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义」为何重要:反思本身即是力量

文摘   2024-08-10 19:35   中国香港  


「有意义」为何重要:反思本身即是力量

 

书推 | 《生活中的意义》

[美国]苏珊·沃尔夫(Susan Wolf) 著

陆鹏杰 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02)

文 | 任知微

(注:[ ]内的文字为笔者所加;如无特殊说明,文内引用皆出自《生活中的意义》)

《生活中的意义》(Meaning in Life and Why it Matters)的主要内容来源于苏珊·沃尔夫(Susan Wolf)2007 年在普林斯顿大学所做的两篇演讲。此外还包含了四篇评论,以及作者针对这些评论做出的回应——这正是本书的特色所在:通过这些论辩,读者可以对比判断谁说得更有道理,从而获得更佳的思辨体验。正如作者本人所言:「在我所主张的关于『有意义』这个概念的总体框架内,我自己对该框架的细节看法并不会比其他人拥有更高的地位。」

需要首先阐明的是,沃尔夫的论述并不涉及人类生活的终极意义。「人类究竟为了什么而存在?」并不是本书所关心的。本书所关心的问题是:「生活中的『意义性』究竟指向何处?」或者说,「有意义的生活如何成为可能?」

作者给出了她的答案:

「要想过上有意义的生活,我们需要热爱某个(或某些)值得爱的东西,并且能够以积极的方式参与跟该对象相关的事情。」

「如果我们的主观吸引力与某种具有客观吸引力的事物相遇,而且我们还能够为该事物(或者和该事物一起)做点什么,那么我们的生活就有意义。」

这种意义观蕴含着三个前提要件,分别是主观吸引力客观吸引力积极有效的参与。其中,积极有效的参与是主观吸引力与客观吸引力产生关联的中间介质。根据这种意义观,事物的客观价值并不仅仅作为我们所追寻的对象,它还可以与我们融为一体,或者成为我们前行的同伴。而无论把它视作一种目的去追寻,还是「和它一起做点什么」,都能给我们的人生带来意义。
虽然沃尔夫的理论并不关涉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但它并不逃避「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可能是虚无」所带来的问题。因为在沃尔夫看来,生活中的某些事物具有独立的客观价值,它们不会因为目的性秩序(purposive order)(笔者注:关于这一概念,请参见David Gauthier, "Why Contractarianism?" from "Contractarianism and Rational Choice", 1991)不存在而消亡。所以无论人类存在的终极意义是否虚无,都不影响我们去过有意义的生活。

 Part 1 爱的理由 

有两种常见的哲学模型可以用来解释人们行为的动机:利己主义动机模型二元论的动机模型。前者将人类视为利己主义者,认为只有那些符合自身利益的事情才能驱使人类采取行动。后者认为人类的行为动机不仅包含自利,还包含某种「更高级的东西」,如康德所讲的理性。

沃尔夫否认了这两种解释模型,因为生活中还有很多无法用上述模型解释的动机和理由

举个例子:

「当我去医院看望我的兄弟,或者帮我的朋友搬家,或者彻夜不眠为我的女儿缝制万圣节服装的时候,我的行为既不是出于自利的理由,也不是出于道德的理由。我并不认为,做以下这些事情会让我过得更好:在一个单调乏味的狭窄房间里,我沮丧地度过一小时的时间,只能看着我的兄弟烦躁、痛苦;或者我冒着背部受伤的危险,试图把我朋友的沙发安全地搬下两层楼;或者为了确保在明天的节日旅行中,我的女儿想要穿的那套蝴蝶服装会有一双姿态优美的翅膀,我放弃了自己非常渴望的好几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但我同样不认为我有义务去做这些事情,也不会自欺欺人地认为,如果我这么做了,那我就做了对这个世界最有益的事情。我之所以做这些事情,既不是为了促进个人利益,也不是因为我有义务或者有其他非个人化的理由(或不偏不倚的理由)要这么做。恰恰相反,我是因为爱才去做这些事情的。」

再比如,当我们追求一些与人无关的爱好——如哲学或音乐时,我们的动机并不是爱自己,也不是爱道德或其他公共利益。我们爱的是这些事物本身。我们在「爱其所是」。

这便是「爱的理由」。

然而,不是所有由爱驱导的行为都有合理的依据。并非所有的「爱的理由」都是「好」的理由。有时候我们很爱一个人,想要给予对方充分的关怀与帮助,但这些关怀与帮助未必是对方所需要的,甚至可能是在帮倒忙。不仅如此,我们还有可能把爱给予了「错误的人」,所谓「真心错付」。

沃尔夫因此而推出,如果我们仅仅出于爱的理由而行动,似乎并不能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有意义。我们必须再添置两个条件:1)要确保自己所爱的对象是值得爱的;2)要以「积极的方式」参与到跟该对象相关的事情当中去。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确定我们所爱的对象是「值得爱」的?什么样的方式才能算是「积极的方式」?接下来本文将从评论部分入手对「值得爱」(意义的客观价值)和「积极的方式」做出一些说明。读者可以在书中查阅关于这两个问题的更多论述。

 Part 2 全心投入与蜂群心理  

在评论部分,社会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Jonathan Haidt)引入了两个心理学概念来阐述他的论点。首先是全心投入(vital engagement)。它有两个基本要素:「心流」(flow) 和「意义网络」。心流是一个人享受专注时的心理状态,但仅仅拥有这种享受的体验感是不够的,因为它往往只是一个人全心投入一件事情的开端。人们还需要经历一个「构建意义网络」的过程——吸取更多知识、参与更多实践、获得新的身份、结交新的关系——才能最终达到全心投入的能力。

海特认为,沃尔夫意义观里的「积极参与」要素,跟心理学上讲的全心投入基本上是一回事。「如果我们能够充分利用我们全心投入的能力,将自己与他人以及某些计划结合在一起,我们就可以在自己的生活中找到意义。我们既可以共同创造出某种比我们自己更大事物[成为同伴],也可以加入到这种事物当中[融为一体]。」引入全心投入的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沃尔夫所言的「积极参与」。

第二个概念是蜂群心理学(hive psychology)。书中借用了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的例子来阐释这一概念:麦克尼尔在军队的基础训练中第一次体会到了同步行动的乐趣,「那种由长时间做出整齐行动做激发的情感是语言无法形容的。我记得那是一种四处弥漫的幸福感;更确切地说,那是一种个人被放大的奇异感受,一种由参与集体仪式所带来的膨胀感,个人会变得比自己的生命更大。」麦克尼尔认为,通过类似的同步行动,社会可以形成超有机体(superorganism),让人们融入其中,获得快乐和力量。在这个超有机体中,人类作为一种超群居动物而存在——我们生活在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之中,有广泛的分工,甚至愿意为群体做出牺牲。

海特之所以引入这个概念,是因为沃尔夫在寻找意义的客观价值时诉诸了「超越自我论」。这种观点认为,为了过上最美好的生活,我们需要参与到「比自己更大」的事物当中,或者为这种事物做出贡献。

这里涉及两种对「更大」的不同解释。第一种解释是「更为重要」,即某事物比我自己具有更大的价值;第二种解释是「自身以外」,即做某事的价值并不取决于做这件事的人自身所做的评估。其价值来源于此人之外的其他事物。

沃尔夫采纳了后一种理解。也正因如此,价值上的大与小变得不再重要,此时我们对「是否有意义」的衡量仅仅诉诸某人做某事对某人自身之外的人或事物是否具有积极价值——有即是有意义,没有即是无意义。

海特明确反对这种观点。他从蜂群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价值的大小是非常重要的,[从价值角度看]「一个优质的蜂群必须比一只蜜蜂更大」。也就是说,我们在判断意义的问题上,应当要考虑价值上的排序问题。

沃尔夫在对约翰·科特(John Koethe)的回应中间接地回答了这一问题。她说:「我们之所以要阐明『有意义』这个概念,并不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根据某种『有意义』的标准,去给某些现实生活或可能生活排序……我之所以提出一种意义理论,主要是想阐明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这样一种价值维度的存在,它与幸福和道德都有所不同。」

针对这些问题的更多讨论,请参见本书的「评论」与「回应」两章。

Part 3 「有意义」为何重要:反思本身即是力量 

说了这么多,我们可能还是会忍不住想要追问这样一个问题:讨论「有意义」这件事本身是有意义的吗?或者说,是重要的吗?沃尔夫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思考何为有意义的生活具有一种反思性的力量。当我们开始思考如何才能过上有意义的生活的时候,反思性的实践就已经开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把「有意义」视为人生中需要追寻的一个目标,所以哪怕最终我们还是无法给出一个系统的、明确的答案,我们也会在追寻意义的过程中更大可能地过上有意义的生活。

思考「有意义」这一概念的主要价值也并不在于它是什么,而在于它不是什么。如果有意义既不是幸福、也不是道德,并且我们都认为有意义是一种值得追求的价值或生活属性,那这至少意味着,当一个人选择花时间做一些既不会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也不是道德上最好的事情时,Ta未必就是非理性的。意识到有意义不是幸福也不是道德,我们就会开始重新反思我们对于幸福和道德这两个概念的理解。而当我们做了这种反思之后,我们就不会把自己的人生局限并框定在幸福和道德这两个价值维度里。我们会开始认真对待那些「爱的理由」、「全心投入」的时刻以及「蜂群心理」的奉献。生命会在追寻意义的过程中而变得更加丰厚。

这就是有些问题我们明知不会有确切的答案,但却仍旧要去思考它们的原因。——反思本身即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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