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科、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化解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
原告于2018年9月购买并安装了某品牌家用反渗透直饮机,2024年7月,该直饮机发生爆炸,造成机器烧毁,厨房的橱柜、操作台、墙壁棚顶烧毁;卧室与客厅的墙面、棚顶及家中鞋柜、茶几等家居用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原告遭受经济损失,在与直饮机公司沟通后并未达成一致的赔偿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直饮机公司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
在对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指派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因该直饮机生产公司非本地公司,调解员前期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的了解。
直饮机公司对于爆炸的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存在较大异议,认为该直饮机已经使用6年多,且可能存在具体操作细节不当等问题。
因案件涉及产品质量责任问题与损失价格认定,法院会同梅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科、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案件事实,联合向当事人开展调解。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直饮机的爆炸原因存在争议,究竟是生产商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还是用户生活中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直饮机爆炸,在对产品进行质量鉴定前都无法确认。然而,若通过申请鉴定确定损失所花费的鉴定费大致在6万元左右,已经超过原告所请求的赔偿数额,得不偿失,且鉴定同样消耗时间成本。
因此,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其中利弊,希望双方能够各退一步,以最低成本解决问题,同时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经各部门的多元联动调处,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同意各承担50%的责任,对于原告的家具、家电损失,能修复的以修复为主,实在无法修复的再予以更换,共同商定最低价格损失,原告自愿撤回起诉。
近年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多部门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持续开拓“法院+行业调解”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在案件细微处把握当事人心理和诉求,避免在诉讼过程中造成当事人的财产损失进一步扩大,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目标导向,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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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