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顺利实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启动!为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或家长)每学期初向学校提交《株洲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学校在评审时,重点保障省一单式系统及全国资助平台中出现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对国省平台名单的残疾学生与残疾人家庭子女,经学校实地走访,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贫困的签订《自愿放弃资助承诺书》。
2.新申报的和往年已认定的资助对象,确已脱贫或其他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家长签订《自愿放弃资助承诺书》。
1、《株洲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表》(联系班主任老师领取电子版),双面打印,手写,每一项均填写完整,学生、家长、班主任老师需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字。
另:家长需要对申请表上的特别声明进行签字:本人承诺没有多套商品房、开公司、开连锁店、超额公积金、养老金等情况。
2、户口本复印件(学生本人页、贫困证持有人页,监护人页,户主页,要能体现学生与贫困证持有人的亲属关系)。
3、贫困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证、单亲、家庭成员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银行开户及备案资料:
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所有资助金发放至学生本人开户的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账户。
以前用家长银行卡领取资助款的学生需要:
(1)在湖南省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一张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2)填报学校下发的《石峰区惠农补贴系统基础信息变更审批表》(联系班主任领取盖章的纸质版)
(3)石峰区户籍的学生交《石峰区惠农补贴系统基础信息变更审批表》至户籍地街道财政所(非石峰区户籍的学生送学林街道财政所)录入,并返回《石峰区惠农补贴系统基础信息变更审批表》复印件至班主任,班主任交至学生成长中心。
END
编辑:龚俊杰
图片:龚俊杰
一审:王熠铭 曹帅康
二审:刘鹏 彭志斌
三审:高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