明确网络行为对全世界可能带来的影响;共同建立网络规则体系用多边、民主、透明的规则来遏制恐怖主义的发展,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秩序;在网络恐怖主义信息发现、拦截、处理、通报等领域展开技术交流,相互学习先进经验,堵塞网络漏洞。
恐怖主义犯罪的有效治理离不开全球力量和各方努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构建多层次、多举措、立体化的反恐国际合作新体系是当前反恐工作的重中之重,唯其如此,恐怖主义犯罪才能得到有效治理,人类社会才能实现持久安全和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