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纠纷实质化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审判理念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减抑程序空转、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基层治理具有重要引领意义。为切实将“如我在诉”“一次解纷”的理念贯穿审判工作全过程,推动构建全周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防止“一案结多案生”,昆山市人民法院开辟“实质解纷”专栏,通过生动案例和鲜活事例,展现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强化“纠纷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推动干警持续探索和提升审判技能,强化事实查明、释法说理、判后答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与新期待。
小唐和小邱是某小区楼上楼下的业主,小邱所购房屋在小唐房屋正上方,两人购房后均将房屋出租。楼下小唐房屋的租户反映卫生间和主卧房顶墙面渗水,小唐多次与小邱联系商量维修问题无果,故于2024年4月诉至昆山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小邱限期内修复房屋漏水处,并承担原告修复房屋费用、房租损失等共计2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千灯人民法庭法官朱诚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小邱,但一直联系不上。朱诚赴现场实地查看房屋漏水情况,经楼上租客介绍,房屋漏水系因楼上房主小邱装修时卫生间没有做好排水、防水工程,一使用卫生间洗澡就会排水不畅,出现积水。楼下租客向法官展示房屋漏水情况,称房东小唐已对房屋漏水处进行了初步维修。
2024年7月,该案件首次开庭,被告小邱未到庭。
多方联动齐发力 邻里矛盾巧化解
为促进纠纷有效化解,法官依托千灯人民法庭“法庭+网格+调解员”机制,与辖区矛调中心、司法所高效对接、协作联动,就案件调解工作进行沟通。经讨论,三方一致认为,该案纠纷化解关键在于督促楼上房主小邱对房屋漏水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由于被告小邱始终联系不上,小区网格员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地缘优势,成功与小邱取得联系。
随后,朱诚会同司法所调解员、小区网格员在现场与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针对纠纷提供化解思路,通过说人情、讲道理、解读相关法律等方式,劝说双方要以和为贵,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同时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交流过程中,司法所调解员认真倾听,根据双方诉求,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促成双方就房屋维修问题达成共识,由被告出资修复房屋漏水处。
房屋施工过程中,在法官指导下,司法所调解员、小区网格员对防水施工进展和工程质量进行实时监督,在调解工作群中及时沟通相关情况,并组织当事人双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监督和保障方案真正落到实处。
施工结束后,原告小唐反映漏水问题已彻底解决,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主动提出愿意降低诉请金额。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小邱赔偿小唐其在维修中垫付的费用3500元。小邱当日便支付了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法庭+网格+调解员”联动联调机制
近年来,千灯人民法庭积极联合辖区矛调中心、镇司法所开展共建,构建“法庭+网格+调解员”联动联调机制,持续推进网格长进法庭“三个一”活动,深化矛盾纠纷多方调解、实质化解,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司法前移的叠加优势,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审判资源,构筑起基层多元实质解纷的坚实“堡垒”。
案件承办团队
审判员:朱诚 书记员:何贾丽
| 案例来源:千灯人民法庭
| 编 辑:康嘉倩 沈 希
| 审 核:蔡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