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推荐 | 赵中华《审美:人的幸福——西方审美超验论思想与人的生存关系研究 》

文摘   2024-07-04 21:30   浙江  

《审美:人的幸福——西方审美超验论思想与人的生存关系研究 》

赵中华 著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24年12月出版

 内容简介

众所周知,美育和艺术教育自古以来在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以艺术为主要对象的审美活动对社会进步和个人生活实践乃至于人生观、价值观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但审美活动为什么能发挥这些作用?从哪些层面通过何种内在关联使其发挥了这些作用?审美对人生的实践和行为选择发生作用的内在逻辑是什么?何为审美?审美何为?


本书从哲学视角审视人的精神结构和人对自我认识的变化,考察不同时期代表性思想家对人的本性和人生意义的思考,以及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审美与人的生存实践内在关联的讨论。


从古希腊理性主义时期开始,美与真、善一起被作为终极价值,为幸福的人生构建了一个理想的图景,对美的追求,也即是幸福人生所必备的信念。但随着社会发展, 不同时期的思想家们从解决生活困惑的实际出发,对美和人的本质提出了各种新的解释,也从各个方面不断深入阐明审美对人的幸福生活的内在价值,说明审美正是保证人们过上“理想”的、“幸福的”生活的必要途径。因而每个时代对审美和艺术的认识,不但具有了文化更新和价值创造的功能,也具有伦理实践意义。从人生论的角度看审美,这些思想资源,为我们理解近代以来审美观念和艺术实践的变化,提供了内在的、连续的思想背景。


上世纪初,经王国维、宗白华、蔡元培等前辈的选择性引介,以研究人的审美认识和美感经验为对象的美学作为一门学科进入国人视野。在中国近代社会迫切需要以科学和民主精神来救亡图存的时代环境中,我们对美学的吸纳主要是从亚里士多德的经验论和理性主义这一脉传统开始的,美学界对审美的认识大多侧重于从感性的、经验的认识论角度去思考审美经验的问题,将经验的、实证的方法所能企及的东西,称之为审美的知识,历史地忽略了超验美学传统中将审美作为人的生存智慧的超验性因素。改革开以来,西方的“日常生活审美化”“现象美学”和“体验美学”等观念在我国快速流行,这些观念把理性主义和科学实证的美学思维发展到极致,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审美与人的生存在终极意义上的内在联系,成为推动消费时代人的异化、精神流浪和单向度发展的主要思想根源。

 作者简介

赵中华,文学博士,浙江音乐学院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文化创新团队负责人,浙江省一流本科课程“艺术概论”建设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文艺美学、艺术与文化管理研究。出版专著《通识视阈下的高等艺术教育研究》,编著教材《中国艺术的文化基因》《大学写作》《口才学通论》等,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本书序言

我国著名文艺理论家、美学家、浙江大学文艺学研究所前所长、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元骧先生为本书作序



赵中华同志的《审美:人的幸福》是一部致力于从哲学角度对“美学”所作的“正本清源”的工作,在当今美学研究日趋“泛化”、“浅俗化”的情况下,对于维护美学的本质属性,推动美学朝着自身方向发展,是有启示作用的。


尽管我国自古就有丰富的美学思想,但是作为一门学科,一般认为它的源头是在古希腊,是从哲学中孕育而分化出来的。希腊早期哲学是“自然哲学”,是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把东方神秘主义中的“努斯”(nous意为世界万物的安排及其运动的动力,似乎相当于我们古代哲学中的“道”)引入哲学,而使希腊哲学研究的中心从“自然”转入“人事”, 把探究“善生”(即人的幸福的生活)视为人的生存的目的开始的。为了消除“努斯”的神秘主义色彩,柏拉图又力图按希腊理性主义的精神,以归纳推理和普遍定义的方式,把它改造为 “理念”,亦即“美”与“善”的终极根源,并认为现实中的美,只不过是美的理念的“影子”,它只有凭着灵魂中的“理智”(实为心灵)部分的“回忆”,才能把握的客观真理。但由于他把灵魂分为理智、激情和意志三部分,视理智为不朽的灵魂,后二者由于依附于肉体,不仅被归为可朽的灵魂,而且还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这样就把对美的观照,看作是凭借理智而摆脱激情和欲望,使灵魂(实为“心灵”)得以提升和净化,达到人的“善生”的目的的过程。所以,我认为克罗齐把柏拉图的“理念论”视为美学的源头,要比目前我们一般把鲍姆嘉通看作是“美学之父”的观点要深刻的多。但是,柏拉图的“理念论”也为美学造成了灵魂和肉体、理性与感性的二元对立,以致于两千多年以来,不仅是西方美学,而且西方哲学都把解决这个问题作为研究的基本主题。怀特海认为,两千多年来的西方哲学都是柏拉图的一个“注脚”,我认为在美学方面也不例外。柏拉图的思想后来在普罗提诺那里得到了继承和发展,他接着“理念论”提出了“太一流溢说”,认为“物体的美,是由于分享一种来自神明的理式而来的”。与柏拉图不同的是,他认为美不是通过理智的灵魂,它只能凭一种“内在的眼睛(内视力)”才能观照到。心灵本身如果不是美的,就看不到美。只有当人的心灵变成神圣的,才能观照到神和美。这样,他就把柏拉图所主张的从“理念”中所获得的客观的、外在的“启示的真理”,转向主观的、内在的由于达到“与神合一”而确立的“信仰的 真理”,而成为中世纪基督教哲学的源头之一。


与之不同,亚里士多德虽然他也谈论“神”,但他从“实体论”的观点和科学的精神,把“神”理解为是“自然运动的本源”,认为灵魂的属性是与生物的自然“质料”不可分离的有机的整体,其中理智只不过是灵魂中用来理解判断的部分,它不能在无激情和欲望的状态下产生运动,“质料”从实体和实践方面为理智活动提供了可能性。但他又认为“质料”不过是人“潜在的实体”,只有当它通过自身的运动实现目的而获得一定的“形式”(这里“形式”只是相对于“质料”而非“内容”而言,近乎于柏拉图的“理念”,是理智活动)才能成为“实在的实体”。这样,“形式”不仅被他看作是灵魂运动的“动力因”,而且也是“目的因”。而把灵魂各部分的“和谐”统一视为人的生存所达到的最高境界,亦即是“美”与“善”的境界。但他这个思想主要是引用了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学说,认为“数的属性就是正义”, “事物的本性乃是对数的模仿”,“整个世界秩序不过是和谐的数而已”。物体在形态上的比例、对称和均衡之所以被看作是美的,都只不过是内在“和谐”的外在显示而已。在他的《形而上学》中阐明的,因未能把理性精神与感觉经验达到有机地结合,也使得他的美学思想带有明显的折衷调和倾向。直到席勒那里,才本着“最高的抽象也有回到感性道路”的信念,以“思想会引起内心的感觉,逻辑和道德相统一的概念会转化为感性上的和谐的情感”为理由,在审美活动中得到落实。


这样,就形成了希腊古典美学中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两大传统。虽然都以“真理”自命,但前者是超验的,是“启示(天启、神启)的真理”,后者虽然带有折衷调和的倾向,但就“本体论”来看是倾向于经验的、科学的真理。


欧洲中世纪是一个基督教统治的时代,哲学成了“神学的奴婢”,这决定了“信仰主义”也必然居于主宰的地位,但是以亚里士多德代表的希腊“理性精神”,不仅没有完全丧失,在一些宗教哲学中也力图吸取其合理的成分,使信仰主义得以完善和更令人信服。虽然同属于基督教哲学,但“教父哲学”与“经院哲学”又不是完全相同。以两者的代表人物而论,“教父哲学”的代表人物奥古斯丁认为“美在上帝”,这决定了他必然将柏拉图的学说和道德哲学置于首位。他认为这是“与基督教信仰最接近的哲学”,但不同于传统的基督教哲学,他不否认人的肉体,认为灵魂作为记忆、理解、意愿三者统一的整体,应分别属于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和伦理学。他提出“自由意志”,认为意志是自然的,本身并没有善恶之分,意志和情欲可能会扰乱人的心志,令信徒犯罪,也可能成为美德,使同情服务于理性。他针对摩尼教所说的由于世界上有恶的存在,而提出了有两个上帝的思想。认为“一个人行所不当行的,是不能归咎于创造主的;最终那人受当受的苦,则使创造主受到赞美,更显得创造主的荣耀。”而“经院哲学”的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更是直接立足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参照亚里士多德哲学的思维方式来论证上帝的存在和启示真理的价值。至于对美的具体观点的阐述,包括他所提出的“完整、和谐、鲜明等三要素”,前人大多都已谈过,而对于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理论思辨和感觉经验如何统一的问题的解决,未作任何推进,而且采取了以果索因的方式,“即使上帝超越了一切可见事物的感觉,可是他的爱是可以感受到的,通过这些感觉足以证明他的存在。”以致于罗素认为他的创新的表现,只不过是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稍加修改,来适应基督教教义的需要,甚至认为他是“没有什么真正的哲学精神的”,“只是给预想下的结论去找证据,这不是哲学而是诡辩”。但是不论怎样,他向亚里士多德的回归,对于把文艺从“神学的奴婢”中解放出来而向世俗转化是有积极意义的。


由此可见,就以上所述的对美的哲学思考方面,虽然涉及到具体美的问题并不很多,但从美学史来看,却是其中最有原则性的部分,其日后的发展,都是建立在对这些原创部分的吸取和阐释的基础上。康德的贡献,在我看来主要是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的精神,把审美判断从“质”、“量”、“关系”、“模态”整合成一个内容丰富的而思虑周密的体系,而成为近代美学的奠基人。并发现从“认识论”哲学的观点来探讨美的本质,找不到“本体论”依据的时候,转而从“价值论”的维度开辟途径,而成为后世“价值论”哲学和美学的开创者。“价值论”与“认识论”哲学思维方式不同。“认识论”是从“感性直观”开始,从客观到主观;而“价值论”是从“实践原理的可能性”开始,以此作为价值判断的依据。所以,他认为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反思的判断”,总是以一定“先天的原理”为依据的。但这个“先天原理”到哪里去找呢?虽然他不信上帝,但是为了道德律的需要,他还是假设有一位“上帝”,来补充“自然目的论”的不足,而建立了一种“伦理神学”,这无非是把宗教信仰变为道德指令而已,以致叔本华认为他从前门把“上帝”驱逐,而从后门又把“上帝”请回来。与神学哲学就没有本质的区别了。这个问题直到马克思这里才获得了科学的解决。马克思在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审美从根本上看作是实践活动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即人自身所追求的价值目的——体现在外化的对象中,在观照到的自身所追求的目的时所产生的一种自由和愉悦。只不过是马克思是从社会历史的观点,着眼于社会的人,而审美是通过感觉和体验等个人的心理活动而进入人的内心的,还需要我们把“美”与“美感”统一起来,进一步从个人性和社会性的交互作用中去进行研究。


这表明自古至今,尽管美学理论的哲学基础不同,但是它的基本主题和精神却是一脉相承的。我们把文学称之为“人学”,其根源就是美学是人学,是探究人的“善生”问题的价值学。所以,我觉得要说明什么是“美学”,还得要从它的源头开始,把历史的资源与现实的需要贯通起来进行研究,这是我阅读赵中华同志的这部著作的一些启示。但由于自身学养的浅薄,加上脑力的衰退思想迟钝,若在观点和表述上不当的地方,请读者朋友多加原谅!             


王元骧 时年九十岁

2024年3月31日于西溪寓所


作者看望王元骧先生,并合影于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2024年6月)


文字 | 赵中华等

编辑 | 王润岩

审核 | 陶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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