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帮助我们要回租金,不需要我们来回奔波就把钱要回来。”
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长白山保护区人民法庭通过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3年,王某向苏州某公司租借数码设备,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某公司多次催要租金,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某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欠款及违约金8600余元。
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鉴于原告身处外地距离较远,遂决定以视频形式开庭调解此案。
“法官,我们公司跟他沟通很多次了,他就是不愿意还钱,还找各种理由推脱。”
“法官,我不是故意不还,是我的债务太多了,一下子拿不出这些钱,我确实没能力全还。”
......
在谈话间承办法官发现王某并不是拒不还钱,而是经济确有困难。
见此情形,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出发,与王某讲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与原告积极沟通,告知原告目前王某没有固定工作,确实经济困难,但还款态度诚恳,希望原告能对还款时限作出让步。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该案件的妥善解决,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又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用实际行动为实质解纷按下“快捷键”,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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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