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是美国国会根据《消费品安全法》设立的独立监管机构,致力于保护公众免受消费品带来的不合理伤害和死亡风险。CPSC的监管范围涵盖约1.5万种家用、学校、休闲等场合使用的消费品。当CPSC发现产品违反强制性标准时,会发出“违规通知”(NOV),要求企业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召回、停止销售或生产等。本文分析了2019 年1月至2024年5月CPSC发布的NOV数据,揭示了我国非食用消费品出口美国面临的主要风险,并详细解读了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为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提供参考。
近五年CPSC发布的违规通知概况
2019年1月至2024年5月,CPSC通过NOV发布了12610份针对不合格产品的违规通知。其中,中国(包括香港、台湾)的产品占比最高,达到75.96%;其次是墨西哥(4.73%)、美国(2.53%)、印度(2.28%)、秘鲁(1.70%)和加拿大(1.03%),其他占比11.78%(见图1)。2019年1月至2024年5月,CPSC通过NOV要求企业采取的纠正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停止销售并纠正未来生产占比最高,达66.86%。该措施要求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和分销违规产品,并对未来生产进行整改,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纠正未来生产占比19.56%。该措施要求企业对现有库存进行整改,并对未来生产进行严格控制,以确保产品合规。消费者层面召回占比10.13%。该措施要求企业主动召回已售出的违规产品,并提供退换货或其他补救措施,以保障消费者安全。扣押占比2.08%。CPSC有权扣押存在安全隐患的消费品,并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或销毁。经销商召回占比1.15%。该措施要求企业通知经销商停止销售违规产品,并进行召回处理。其他措施占比0.21%。包括要求企业提供产品测试报告、改进产品设计等。分析近五年来CPSC对中国发布的NOV数据发现,中国产品的主要违规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不符合产品认证和标签要求占比48.46%,位居首位;违反《危险物质和产品法规》(16 CFR 1500)占比21.41%,位居第二;其余还包括违反产品测试和标签要求、耐用消费品注册要求、玩具安全要求、服装和睡衣的燃烧要求、全地形车安全要求等,具体见表1。1.违反溯源标签和第三方认证要求——15 USC 2063根据美国法典15 USC 2063,为确保产品合规性和消费者安全,制造商在进口、销售、储存或分销受监管的消费品时,必须提供认证证书。该证书需包含以下要素:(a)产品合规性证明:通过对每个产品进行测试或合理的测试程序,证实产品符合美国的《消费品安全法》(CPSA)及CPSC执行的所有相关规则、禁令、标准或法规。(b)适用法规标准:明确适用于该产品的各项规则、标准或法规。(c)溯源标签:儿童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附加独特的标识,包含生产日期、地点、批次信息(批次号、流水号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追溯产品来源的详细信息。(d)普通合格证书:其他受CPSC监管的普通消费品制造商需获取普通合格证书 (GCC),证明其产品符合美国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16 CFR 1500《联邦有害物质法》(FHSA)旨在规范消费品中的有害物质,确保消费者安全。该法规要求所有家用产品,如果含有法律界定的有害物质定义,都必须附有警示标识,告知消费者产品使用相关的潜在危害,提供急救指南,并明确声明“勿让儿童接触”。FHSA 还将一些供儿童使用并具有电、机械或高温风险的产品定义为违禁有害物质。我国出口到美国的部分产品因违反16 CFR 1500而受到CPSC的违规通知,其中以“艺术材料”产品最为常见。FHSA将“艺术材料”定义为:由生产商或再包装商销售或推广,用于视觉或图形艺术创作的材料,并以适合不同年龄段个人用户或小团体参与者使用的包装尺寸进行包装。为了保障儿童产品的安全,制造商必须严格遵守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107《与产品认证相关的测试和标签》的规定。该法规要求:(a)制造商需提交足够数量的儿童产品样品进行测试,以支持产品认证,并制定和实施定期测试计划。(b)制造商需保存所有相关记录,包括测试结果和样品信息,以备CPSC检查。(c)如果产品设计或制造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制造商必须重新提交样品进行测试。(d)制造商需采取措施防止对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施加不当影响,并确保所有标签清晰且准确地表明产品符合安全规定。4.不符合儿童耐用消费品注册要求——16 CFR 11302018年颁布的《Danny Keysar儿童产品安全通知法》 (15 U.S.C.2056a) 要求CPSC制定规则,建立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性能、标签和注册登记要求。作为《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的一部分,该法案旨在提高儿童产品的安全性。16 CFR 1130规定了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者注册要求。根据该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制定消费者登记计划,以便在发生召回或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通知消费者。登记计划应包含进口商的名称、联系信息、产品型号名称等信息。耐用婴幼儿产品包括婴儿床、摇篮、高脚椅等,必须在产品及其包装上永久性地标记包含跟踪标识的具体信息,以便追溯产品来源。耐用婴幼儿产品的特殊性能要求则分布在16 CFR 1215-16、 CFR 1250部分,涵盖产品的安全性能、结构稳定性、阻燃性能等方面。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250.2要求玩具产品应符合ASTM F963-17。所有在2018年2月28日或之后生产或进口的儿童玩具必须经过ASTM F963-17的测试和认证。该标准中,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材料、基材、小部件、锋利边缘和尖端等要求均需要第三方认证。6.不符合睡衣燃烧要求——16 CFR 1615/1615由于儿童睡衣材料易燃,容易在接触火源时起火,造成儿童烧伤。因此,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615/1615对儿童睡衣的易燃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符合该法规的儿童睡衣必须具备以下特性:(a)易燃性:所有织物和服装在脱离小型明火火源之后可以自行熄灭,不会继续燃烧。(b)炭化长度:经过测试后,5个试样的平均炭化长度不应超过17.8cm,任何单个样品的炭化长度不得超过25.4cm。7.不符合全地形车安全标准——16 CFR 1420为了保障全地形车 (ATV)的安全性能,美国联邦法规 16 CFR 1420 规定了以下要求:(a)所有 ATV 必须符合美国四轮ATV国家标准(ANSI/SVIA 1-2017)的规定。(b)每辆 ATV 必须提交获CPSC批准的 ATV 行动计划(ATV Action Plan),内容包括骑手培训、安全信息传播、年龄建议、营销和销售政策、销售监测等内容;并附上合规性标签,明确标注制造商、进口商或私人标签商以及所遵循的特定ATV行动计划。为保护3岁以下儿童的安全,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1501禁止玩具和其他产品含有危险小部件。危险小部件是指可以完全进入一个2.25 英寸长、1.25英寸宽的特制检测圆筒的任何物品,其大小相当于一个3岁以下幼童完全张开的喉咙。这类物品可以是完整的玩具、玩具的组成部分,或者在模拟儿童使用或滥用检测中脱落的玩具或产品的一部分。16 CFR 1501禁止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产品产生危险小部件。如果这类产品可以完整地放入检测圆筒,则被视为违禁物品。为保证美国市场上烟花产品的安全,16 CFR 1507要求带引线的烟花装置:(a)只使用经过处理或涂复的引线,以减少侧面点火的可能性。(b)仅使用引线,该引线在设备点火前至少燃烧3秒但不超过9秒。引线应连接牢固,使其能够支撑烟花装置的重量加上8盎司的自重,或使烟花装置的重量增加一倍,而不与烟花装置分开。此外,16 CFR 1507还规定了不同烟花类产品的产品设计、性能、标签、运输等要求。CPSC违规通知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非食用消费品出口美国面临较高的合规风险,尤其是在认证、标签、有害物质和产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美国消费品安全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对婴幼儿安全的日益重视,对中国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通过认证认可和第三方检测,确保产品符合美国法规要求。了解市场准入要求:密切关注美国消费品安全法规动态,及时更新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提升产品安全性和创新性:注重产品设计安全,同时进行产品创新,以满足美国市场的需求。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重视 CPSC 违规通知,积极配合CPSC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产品被召回。*本文来自《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2024年第5期,转载请注明来源。10月汽车产销量环比同比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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