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通过将庭审现场“搬”到百姓“家门口”,让人民群众沉浸式体验司法温度,“零距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为此,昆山市人民法院各审判部门开展了系列巡回审判工作,用脚步丈量法院与民心的距离,推动“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
昆山市人民法院巴城人民法庭
将巡回法庭搬到了巴城镇武神潭村
审理一起渔业承包合同纠纷
当地村委干部、群众代表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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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 2022年1月,魏某与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签订《养殖资源租赁合同(渔业水产类)》,租赁该村产业园区内的养殖资源120余亩进行水产养殖,租期为4年,双方对租金、违约责任、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自2023年起,魏某开始拖欠租金,合作社多次催缴无果,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魏某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 考虑到案涉养殖资源系村集体资产,与全体村民利益息息相关,案件审理对乡村振兴发展亦有示范教育意义,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庭审现场搬到村口开展巡回审判。
☞ 巡回审判过程中,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调解。原被告就租赁期间的相关问题提出各自意见,承办法官在仔细确认案件情况、认真梳理矛盾争议后,充分释明有关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认定等法律依据;同时贯彻情理法相融的调解理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调解建议,尽可能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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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
原被告就魏某分期支付拖欠租金方案
达成一致意见
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案件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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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巴城人民法庭
编辑 | 康嘉倩 常丽梅
审核 | 蔡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