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对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及三名前任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文摘   财经   2024-09-02 12:00   广东  

2024年8月27日,香港联交所就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三名前任董事的不当行为采取纪律行动。在此次纪律行动中,香港联交所公开谴责华晨中国前执行董事马妮娜、前执行董事阎秉哲、前执行董事孙宝伟。联交所表示,马妮娜及阎秉哲均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同时,若孙宝伟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联交所调查发现,华晨中国多家全资附属公司(包括金杯汽控)于2019至2021年间在华晨的影响下为华晨集团及其他实体的利益而向其提供约534亿元的财务资助。其财务资助包括担保、存款质押及资金往来,然而却并没有为该公司带来任何明显的商业利益。最终,该公司遭受巨额亏损。联交所表示,此等财务资助是属于华晨运用其当时作为控股股东的影响力后而产生的结果。马妮娜、阎秉哲及孙宝伟于华晨担任高级管理层职务,尽管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但仍参与了该公司向华晨提供的财务资助,同时均未向董事会汇报有关财务资助。此外,他们也未向该公司董事会汇报有关事宜,也未有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适用于财务资助的规定。该公司后来发现未披露的财务资助,导致其延迟刊发及寄发财务业绩及报告。

港交所公告(发布于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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