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龙井市人民法院1946年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的诉讼卷宗现今仍完好保存在库。
龙井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与时俱进、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档案查阅服务。2024年11月14日,吉林省广播电视台吉林卫视《新闻早报》播出了“龙井市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服务百姓”诉讼档案工作的相关报道。
今年以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在《民主与法制》周刊、中新网等央级媒体发表了介绍诉讼档案相关工作经验的《“点线面体”联动 绘制诉讼档案为民新篇章》《司法威严不能变 兰台芬芳暖人心》等5篇文章,在《吉林日报》、北方法制网等省级媒体发表《无声的讲述者:听档讲史 为法守卷》《跨域调卷服务 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等文章14篇。
从一卷一册笔笔亲书的传统载体档案,到现代化背景下更高效便捷的电子档案的进步与发展,诉讼档案的改革承载着历代龙井法院人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见证着智慧法院建设的发展成果。
未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与时俱进、多措并举,全方位提升档案查阅服务,充分发挥诉讼档案服务审判的积极作用,以高效、严谨的管理态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有新提高,继续秉持“服务审判、服务群众”的理念,整理好、管理好、运用好每一份诉讼档案,提供细致入微的服务,保护好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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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法院办公室 龙井市人民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