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新“枫”景】行政庭:探望孩子起纠纷,温情调解护成长

政务   2024-12-06 17:12   江苏  


巡回审判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庭审现场“搬”到百姓“家门口”,让人民群众沉浸式体验司法温度,“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为此,昆山市人民法院各审判部门开展了系列巡回审判工作,用脚步丈量法院与民心的距离,推动“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

昆山市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走进社区

就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旁听庭审并参与调解


☟ ☟ ☟

基本案情


☞ 2023年11月,小华的父母协议离婚,小华跟随父亲共同生活,离婚协议中并未对子女探视权作明确约定。离婚后,小华父母仍住同小区,但对探望时间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互不相让,开启了长达半年的“拉锯战”。2024年5月,小华母亲诉至法院,请求小华父亲配合其行使探视权的要求。


☞ 考虑到案件关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一纸判决显然不是解决该纠纷的最佳方案,承办法官决定走进社区开展巡回审判。


☞ 庭审前,法官首先向社区书记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生活情况,掌握矛盾出现的根源和症结,找准纠纷调解的突破口。同时,法官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案件庭审旁听及调解工作。



♢♢♢


☞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的基础上,精准归纳争议焦点,有序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发问,查明案件事实。同时,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阐述有关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多站在孩子角度考虑,父母的爱对孩子来说缺一不可,希望能够理性处理探望事宜。尽管暂未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对于法律规定有了更充分的理解,均表示愿意庭后进一步协商。


☞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与代表委员共同通过“背靠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纾解双方心结,释明探望权的行使应以双方互谅互让、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并阐述亲情对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性以及亲情割裂的危害。

经过反复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最终放下隔阂,达成共识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向双方送达《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阐明科学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尊重孩子本人意愿,共同做好孩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让父母之爱都不缺席。


庭后感言

人大代表胡惠华:巡回审判的形式很好,这次庭审选取的案件对我触动很深,很温暖、很受启发,法院的工作做得很细,家庭纠纷应该多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将亲情修复在源头。

政协委员、特邀家庭教育指导员纪伟杰:家事纠纷往往涉及到情感、亲情以及诸多生活细节,处理起来需要格外的细心与耐心。这起纠纷若单纯依靠常规的庭审流程,或许很难真正触及到矛盾根源,也难以充分考虑到对未成年人产生的影响。巡回审判走出了化解此类矛盾的最佳路径。


· END·



供稿 | 行政庭

编辑 | 康嘉倩  常丽梅

审核 | 蔡  磊


昆山法院
促进工作交流,提供便民服务,关注司法动态,弘扬法治文化,开展普法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